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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16岁亲生女儿的刽子手,竟还是个“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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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16岁亲生女儿的刽子手,竟还是个“老实人”?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闻报道?

【编者按】

最近一周,我们经历了一系列重大恶性事件,其中的受害者都多为女性。

在面对此类新闻,不少媒体纷纷采用站队、过分夸张等手法煽动公众的情绪,而忽略的事件的本质和其背后的问题。

尤其是这些案件中的施暴者,总是被冠上“老实”的评价,仿佛他们也是被逼无奈才下手,也是受害者的一员。

可是,这份所谓的“老实”究竟意味着什么?

6月7日,初三女孩杨瑞立在家中被父亲杨爱静杀害。

在此之前,她和母亲长期被父亲家暴,威胁,多方求助,却回应寥寥。

北青报记者李佳楠就本案写的《一段随命案终结的家暴史》,我觉得是近年来写同类题材的典范报道。

记者没有停留在浮泛的陈词滥调上,而是做了大量深耕、核实的功课。谁说了什么,都有出处,某个评语具体指什么,也都有详细的事实支撑。

这样的报道,在浮躁的如今,实属难得。

藏在“老实”下的真面目

举个例子,报道里提到:

“村中邻居对杨爱静的印象是老实、内向,见人不爱说话,也没什么朋友。”

一般记者问到这里就结束了,仅仅停留在“发生这种悲剧真是匪夷所思”;甚至还像被堵塞的下水道一样漫泛回去,追问“受害者究竟做了什么,使这位老实人做出极端之事?”

这样的做法,导致“受害人太过分从而逼迫老实人走上不归路”成为了一种主流舆论。

△网友吐槽媒体的措辞

这种从表面事实直接跳到落后习见的写法,和许多家暴者的思路,可以说是不谋而合。记者的懒惰,武断,进一步加深了有关暴力的迷思。

而这篇报道的记者记者,则针对“老实、内向,没朋友”这些村民打发外人的话深耕了一下——

深耕的意思,不是凭想象自由发挥,而是追问老实、内向、没朋友这些陈词滥调具体指什么意思?发生过什么事情,使他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于是,村民们只好给出更具体的回答:

“总能听到杨家屋里传出的争吵声,刚开始,邻居们经常劝架,后来就不愿意多管了。”

——杨父有长期家暴史,且冥顽不化,令邻居恐惧,无奈,远离。

图/《监护风云》

“邻居窦大叔觉得,杨爱静‘听不出好坏话,你对他好,他也会把人想歪了’。

翟家村村长也称,‘平时挺老实,但稍微对不住他一点,就不行,很多人就不愿意和他多接触’。”

——杨父心性黑暗偏激,极度自私,有受害妄想,对所有人都抱有默认的敌意,导致他人缘极差,无法跟人沟通交往。

“在大嫂刘梅看来,杨爱静并不像村民口中说的那么老实,‘他是窝里横,可能是因为父母比较溺爱,哥哥嫂子也都很疼他’。

刘梅听说,杨爱静17岁被父母管教时,就敢对父亲动手,后来因为争夺房产,还掐过三嫂的脖子。”

——杨父从小就被宠坏了,有很长的暴力史,对家庭其他人也会施暴。

图/《监护风云》

以上三段话,都是基于具体事例,这比浮泛的“老实内向”要客观得多,也让我们理解,我们常常在社会新闻中看到的周围人用来描写凶手的“老实内向”具体指什么——自私、暴力、完全不信任他人,令他人恐惧,远离,无法建立长期互惠关系。

这些都是家暴者十分典型的特点。

他在有计划地家暴!

除此之外,家暴者大多是非常精明的个人,而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冲动型人。或者说,他们的冲动,都是有意识地、精心设计的,控制了对象和环境的假“冲动”。

文中提到,在女儿出生前,杨父殴打母亲,女儿出生后,杨父殴打女儿。

——他暴力的对象,永远是家里最弱势,最没有地位的个体。

他一步步地,有意识地切断暴力受害者的支持网络:

1. 当妻子跟他离婚时,他威胁用浓硫酸泼她,伤害她家人;

2. 当女儿想要保护妈妈时,他殴打女儿;

3. 当大嫂试图介入保护女儿时,他威胁嫂子,以其家人为人质,说要到她儿子婚礼上闹;

4. 当学校介入保护女儿时,他到学校大闹,威胁要跳楼。

他非常善于操纵公众舆论:

