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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呼唤保险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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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呼唤保险体系完善

相关国家部委、煤炭行业代表、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涉尘行业职工健康权益保障机制的落实和完善,在社保基本工伤保险、社保大病医疗救助基础上,需要“填空白、补短板”,建立和完善尘肺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

文|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责编|马蓉蓉

5月29日,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民盟北京市金融委员会聚焦尘肺病职工权益保障问题,召开了“第二届中国相互保险与互助保障发展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与会的相关国家部委、煤炭行业代表、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涉尘行业职工健康权益保障机制的落实和完善,在社保基本工伤保险、社保大病医疗救助基础上,需要“填空白、补短板”,建立和完善尘肺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病例95万余例,其中尘肺85万余例,占比89.8%,主要是矽肺和煤工尘肺。

同时,《尘肺病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8年版)》也显示:“由于尘肺病发生多需要10年至20年甚至更长的接尘工龄,且脱离粉尘接触后仍可以发病,因此预计在未来的20年甚至更长时间内仍将有大量尘肺新病例陆续发生。尘肺病现患病例及继续不断发生的新病例将形成越来越大的尘肺患者群体,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诊断难、维权难 

长期以来,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监管难、获赔难、维权难等问题早已为人熟知。2009年,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就曾引起过广泛的关注,将这些难题直接带到了大众的视野之内。

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村民张海超,2007年起开始出现咳嗽、感冒症状,久治未愈,后被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肺结核。由于此前有患有相似症状的工友死于尘肺病,张海超知道自己的病并非肺结核那么简单,但是,相关部门至认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结论。

为拿到正确的诊断、获得工伤赔偿,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坚持“开胸验肺”来证明自己。手术后,医生明确地告诉他,得的就是尘肺病。

得知确切病情的张海超给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打电话,告诉对方误诊的事实。没想到那头却冷冷地对他说,上述医院并没有做职业病诊断的资质。由于无权做职业病鉴定,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诊断只能作为参考,

随后,张海超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2009年,在媒体和大众的持续关注之下,张海超终于在两年后拿到了原公司共计60多万元的赔偿。

张海超将尘肺病维权之难带入了大众的视野,但10年过去了,维权难的问题似乎依旧存在。

2017年1月,湖北省郧西县对全县疑似尘肺病农民工进行筛查诊断,总体检人数7942人,确诊为尘肺病者4367名。这些人中,在十堰市职防院诊断过的职业性尘肺病仅30多人。

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与职业病诊断规定相关。《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2018)》指出,因为职业病诊断鉴定规定,劳动合同为诊断的必要条件,如果无劳动合同,即使确实患上了尘肺病,也不能诊断为尘肺病。

如今,张海超已经投身于与他有同样遭遇的尘肺病农民工群体的帮扶、救助和维权活动。他曾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尘肺病发病时间具有隐匿性,很多工人离职后的两到三年甚至更长时间后才能发现患有尘肺病,由于离岗时间长难以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以及粉尘接触证明等原因造成职业尘肺病诊断困难,导致维权周期比较长,成功率比较低。

与此同时,只有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才可以对尘肺病进行诊断的相关规定,造成实践中的“垄断”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弊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卫计委尘肺病诊疗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辰认为,在专业性的诊疗过程中,面临一个政策性的壁垒,就是现在尘肺必须要由专业性的诊断机构作出诊断。这本是出于良好的愿望,为了能够真正严格地把控尘肺病的诊断,因为一旦诊断为尘肺病之后,将面临企业责任、社会的救助等各种问题。

除了诊疗的困难,为帮扶尘肺病患者,王辰还呼吁设立“尘肺专项保险”。他说:“保险体系的设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现代社会对尘肺的关注方式和机制上、体系上应该有所考虑,尤其是保险体系的设置,国家有限的资金也可以参与进来,建议要求只要有涉尘环境就应该给职工上保险。” 

利好政策+互助保险“补短板” 

5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聚焦我国职业病主要病种尘肺病,全面强化预防,坚决减少新发病例,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更有利保障职工健康权益。

