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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国家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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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国家二级标准

2018年,广东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部分地区有所改善,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

图片来源:界面广东

文 | 金羊网  梁栩豪、粤环宣

6月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对2018年广东省环境状况进行回顾总结。

《公报》显示,2018年,广东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部分地区有所改善,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

天空蓝,汕尾湛江茂名空气质量排前三

《公报》显示,2018年,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8.9%,轻度污染占9.5%,中度污染占1.4%,重度污染占0.2%,无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占比为59.6%,其次为PM2.5和二氧化氮(NO2),占比分别21.5%和10.6%。

记者发现,与2017年同期相比,除O3上升0.7%外,PM2.5、PM10、NO2、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五项指标均下降。PM2.5超标城市数量由7个减少至4个(韶关市、东莞市、肇庆市、清远市),NO2超标城市数量由3个减少至2个(广州市、佛山市)。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名为汕尾市、湛江市和茂名市,广州市、佛山市和清远市位列末三名。除潮州市、揭阳市2市外,其余19个城市综合指数同比均有所改善。

江海清,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4%

2018年,78个地级以上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7.4%,8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省168个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8.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5%。与2017年相比,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下降1.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

21个地级以上市中,珠海市、韶关市等8个市年度水质目标达标,广州市等13个市仍未达标。按断面目标评价,全省31个断面未达标。

从重点流域看,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93个江段和新丰江水库等5个主要湖库水质优良;深圳河河口段、漫水河佛山段、茅洲河、练江揭阳段、练江汕头段等21个河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公报》显示,2018年广东省海洋生态状况基本稳定。近岸海域水质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约为79.3%。重点海水浴场水质状况优良,健康指数均为优良。在海洋垃圾监测数据中,记者注意到,不论是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还是海底垃圾,塑料袋、塑料瓶等塑料类垃圾均占多数。

生态美,阳江等13市生态环境状况为优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其中阳江等13市为“优”,占61.9%;广州等8市的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占38.1%。125个县级评价单元中,76个为“优”占60.8%,42个为“良”占33.6%,7个为“一般”占5.6%,合计优、良级别的县(区)占评价单元总数的94.4%,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99.6%。

此外,在气候变化方面,全省控排企业的主要产品碳强度进一步下降。火力发电、粗钢生产、水泥熟料制备、原油加工、纸制品制造、航空运输等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4.9%、2.2%、1.8%、1.4%、1.4%、1.6%。

来源:金羊网

原标题:广东全省城市空气质量 连续四年达国家二级标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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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国家二级标准

2018年,广东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部分地区有所改善,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

图片来源:界面广东

文 | 金羊网  梁栩豪、粤环宣

6月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对2018年广东省环境状况进行回顾总结。

《公报》显示,2018年,广东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部分地区有所改善,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

天空蓝,汕尾湛江茂名空气质量排前三

《公报》显示,2018年,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8.9%,轻度污染占9.5%,中度污染占1.4%,重度污染占0.2%,无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占比为59.6%,其次为PM2.5和二氧化氮(NO2),占比分别21.5%和10.6%。

记者发现,与2017年同期相比,除O3上升0.7%外,PM2.5、PM10、NO2、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五项指标均下降。PM2.5超标城市数量由7个减少至4个(韶关市、东莞市、肇庆市、清远市),NO2超标城市数量由3个减少至2个(广州市、佛山市)。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名为汕尾市、湛江市和茂名市,广州市、佛山市和清远市位列末三名。除潮州市、揭阳市2市外,其余19个城市综合指数同比均有所改善。

江海清,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4%

2018年,78个地级以上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7.4%,8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省168个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8.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5%。与2017年相比,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下降1.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

21个地级以上市中,珠海市、韶关市等8个市年度水质目标达标,广州市等13个市仍未达标。按断面目标评价,全省31个断面未达标。

从重点流域看,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93个江段和新丰江水库等5个主要湖库水质优良;深圳河河口段、漫水河佛山段、茅洲河、练江揭阳段、练江汕头段等21个河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公报》显示,2018年广东省海洋生态状况基本稳定。近岸海域水质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约为79.3%。重点海水浴场水质状况优良,健康指数均为优良。在海洋垃圾监测数据中,记者注意到,不论是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还是海底垃圾,塑料袋、塑料瓶等塑料类垃圾均占多数。

生态美,阳江等13市生态环境状况为优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其中阳江等13市为“优”,占61.9%;广州等8市的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占38.1%。125个县级评价单元中,76个为“优”占60.8%,42个为“良”占33.6%,7个为“一般”占5.6%,合计优、良级别的县(区)占评价单元总数的94.4%,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99.6%。

此外,在气候变化方面,全省控排企业的主要产品碳强度进一步下降。火力发电、粗钢生产、水泥熟料制备、原油加工、纸制品制造、航空运输等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4.9%、2.2%、1.8%、1.4%、1.4%、1.6%。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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