文 / 界面四川 谢佳
5月2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亮点有:每购买一套房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车位足够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向业主租售车位。车位不足的时候,采用竞标等方式出售。禁止“只售不租”,未出售车位须优先出租给业主。
该《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广州市车位价格高企、只售不租等乱象。
成都拟出台车位新规,调价不超过CPI涨幅

开发商为了追求资金回笼,单方面规定车位只售不租,抬高价格,这不仅打乱了市场规律,更使得部分业主的私车无处可停,间接导致城市内停车难问题的加剧。
“停车难,停车贵”不止出现在广州。公安部数据显示,2018年成都小汽车保有量约450万辆,仅次于北京,排在全国第二位。面对如此庞大的小汽车保有量,关于停车位的纠纷问题在成都一直都是长期存在的。
2018年底,位于成都东2.5环某大盘小区内贴出一则通知,表示将施行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及临停收费,包月停车费起步价600元/辆/月,相当于一年的停车费将高达7200元。对比周边楼盘,该小区室内包月停车费至少高出41%。和全市同档位楼盘相比,更是至少高出62%。因此,通知贴出后,小区业主纷纷表示不能接受。
就在贴出收费变更通知后不久,该小区物业就多次致电业主售卖车位,售价约18万左右,远高于周边同档次小区。同时,只开放了地下一半的车位供业主使用。种种行为都是在倒逼业主购买车位。
无独有偶,2018年4月,建设路某项目的停车费从此前9元/天变更为50元/天,并且不允许月租停车位。涨价原因竟是该小区地下停车位被大量出售给某商城业主。
类似的车位纠纷案例层出不穷,总体来看,导致停车费、停车位涨价的原因在于成都小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小区车位配比难以达到1:1、临时占道停放收费涨价等综合因素。
5月26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存在以下几大亮点:
1、 开发商制定、调整价格需结合小区定位、市场供需等状况确定。出租、出售车位需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需求。
2、 开发商需在新房销售现场公布车位租售方案,应严格按照公示方案租售车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提供停车位。
3、 开发商应按照约定的车位租售价格收取费用,未经授权,不得调整价格。需要调整价格的,涨幅环比应低于或等于CPI月涨幅,并提前30天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
该征求意见稿将有望遏制天价停车费、月租费上千元等市场乱象。优先对业主租售将有效避免出现车位被大量出售给非业主方的情况发生。
而车位租售方案与新房销售同步公示,也利于业主对楼盘性价比的整体考量。对车位价格涨幅的限制也严格避免了开发商随意哄抬、炒高价格。
同时,对比广州新规中“一套房只能购买一个车位”的规定,成都征求意见稿中没有出现相关规定,这对于有需要购买两个或多个车位的业主,解决多辆私家车的停车问题是一个利好。
如果此次征求意见稿最终得以实施,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成都车位租售乱象将得到合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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