5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以下简称“吹风会”),会上介绍了中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与对策的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斌透露,我国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新发尘肺病病人。

政府连续为尘肺病发声,为尘肺病患者带来了希望。

李斌副主任在吹风会具体介绍了针对尘肺病的防治对策。他特别明确,对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且相关用人单位已经不复存在的劳动者,以及针对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仅临床诊断为尘肺病的劳动者,“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统筹利用现有的基本医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生活帮扶等各项措施,做好保障工作”。

此外,李斌还提到,在我国即将开展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中,要加强矿山、冶金、建材和建筑行业执法监督的力度,按照相关的标准来严格控制这些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通过源头治理来有效减轻职业病危害。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救治力度,提高诊断能力,对职业病病人进行有效救治。

中国相互保险与互助保障发展论坛秘书长,同时也是专注于我国尘肺等职业健康的济安人寿相互保险社筹备负责人闫安介绍,目前,我国的各类保险、保障机制和措施,均不具备“预防为主的”功能,如社保的制度安排和商业保险的做法,都以事后赔付为主,无事前预防功能,治标不治本。

闫安称,我国已有的社会基本保险,包括社会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及商业化运营的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商业健康保险等,均是以罹患疾病或发生事故后,以工伤赔偿和保险赔付为建制原则。现有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理论,无法适应尘肺病重在预防的治本要求。

闫安认为,“相互保险作为我国社会基本保险的重要补充,具有社会成员间互助共济的公共属性,不同于商业保险,相互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保单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资产和权益归保单持有人所有,便于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健康、养老等普惠型险种”。

在此次召开的论坛上,参会专家认为,尘肺病的特点恰恰可防但难治,因此应当以预防为本。但是,在已有的综合性保障扶贫工作中,唯独缺少了社会互助性质的尘肺预防的长效保障机制建设,这无法实现扶贫措施取得长期效果。同时,要想取得“攻坚行动”的持续性效果,还需要有长效机制的建设和支持。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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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呼唤保险体系完善

相关国家部委、煤炭行业代表、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涉尘行业职工健康权益保障机制的落实和完善,在社保基本工伤保险、社保大病医疗救助基础上,需要“填空白、补短板”,建立和完善尘肺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

文|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责编|马蓉蓉

5月29日,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民盟北京市金融委员会聚焦尘肺病职工权益保障问题,召开了“第二届中国相互保险与互助保障发展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与会的相关国家部委、煤炭行业代表、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涉尘行业职工健康权益保障机制的落实和完善,在社保基本工伤保险、社保大病医疗救助基础上,需要“填空白、补短板”,建立和完善尘肺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病例95万余例,其中尘肺85万余例,占比89.8%,主要是矽肺和煤工尘肺。

同时,《尘肺病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8年版)》也显示:“由于尘肺病发生多需要10年至20年甚至更长的接尘工龄,且脱离粉尘接触后仍可以发病,因此预计在未来的20年甚至更长时间内仍将有大量尘肺新病例陆续发生。尘肺病现患病例及继续不断发生的新病例将形成越来越大的尘肺患者群体,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诊断难、维权难 

长期以来,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监管难、获赔难、维权难等问题早已为人熟知。2009年,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就曾引起过广泛的关注,将这些难题直接带到了大众的视野之内。

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村民张海超,2007年起开始出现咳嗽、感冒症状,久治未愈,后被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肺结核。由于此前有患有相似症状的工友死于尘肺病,张海超知道自己的病并非肺结核那么简单,但是,相关部门至认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结论。

为拿到正确的诊断、获得工伤赔偿,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坚持“开胸验肺”来证明自己。手术后,医生明确地告诉他,得的就是尘肺病。

得知确切病情的张海超给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打电话,告诉对方误诊的事实。没想到那头却冷冷地对他说,上述医院并没有做职业病诊断的资质。由于无权做职业病鉴定,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诊断只能作为参考,

