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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上市银行补缺,晋商银行通过港交所聆讯开始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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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上市银行补缺,晋商银行通过港交所聆讯开始招股

除营收和净利增速放缓、不良高企以外,近年来晋商银行在内控和人事管理方面也多有纰漏。

记者丨郝昕瑶

6月27日,山西最大城商行——晋商银行宣告通过港交所聆讯,并于今日开始招股。若一切顺利,晋商银行将成为山西首家上市银行。

据介绍,晋商银行港股代码为2558.HK。本次全球发售共发行8.6亿股H股,其中90%用作国际发售,余下10%在香港公开发售,发售价范围介于3.8港元至3.98港元,募资规模约32.68亿至34.23亿元。建银国际、中金公司、招银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该行将于6月28日-7月11日进行香港公开发售,预计于7月18日在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公开资料,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商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8年10月16日以太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成立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后于2008年12月30日,由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行设在山西太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山西省唯一的省级法人城商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晋商银行共设有一家总行、十家分行及150家支行(其中包括四家直属支行),并投资设立了清徐晋商村镇银行,发起成立了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按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吸收存款总额以及发放贷款总额计,晋商银行在山西省内城商行中排名第一。

晋商银行早在2012年就开始筹备A股上市,2014年一度暂停;2017年再度重启A股上市。2018年末,晋商银行终将上市计划从A股调整至H股。

若一切顺利,从2月26日递交IPO申报材料,到7月18日挂牌上市,历时不到5个月,晋商银行将成为山西首家上市银行。

根据此次聆讯材料,晋商银行总资产从2016年末的1733.8亿元增至2017年末的2068.7亿元,并进一步增至2018年末的2272.5亿元。

2016、2017、2018年,晋商银行分别录得营业收入39.50亿元、43.86亿元、45.85亿元;净利润10.32亿元、12.3亿元、13.13亿元,增长幅度均明显收窄。

同期,不良贷款分别为12.80元、15.98亿元、19.02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7%、1.64%和1.81%。对此,晋商银行表示,2018年不良贷款率增加主要由于部分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公司借款人经营困难还款能力减弱。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外部市场不景气、投资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公司面临信用违约和不良反弹压力加大。

截至2018年末,该行资本充足率12.99%,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为10.63%;拨备覆盖率212.68%。

截至2018年末,晋商银行的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普遍上升,尤其是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达到9.23%,而监管对于这一指标的红线是≤10%。从贷款投向来看,截至2018年底,该行前五名贷款客户的行业为制造业、采矿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分别占贷款总额的22%、16%、13%、7%及4%。

股权结构方面,截至2019年2月18日,晋商银行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为: 山西国投运营公司持股28.89%;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持股14.69%;长治市南烨及长治市华晟源合计持股约14.08%(长治市南烨持股9.26%,长治市华晟源持股4.82%,彼等为一致行动人);华能资本服务持股12.33%;太原市财政局持股9.58%。其中山西国投运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资委。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财政厅,华能资本控股股东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除营收和净利增速放缓、不良高企以外,近年来晋商银行在内控和人事管理方面也多有纰漏。

就在6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刚刚否决了晋商消费金融董事长李文莉的任职资格。据券商中国报道,李文莉高管资格被否决,主要系相关资格考试不合格导致。

2018年与晋商消费金融有关的负面消息层出不穷。晋商消金频频踩雷“租金贷”和汽车分期等项目,消费者的规模投诉也曾一度引起市场关注。

此外,晋商银行原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栗建强受贿、行贿一案也在今年刚刚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12月7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信息,晋商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栗建强等2人被“双开”,指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涉嫌犯行贿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赌博。”

3月29日,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栗建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办理贷款、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公司法人及个人共43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5.67万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晋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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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上市银行补缺,晋商银行通过港交所聆讯开始招股

除营收和净利增速放缓、不良高企以外,近年来晋商银行在内控和人事管理方面也多有纰漏。

记者丨郝昕瑶

6月27日,山西最大城商行——晋商银行宣告通过港交所聆讯,并于今日开始招股。若一切顺利,晋商银行将成为山西首家上市银行。

据介绍,晋商银行港股代码为2558.HK。本次全球发售共发行8.6亿股H股,其中90%用作国际发售,余下10%在香港公开发售,发售价范围介于3.8港元至3.98港元,募资规模约32.68亿至34.23亿元。建银国际、中金公司、招银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该行将于6月28日-7月11日进行香港公开发售,预计于7月18日在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公开资料,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商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8年10月16日以太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成立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后于2008年12月30日,由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行设在山西太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山西省唯一的省级法人城商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晋商银行共设有一家总行、十家分行及150家支行(其中包括四家直属支行),并投资设立了清徐晋商村镇银行,发起成立了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按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吸收存款总额以及发放贷款总额计,晋商银行在山西省内城商行中排名第一。

晋商银行早在2012年就开始筹备A股上市,2014年一度暂停;2017年再度重启A股上市。2018年末,晋商银行终将上市计划从A股调整至H股。

若一切顺利,从2月26日递交IPO申报材料,到7月18日挂牌上市,历时不到5个月,晋商银行将成为山西首家上市银行。

根据此次聆讯材料,晋商银行总资产从2016年末的1733.8亿元增至2017年末的2068.7亿元,并进一步增至2018年末的2272.5亿元。

2016、2017、2018年,晋商银行分别录得营业收入39.50亿元、43.86亿元、45.85亿元;净利润10.32亿元、12.3亿元、13.13亿元,增长幅度均明显收窄。

同期,不良贷款分别为12.80元、15.98亿元、19.02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7%、1.64%和1.81%。对此,晋商银行表示,2018年不良贷款率增加主要由于部分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公司借款人经营困难还款能力减弱。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外部市场不景气、投资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公司面临信用违约和不良反弹压力加大。

截至2018年末,该行资本充足率12.99%,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为10.63%;拨备覆盖率212.68%。

截至2018年末,晋商银行的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普遍上升,尤其是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达到9.23%,而监管对于这一指标的红线是≤10%。从贷款投向来看,截至2018年底,该行前五名贷款客户的行业为制造业、采矿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分别占贷款总额的22%、16%、13%、7%及4%。

股权结构方面,截至2019年2月18日,晋商银行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为: 山西国投运营公司持股28.89%;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持股14.69%;长治市南烨及长治市华晟源合计持股约14.08%(长治市南烨持股9.26%,长治市华晟源持股4.82%,彼等为一致行动人);华能资本服务持股12.33%;太原市财政局持股9.58%。其中山西国投运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资委。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财政厅,华能资本控股股东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除营收和净利增速放缓、不良高企以外,近年来晋商银行在内控和人事管理方面也多有纰漏。

就在6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刚刚否决了晋商消费金融董事长李文莉的任职资格。据券商中国报道,李文莉高管资格被否决,主要系相关资格考试不合格导致。

2018年与晋商消费金融有关的负面消息层出不穷。晋商消金频频踩雷“租金贷”和汽车分期等项目,消费者的规模投诉也曾一度引起市场关注。

此外,晋商银行原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栗建强受贿、行贿一案也在今年刚刚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12月7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信息,晋商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栗建强等2人被“双开”,指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涉嫌犯行贿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赌博。”

3月29日,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栗建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办理贷款、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公司法人及个人共43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5.67万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