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注重隐私的美国人而言,这个消息可能会让他们愁眉不展。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裁定,国家安全局(NSA)可以暂时恢复对美国民众电话的大规模监听。不过,6个月后,国安局必须依照《自由法案》将其停止。
由11名成员组成的外国情报监视法庭过去的职能主要是逐案审批监听令。但官员们透露,自六年前法律做出大幅修改、要求对情报机构进行更多司法监管以来,这个法庭已经悄无声息地变成了一家几乎与最高法院平起平坐的法庭,对监控问题做出最终裁断,并下达极有可能影响未来情报工作的裁决意见。
国安局的电话数据收集项目原本在6月1日就终止了,由于《爱国者法案》第215条过期。不过两天后,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自由法案》。
该法案将电话数据收集的任务从国安局转给电信公司。当国安局有需要时,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法院允许后才可从电信公司处获得特定对象的电话数据。
不过与此同时,奥巴马政府也申请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监听,以便给国安局一定的时间将这个项目转交给电信公司。
上个月,纽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就美国公民自由联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起诉国防部情报总监克拉珀(James Clapper)一案做出裁决:国安局的监听行为“违法”。法官林奇(Gerard Lynch)表示,《爱国者法案》允许国安局收集与恐怖活动相关的通话记录,但并未授权如此大规模地监听美国民众的正常通话。
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法官莫斯曼(Michael W. Mosman)称,未来6个月重启这一项目是符合《自由法案》的,而且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此前称该项目未获授权是不对的。
莫斯曼法官在他长达26页的判决书中写道:“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对外国情报监视法庭不具有约束力,本法庭不同意上诉法庭的分析,尤其考虑到其间《自由法案》的颁布。”
不过,《自由法案》中并未有和第二上诉巡回法庭裁决相矛盾的条款,也没有授权大规模监听,即便是6个月的过渡期。
作为回应,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表示将请求第二巡回上诉法庭发布临时禁令,阻止监听计划的恢复。当然,即便国安局被迫停止数据收集,也并不意味着其全部项目以后都永远停止。
即便是被某些参议员称作“10多年来美国隐私权方面最重大的胜利”,《自由法案》依然包括一些尚存疑问的条款,如监控“独狼”和“不间断监听”(roving wiretap)。这些条款允许地方和联邦执法机构追踪并监听个人的活动和装置,即便这些人和已知恐怖组织没有任何可被证明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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