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贫困患者医疗费人均自付比控制在10%左右

9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把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作为主攻方向,研究确定了“三个一批”分类救治策略,精准施策,全力推进,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且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已经有670万户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实现脱贫。主要做法包括: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全国范围内扩大到25种,很多地方在此基础上增加到了30多种。对慢病患者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1435万贫困大病和慢病患者得到基本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贫困患者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推动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机制,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2019年上半年,全国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平均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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