2009年,杨李两人离婚,离婚的四个月里,杨“像上班一样”,除了吃饭,每天都会到门口守着,还会拿着硫酸拦路堵她,拍下视频,“如果不复婚,就曝光,还要用硫酸泼我。”

在此,杨父似乎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然而,在报道中,我们看不到任何他被法律惩处的迹象。

△杨爱静撕碎的结婚证

2019年司法调节后,他使用同样的手法,断章取义拍下女儿的激动情绪,制造“愤怒父亲杀掉极度叛逆的女儿”的社会舆论,为他日后的暴行铺路。

他在受害者之间挑拨离间,不停地玩弄家庭政治:

他指责女儿破坏了他和妻子之间的关系,又指责嫂子破坏了他和女儿的关系,目的是让所有人都孤立无援。

好在,这些人并没有受他的离间计影响,母女虽有争议,但基本立场一致(远离,防备,切断联系),嫂子虽然害怕,依然尽己所能帮助。

△女儿生前写下的求助信

尽管如此,这些想要帮助的人还是受到了暴力威胁的恐吓——她们已尽己所能帮助别人,但在极度偏执的骚扰、暴力面前,正常人无所适从。

这里,人对人的赤裸裸的暴力,是不可能在个人层面上得到解决的。

这也是国家的基本职责,因为国家已垄断了所有合法的暴力,国家的基本职责之一即防止、干预、并惩处个人对个人的暴力侵犯。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闻报道?

针对家庭暴力问题,我国已在三年前通过了反家暴法。

可惜,在这个案例中,警方视《反家暴法》如无物,表示这是家务事,不出伤情,无法干预。

而这,恰恰是反家暴法想要弥补的法律漏洞之一,区别于普通刑法的伤害罪,伤害罪要看伤情,反家暴法则只要有“人身安全威胁”即可介入干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报道中又提到,“5月10日,杨爱静打碎窗户,闯入岳母家。”李美芝再次报警,“警察让我注意安全”,她躲在家中,不敢再上班。

△案发现场大门紧锁

一个月里,有人见到杨爱静经常在附近徘徊,还多次去学校找女儿,但被门卫拦下。

“张老师说,在学校的职责范围内,为了杨瑞立的安全,他们制定了详实的、仔细的流程,老师们协调杨瑞立在校住宿,安排了她喜欢的室友。

有一段时间,杨爱静总会在学校门口徘徊,值班老师都会重点盯守,避免发生可能的意外。”

很显然,5月10日杨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却像10年前对前妻进行拦路人身威胁一样,未见受到任何惩处;

他对女儿的人身安全威胁已经人尽皆知,连学校都要组织防护力量,但警方却没有根据反家暴法对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只是让受害人小心,表示自己无能为力。这是明显的不称职,不作为。

△李美芝给女儿最后的留言

综上所述,只有这样完整、深度,不流于敷衍的新闻报道,才能让人们看到遮盖在“家暴是老实人被激怒,是一时冲动”的社会成见背后,家暴者真正的性格特征:

自私,暴力,在厌女的环境下成长,无法信任他人,无法建立健康互惠的人际关系,却极度善于操纵人际关系和社会舆论,以达到孤立受害者,恐吓帮助者的目的。

而这,也和成熟的家暴研究结果基本一致。

只有这样多方采证,不偏不倚的新闻报道,才能让人们看到,家暴案件难介入的背后,不是许多人以为的“受害者软骨头,奴性重,真抓了施暴者还要反过来闹事”,而是施暴者不停地暴力威胁相关个人、机构,使得家人,朋友,和学校都在这种赤裸裸的暴力下望而却步。

△杨瑞立被父亲摔坏的手机

也只有这种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新闻报道,才能让我们看到,在反家暴法通过三周年之际,立法和执法之间仍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一篇糟糕肤浅的报道会加深偏见,而一篇尽可能还原事实的报道则能消弭误解。

在新闻门槛极高又极低的今天,希望新闻工作者能珍惜、看重自己的职业。

图/《聚焦》

P.S. 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参考资料:

一段随着命案终结的家暴史| 深度报道. 北京青年报6月25日. 记者/李佳楠.

Domestic Abuse: Recognizing the Potential Abuser.MicheleBloomquist.https://www.webmd.com/women/features/domestic-abuse-recognizing-potential-abuser#1

作者

大师姊

博士在读,偶尔写文章。

自由主义女权,猴儿观察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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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闻报道?

