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投保和服务流程更便捷

上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又有新动作。2019年7月起,投保及服务流程将进一步优化,并惠及更多老百姓。

根据上海市《关于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16〕106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自愿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两年多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投保和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和完善,目前政策解读、保单查询、保单变更、保单退保、理赔申请、预约转保和重疾保额增加等多项服务功能更加便捷,取消了社(医)保卡卡号必填要求,并优化了核保规则。

上海市范围内,职工通过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购买两款商业保险产品,一款是"上海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另一款是"上海医保账户重大疾病保险"。该两款产品与社会基本医保形成合力,可有效减轻自费医疗费用负担,放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障作用。"医保+商保"充分互融互通,有助于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健康保障需求、抵御市民因病致贫返贫等风险,同时也体现了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服务民生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与功效。

据介绍,经过两年多的试点与数据沉淀,2019年初,相关政府部门回溯了医保个账产品,提出进一步扩大受益面,覆盖更多职工医保参保人群,提升市民获得感的要求。上海保险行业未来将研发更多适合老百姓投保的健康医疗险产品,为参保职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供更多选择。上海市民可通过"E保无忧"官方微信号了解相关产品情况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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