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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佳兆业拟成立项目公司,瞄准粤港澳大湾区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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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佳兆业拟成立项目公司,瞄准粤港澳大湾区房地产开发

佳兆业、阳光城将共同投入不超过45亿元,推进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房地产开发领域范围内的合作。

文 / 界面广东 小面

5月2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71,下称“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其与佳兆业集团有限公司(01638,下称“佳兆业”)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成立投资公司,并将按照同等比例对项目进行投入,公司的总投入金额不超过45 亿元。

阳光城表示,鉴于佳兆业及其关联方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其周边区域深耕多年,具有良好的当地口碑及资源,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拟积极推进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房地产开发领域范围内的合作。

佳兆业2018年财报显示,佳兆业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在广州、深圳、惠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多有布局,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佳兆业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土地储备近1310万平方米,占整体土地储备约54.3%,其中广州和深圳的土地储备最多,合计占比达大湾区市场的38%。

阳光城成立于1995年,原总部位于福州,后迁至上海,其主要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在福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以及战略城市等区域,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阳光城在珠三角拥有土地储备249.73万平方米,占总土地储备的8.96%,总建筑面积861.39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1.57%,剩余可售建筑面积为656.91万平方米,占总剩余可售建筑面积的14.87%。

据悉,阳光城和佳兆业将共同出资新设立或增资项目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内获取优质项目并共同进行开发建设,双方依法承担股东责任和义务,享有股东权利和权益。此外,双方将建立战略合作协调推进小组,具体负责战略合作日常工作,共同制定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战略合作协议实施。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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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业、阳光城将共同投入不超过45亿元,推进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房地产开发领域范围内的合作。

文 / 界面广东 小面

5月2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71,下称“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其与佳兆业集团有限公司(01638,下称“佳兆业”)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成立投资公司,并将按照同等比例对项目进行投入,公司的总投入金额不超过45 亿元。

阳光城表示,鉴于佳兆业及其关联方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其周边区域深耕多年,具有良好的当地口碑及资源,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拟积极推进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房地产开发领域范围内的合作。

佳兆业2018年财报显示,佳兆业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在广州、深圳、惠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多有布局,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佳兆业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土地储备近1310万平方米,占整体土地储备约54.3%,其中广州和深圳的土地储备最多,合计占比达大湾区市场的38%。

阳光城成立于1995年,原总部位于福州,后迁至上海,其主要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在福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以及战略城市等区域,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阳光城在珠三角拥有土地储备249.73万平方米,占总土地储备的8.96%,总建筑面积861.39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1.57%,剩余可售建筑面积为656.91万平方米,占总剩余可售建筑面积的14.87%。

据悉,阳光城和佳兆业将共同出资新设立或增资项目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内获取优质项目并共同进行开发建设,双方依法承担股东责任和义务,享有股东权利和权益。此外,双方将建立战略合作协调推进小组,具体负责战略合作日常工作,共同制定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战略合作协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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