【编者按】

最近一周,我们经历了一系列重大恶性事件,其中的受害者都多为女性。

在面对此类新闻,不少媒体纷纷采用站队、过分夸张等手法煽动公众的情绪,而忽略的事件的本质和其背后的问题。

尤其是这些案件中的施暴者,总是被冠上“老实”的评价,仿佛他们也是被逼无奈才下手,也是受害者的一员。

可是,这份所谓的“老实”究竟意味着什么?

6月7日,初三女孩杨瑞立在家中被父亲杨爱静杀害。

在此之前,她和母亲长期被父亲家暴,威胁,多方求助,却回应寥寥。

北青报记者李佳楠就本案写的《一段随命案终结的家暴史》,我觉得是近年来写同类题材的典范报道。

记者没有停留在浮泛的陈词滥调上,而是做了大量深耕、核实的功课。谁说了什么,都有出处,某个评语具体指什么,也都有详细的事实支撑。

这样的报道,在浮躁的如今,实属难得。

藏在“老实”下的真面目

举个例子,报道里提到:

“村中邻居对杨爱静的印象是老实、内向,见人不爱说话,也没什么朋友。”

一般记者问到这里就结束了,仅仅停留在“发生这种悲剧真是匪夷所思”;甚至还像被堵塞的下水道一样漫泛回去,追问“受害者究竟做了什么,使这位老实人做出极端之事?”

这样的做法,导致“受害人太过分从而逼迫老实人走上不归路”成为了一种主流舆论。

△网友吐槽媒体的措辞

这种从表面事实直接跳到落后习见的写法,和许多家暴者的思路,可以说是不谋而合。记者的懒惰,武断,进一步加深了有关暴力的迷思。

而这篇报道的记者记者,则针对“老实、内向,没朋友”这些村民打发外人的话深耕了一下——

深耕的意思,不是凭想象自由发挥,而是追问老实、内向、没朋友这些陈词滥调具体指什么意思?发生过什么事情,使他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于是,村民们只好给出更具体的回答:

“总能听到杨家屋里传出的争吵声,刚开始,邻居们经常劝架,后来就不愿意多管了。”

——杨父有长期家暴史,且冥顽不化,令邻居恐惧,无奈,远离。

图/《监护风云》

“邻居窦大叔觉得,杨爱静‘听不出好坏话,你对他好,他也会把人想歪了’。

翟家村村长也称,‘平时挺老实,但稍微对不住他一点,就不行,很多人就不愿意和他多接触’。”

——杨父心性黑暗偏激,极度自私,有受害妄想,对所有人都抱有默认的敌意,导致他人缘极差,无法跟人沟通交往。

“在大嫂刘梅看来,杨爱静并不像村民口中说的那么老实,‘他是窝里横,可能是因为父母比较溺爱,哥哥嫂子也都很疼他’。

刘梅听说,杨爱静17岁被父母管教时,就敢对父亲动手,后来因为争夺房产,还掐过三嫂的脖子。”

——杨父从小就被宠坏了,有很长的暴力史,对家庭其他人也会施暴。

图/《监护风云》

以上三段话,都是基于具体事例,这比浮泛的“老实内向”要客观得多,也让我们理解,我们常常在社会新闻中看到的周围人用来描写凶手的“老实内向”具体指什么——自私、暴力、完全不信任他人,令他人恐惧,远离,无法建立长期互惠关系。

这些都是家暴者十分典型的特点。

他在有计划地家暴!

除此之外,家暴者大多是非常精明的个人,而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冲动型人。或者说,他们的冲动,都是有意识地、精心设计的,控制了对象和环境的假“冲动”。

文中提到,在女儿出生前,杨父殴打母亲,女儿出生后,杨父殴打女儿。

——他暴力的对象,永远是家里最弱势,最没有地位的个体。

他一步步地,有意识地切断暴力受害者的支持网络:

1. 当妻子跟他离婚时,他威胁用浓硫酸泼她,伤害她家人;

2. 当女儿想要保护妈妈时,他殴打女儿;

3. 当大嫂试图介入保护女儿时,他威胁嫂子,以其家人为人质,说要到她儿子婚礼上闹;

4. 当学校介入保护女儿时,他到学校大闹,威胁要跳楼。

他非常善于操纵公众舆论:

