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9名党员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后主动投案

宁波市纪委监委消息,“我收了客运车辆承包人送的酒和水果,作为领导干部这些东西不该收,我非常后悔。”近日,宁波市北仑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俞科龙向北仑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这一切,始于一场警示教育活动。

前不久,按照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部署,北仑区交通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刚刚查办的北仑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模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加强对照检查。看着曾经熟悉的“身边人”因一念之差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大家的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对照他的违纪违法行为,我再次审视自己,觉得必须向党组织坦白,主动把问题讲清楚,争取宽大处理。”俞科龙坦言,警示教育大会对他触动非常深刻,让他鼓起勇气,主动向党组织坦白问题。

5月以来,宁波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市纪委监委选取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95起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典型案例,在全市4个清廉教育基地同步展出;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宁波市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市管干部忏悔录选编》等警示教育读本;拍摄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呈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在留置点接受审查、在看守所接受管教以及在监狱服刑改造的视频资料,用真实的画面,给党员干部强烈的视觉冲击,形成震慑警醒。

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各地各单位以警示教育月为契机,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重堵漏,严整改。各地各单位积极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改进措施,通过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警醒一批干部的流程,不断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筑牢‘防火墙’。”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后,市供销社党委将“堵漏”作为重中之重,针对此前两任主要负责人落马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社有资产流失风险、合作经营风险、房产开发风险等,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清单,挂账销号。同时进一步合理设置企业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完善权力资源监督机制、民主决策机制、预警提醒机制等,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江北区公建中心实现所有在建项目“双合同”制,即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履约范畴;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个人建房审批、动态执法巡查、地籍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查找出单位廉政风险点84个,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110张;象山镇乡(街道)和县级部门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798个,制定防控措施534个。

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市共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本地警示教育展1807批次8.5万余人;全市各级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1529场;组织观看省、市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1270批次6.6万余人;累计下发各类警示教育读本3.3万余本。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有9名党员干部在强烈震慑下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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