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2019年前完成民事强制执行法调研起草工作

2019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发布会上介绍,将推进完善强制执行法律体系及配套制度,按照中央立法规划,2019年前完成民事强制执行法调研起草工作。

孟祥介绍,最高法强调综合治理,从源头解决执行难。将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健全执行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与并推进构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公民个人财产信息、人口资源信息、理财投资信息,使之准确、全面、完整。

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赵晋山表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实现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下一步工作不会懈怠,绩效标准也不会调低。纲要的目的是对三年来的成果进行巩固,其中,纲要提出了五个常态化,一是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

在“3+1”核心指标中,“3”是指三个90%,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符合规范要求,执行信访案件90%以上要得到化解或者办结,“1”是指80%,即“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间执行案件的整体执结率要超过80%。

最高法还将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即以执行指挥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四级法院统一的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以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执行委托等N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子系统的执行信息化系统。具体而言,将完善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完善失信惩戒系统,建设并全面推行执行财产评估系统,加强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建设。

最高法还将持续推荐规范化建设,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零容忍。具体而言,建立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落实信访案件倒查机制,强化通报、约谈和责任追究;加强制度供给,织密规则体系,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出台执行工作流程、标准、工作指引等规范,编辑出版热点难点执行问题解答文件;加强“三统一”管理;加强执行公开,实现执行案件流程信息、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网络司法拍卖信息、强制措施、财产调查处置措施等在同一平台集中统一公开。

在办案模式方面,将实行以法官为主导的“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法警+书记员”团队办案模式;建立健全仲裁、公证、律师、会计、审计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深度参与执行的工作机制;对执行案件进行类型化处理,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执行立案审查,有条件的法院可将恢复执行,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执行异议、复议、监督等特定案件立案审查工作交由执行局负责,或建立执行局参与特定案件执行立案审查工作机制。建立立案阶段提示执行不能风险制度,使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及执行结果有合理预期。加强保全立案,推广保全保险担保、执行事务中心工作机制。加强对财产保全工作监督和考核,防止保全措施滥用。

此外,还将修订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样式,在裁判文书中明确申请执行的期限、受理执行的法院、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等内容;健全以执行事项委托为主的全国统一协作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异地执行向上一级法院和执行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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