2009年,杨李两人离婚,离婚的四个月里,杨“像上班一样”,除了吃饭,每天都会到门口守着,还会拿着硫酸拦路堵她,拍下视频,“如果不复婚,就曝光,还要用硫酸泼我。”

在此,杨父似乎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然而,在报道中,我们看不到任何他被法律惩处的迹象。

△杨爱静撕碎的结婚证

2019年司法调节后,他使用同样的手法,断章取义拍下女儿的激动情绪,制造“愤怒父亲杀掉极度叛逆的女儿”的社会舆论,为他日后的暴行铺路。

他在受害者之间挑拨离间,不停地玩弄家庭政治:

他指责女儿破坏了他和妻子之间的关系,又指责嫂子破坏了他和女儿的关系,目的是让所有人都孤立无援。

好在,这些人并没有受他的离间计影响,母女虽有争议,但基本立场一致(远离,防备,切断联系),嫂子虽然害怕,依然尽己所能帮助。

△女儿生前写下的求助信

尽管如此,这些想要帮助的人还是受到了暴力威胁的恐吓——她们已尽己所能帮助别人,但在极度偏执的骚扰、暴力面前,正常人无所适从。

这里,人对人的赤裸裸的暴力,是不可能在个人层面上得到解决的。

这也是国家的基本职责,因为国家已垄断了所有合法的暴力,国家的基本职责之一即防止、干预、并惩处个人对个人的暴力侵犯。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闻报道?

针对家庭暴力问题,我国已在三年前通过了反家暴法。

可惜,在这个案例中,警方视《反家暴法》如无物,表示这是家务事,不出伤情,无法干预。

而这,恰恰是反家暴法想要弥补的法律漏洞之一,区别于普通刑法的伤害罪,伤害罪要看伤情,反家暴法则只要有“人身安全威胁”即可介入干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报道中又提到,“5月10日,杨爱静打碎窗户,闯入岳母家。”李美芝再次报警,“警察让我注意安全”,她躲在家中,不敢再上班。

△案发现场大门紧锁

一个月里,有人见到杨爱静经常在附近徘徊,还多次去学校找女儿,但被门卫拦下。

“张老师说,在学校的职责范围内,为了杨瑞立的安全,他们制定了详实的、仔细的流程,老师们协调杨瑞立在校住宿,安排了她喜欢的室友。

有一段时间,杨爱静总会在学校门口徘徊,值班老师都会重点盯守,避免发生可能的意外。”

很显然,5月10日杨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却像10年前对前妻进行拦路人身威胁一样,未见受到任何惩处;

他对女儿的人身安全威胁已经人尽皆知,连学校都要组织防护力量,但警方却没有根据反家暴法对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只是让受害人小心,表示自己无能为力。这是明显的不称职,不作为。

△李美芝给女儿最后的留言

综上所述,只有这样完整、深度,不流于敷衍的新闻报道,才能让人们看到遮盖在“家暴是老实人被激怒,是一时冲动”的社会成见背后,家暴者真正的性格特征:

自私,暴力,在厌女的环境下成长,无法信任他人,无法建立健康互惠的人际关系,却极度善于操纵人际关系和社会舆论,以达到孤立受害者,恐吓帮助者的目的。

而这,也和成熟的家暴研究结果基本一致。

只有这样多方采证,不偏不倚的新闻报道,才能让人们看到,家暴案件难介入的背后,不是许多人以为的“受害者软骨头,奴性重,真抓了施暴者还要反过来闹事”,而是施暴者不停地暴力威胁相关个人、机构,使得家人,朋友,和学校都在这种赤裸裸的暴力下望而却步。

△杨瑞立被父亲摔坏的手机

也只有这种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新闻报道,才能让我们看到,在反家暴法通过三周年之际,立法和执法之间仍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一篇糟糕肤浅的报道会加深偏见,而一篇尽可能还原事实的报道则能消弭误解。

在新闻门槛极高又极低的今天,希望新闻工作者能珍惜、看重自己的职业。

图/《聚焦》

P.S. 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参考资料:

一段随着命案终结的家暴史| 深度报道. 北京青年报6月25日. 记者/李佳楠.

Domestic Abuse: Recognizing the Potential Abuser.MicheleBloomquist.https://www.webmd.com/women/features/domestic-abuse-recognizing-potential-abuser#1

作者

大师姊

博士在读,偶尔写文章。

自由主义女权,猴儿观察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