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一男子在公交站台对女学生故意裸露身体,被处行政拘留七日

据浙江海宁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6月9日下午5时许,海宁警方接群众报案称:有一男子在公交车站台上对着女学生裸露身体。接警后,海洲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并于10日下午将违法嫌疑人张某(男、71岁、海宁人)抓获。经查,6月9日下午,张某在海宁大道皮革城东侧公交车站台上,故意对着女生裸露下体,事后逃离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张某因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海宁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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