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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油进口俱乐部”再添一家地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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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油进口俱乐部”再添一家地炼公司

继东明石化后,盘锦北燃成为国内第二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炼企业。

图片来源:华盖创意

继东明石化后,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下称盘锦北燃)成为国内第二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化企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近日公布的《关于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中公示,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700万吨/年。

盘锦北燃隶属于辽宁宝来石油化工集团,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地方炼厂,拥有两套350万吨/年的可利用炼油装置,是宝来集团旗下最大的炼油厂。

盘锦北燃从2015年以来一直为京津地区供应国五号汽柴油,已经具备部分生产国五标准汽柴油的能力。

除东明石化和盘锦北燃外,目前还有十余家地炼企业正在进行审核,共同分配3000余万吨的原油使用总量。

作为地炼大省的山东,进口原油使用权的申请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据卓创资讯最新消息显示,山东地炼“原油使用权俱乐部”将再添两名新成员,山东垦利石化与利津石化,分别获得300万吨/年左右的进口原油使用权。此外,山东海科与弘润等企业也已考核完毕,有望获取使用权限。

山东省炼油协会会长刘爱英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进口原油使用权的逐步放开,长期制约地炼企业发展的油源垄断正在被打破,符合标准的地方炼化企业得以花更少的钱加工质量更好的原油。

刘爱英表示,在山东省49家地炼企业中,至少有22家符合申请进口原油使用配额,其他中小地炼企业也可以通过产能合并、联合申报等方式“组团”申请。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发改委首次出台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的申请条件。

《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

据刘爱英证实,目前山东约有20多家地炼企业正在陆续递交申报材料,其中包括日照岚桥、万通石化、神驰石化等,而垦利石化和利津石化已经基本通过了发改委审核,近期有望宣布所获配额情况。

刘爱英保守估计,除东明石化外,约有半数山东地炼企业可通过审核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

缺少油源一直是制约地炼企业发展的瓶颈。隆众石化成品油分析师杨叶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与央企相比,民营地炼企业只能通过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以及中海油三大集团合作来获得部分国内原油资源。为解决“吃不饱”的难题,地炼企业只能长期依赖加工价格高却质量差的重油过活,加工成本至少比原油高出25%。

杨叶表示,随着进口原油使用权的下放,更多企业可以把大量性价比较高的原油资源投入使用,摒弃原来使用的“粗粮”生产。

此外,部分地炼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后,计划将进口配额、原油贸易、码头保税区等一条龙产业链发展规划,届时地炼的划分将更加明显。

谈及进口原油使用配额的分配,杨叶向界面新闻记者分析道,以东明石化为例,该企业目前拥有1200万吨/年的原油加工能力,其中包括原油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250万吨/年、200万吨/年、100万吨/年和50万吨/年的炼油设备各一套。

根据《通知》明确的“新增用油企业必须具备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的常减压装置”这一“硬杠杠”,东明石化单套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的装置对应可获得750万吨/年的原油配额。同理,拥有两套350万吨/年炼油装置的盘锦北燃此次获得了700万吨/年的原油配额。

杨叶表示,若据此推算,目前拥有500万吨/年和150万吨/年两套炼油设备的利津石化很可能将获得500万吨/年的原油配额,而此前媒体报道的300万吨。

不过,此次发改委审验通过只是原油进口使用权,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短期内原油进口权放开难以实现。同时,油气改革初步方案近期或将出台,放开上游油源垄断无疑将是改革的方向之一。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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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东明石化后,盘锦北燃成为国内第二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炼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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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东明石化后,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下称盘锦北燃)成为国内第二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化企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近日公布的《关于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中公示,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700万吨/年。

盘锦北燃隶属于辽宁宝来石油化工集团,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地方炼厂,拥有两套350万吨/年的可利用炼油装置,是宝来集团旗下最大的炼油厂。

盘锦北燃从2015年以来一直为京津地区供应国五号汽柴油,已经具备部分生产国五标准汽柴油的能力。

除东明石化和盘锦北燃外,目前还有十余家地炼企业正在进行审核,共同分配3000余万吨的原油使用总量。

作为地炼大省的山东,进口原油使用权的申请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据卓创资讯最新消息显示,山东地炼“原油使用权俱乐部”将再添两名新成员,山东垦利石化与利津石化,分别获得300万吨/年左右的进口原油使用权。此外,山东海科与弘润等企业也已考核完毕,有望获取使用权限。

山东省炼油协会会长刘爱英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进口原油使用权的逐步放开,长期制约地炼企业发展的油源垄断正在被打破,符合标准的地方炼化企业得以花更少的钱加工质量更好的原油。

刘爱英表示,在山东省49家地炼企业中,至少有22家符合申请进口原油使用配额,其他中小地炼企业也可以通过产能合并、联合申报等方式“组团”申请。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发改委首次出台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的申请条件。

《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

据刘爱英证实,目前山东约有20多家地炼企业正在陆续递交申报材料,其中包括日照岚桥、万通石化、神驰石化等,而垦利石化和利津石化已经基本通过了发改委审核,近期有望宣布所获配额情况。

刘爱英保守估计,除东明石化外,约有半数山东地炼企业可通过审核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

缺少油源一直是制约地炼企业发展的瓶颈。隆众石化成品油分析师杨叶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与央企相比,民营地炼企业只能通过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以及中海油三大集团合作来获得部分国内原油资源。为解决“吃不饱”的难题,地炼企业只能长期依赖加工价格高却质量差的重油过活,加工成本至少比原油高出25%。

杨叶表示,随着进口原油使用权的下放,更多企业可以把大量性价比较高的原油资源投入使用,摒弃原来使用的“粗粮”生产。

此外,部分地炼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后,计划将进口配额、原油贸易、码头保税区等一条龙产业链发展规划,届时地炼的划分将更加明显。

谈及进口原油使用配额的分配,杨叶向界面新闻记者分析道,以东明石化为例,该企业目前拥有1200万吨/年的原油加工能力,其中包括原油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250万吨/年、200万吨/年、100万吨/年和50万吨/年的炼油设备各一套。

根据《通知》明确的“新增用油企业必须具备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的常减压装置”这一“硬杠杠”,东明石化单套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的装置对应可获得750万吨/年的原油配额。同理,拥有两套350万吨/年炼油装置的盘锦北燃此次获得了700万吨/年的原油配额。

杨叶表示,若据此推算,目前拥有500万吨/年和150万吨/年两套炼油设备的利津石化很可能将获得500万吨/年的原油配额,而此前媒体报道的300万吨。

不过,此次发改委审验通过只是原油进口使用权,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短期内原油进口权放开难以实现。同时,油气改革初步方案近期或将出台,放开上游油源垄断无疑将是改革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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