随后,张海超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2009年,在媒体和大众的持续关注之下,张海超终于在两年后拿到了原公司共计60多万元的赔偿。

张海超将尘肺病维权之难带入了大众的视野,但10年过去了,维权难的问题似乎依旧存在。

2017年1月,湖北省郧西县对全县疑似尘肺病农民工进行筛查诊断,总体检人数7942人,确诊为尘肺病者4367名。这些人中,在十堰市职防院诊断过的职业性尘肺病仅30多人。

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与职业病诊断规定相关。《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2018)》指出,因为职业病诊断鉴定规定,劳动合同为诊断的必要条件,如果无劳动合同,即使确实患上了尘肺病,也不能诊断为尘肺病。

如今,张海超已经投身于与他有同样遭遇的尘肺病农民工群体的帮扶、救助和维权活动。他曾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尘肺病发病时间具有隐匿性,很多工人离职后的两到三年甚至更长时间后才能发现患有尘肺病,由于离岗时间长难以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以及粉尘接触证明等原因造成职业尘肺病诊断困难,导致维权周期比较长,成功率比较低。

与此同时,只有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才可以对尘肺病进行诊断的相关规定,造成实践中的“垄断”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弊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卫计委尘肺病诊疗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辰认为,在专业性的诊疗过程中,面临一个政策性的壁垒,就是现在尘肺必须要由专业性的诊断机构作出诊断。这本是出于良好的愿望,为了能够真正严格地把控尘肺病的诊断,因为一旦诊断为尘肺病之后,将面临企业责任、社会的救助等各种问题。

除了诊疗的困难,为帮扶尘肺病患者,王辰还呼吁设立“尘肺专项保险”。他说:“保险体系的设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现代社会对尘肺的关注方式和机制上、体系上应该有所考虑,尤其是保险体系的设置,国家有限的资金也可以参与进来,建议要求只要有涉尘环境就应该给职工上保险。” 

利好政策+互助保险“补短板” 

5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聚焦我国职业病主要病种尘肺病,全面强化预防,坚决减少新发病例,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更有利保障职工健康权益。

5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以下简称“吹风会”),会上介绍了中国职业病防治形势与对策的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斌透露,我国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新发尘肺病病人。

政府连续为尘肺病发声,为尘肺病患者带来了希望。

李斌副主任在吹风会具体介绍了针对尘肺病的防治对策。他特别明确,对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且相关用人单位已经不复存在的劳动者,以及针对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仅临床诊断为尘肺病的劳动者,“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统筹利用现有的基本医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生活帮扶等各项措施,做好保障工作”。

此外,李斌还提到,在我国即将开展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中,要加强矿山、冶金、建材和建筑行业执法监督的力度,按照相关的标准来严格控制这些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通过源头治理来有效减轻职业病危害。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救治力度,提高诊断能力,对职业病病人进行有效救治。

中国相互保险与互助保障发展论坛秘书长,同时也是专注于我国尘肺等职业健康的济安人寿相互保险社筹备负责人闫安介绍,目前,我国的各类保险、保障机制和措施,均不具备“预防为主的”功能,如社保的制度安排和商业保险的做法,都以事后赔付为主,无事前预防功能,治标不治本。

闫安称,我国已有的社会基本保险,包括社会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及商业化运营的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商业健康保险等,均是以罹患疾病或发生事故后,以工伤赔偿和保险赔付为建制原则。现有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理论,无法适应尘肺病重在预防的治本要求。

闫安认为,“相互保险作为我国社会基本保险的重要补充,具有社会成员间互助共济的公共属性,不同于商业保险,相互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保单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资产和权益归保单持有人所有,便于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健康、养老等普惠型险种”。

在此次召开的论坛上,参会专家认为,尘肺病的特点恰恰可防但难治,因此应当以预防为本。但是,在已有的综合性保障扶贫工作中,唯独缺少了社会互助性质的尘肺预防的长效保障机制建设,这无法实现扶贫措施取得长期效果。同时,要想取得“攻坚行动”的持续性效果,还需要有长效机制的建设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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