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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再对上游企业出手,耗资2亿元,成新疆众和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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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再对上游企业出手,耗资2亿元,成新疆众和第三大股东

7月8日晚,新疆众和(600888, SH)宣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完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格力电器为其认购对象之一,并通过此次发行成为了新疆众和第三大股东。

编|潮声财经社

近年来,格力电器在资本市场上的动作越来越多。7月8日晚,新疆众和宣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完成。

【1】

公司此前二度举牌海立股份(600619,SH),入股闻泰科技(600745,SH)在即,如今,其投资名单上又添加了一家上市公司。

7月8日晚,新疆众和(600888, SH)宣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完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格力电器为其认购对象之一,并通过此次发行成为了新疆众和第三大股东。

按照新疆众和的计划,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72亿股股份(含1.72亿股),募集不超过12亿元资金。募资计划用于“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腐蚀箔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特变电工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

不过,新疆众和此次非公开发行似乎一定程度上受到资本冷遇。

在首轮申购中,新疆众和仅收到1家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江苏疌泉农银国企混改转型升级基金(以下简称疌泉农银基金)以4.36元/股的申购价格,申购1.48亿元。虽然特变电工承诺认购2亿元,但距离上市公司拟募资总额仍有较大的差距。

在此情况下,新疆众和与主承销商不得不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在追加认购过程中,格力电器以及深圳市博鼎华象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博鼎华象)分别申购2亿元和3500万元。格力电器即是大家耳熟能详的A股上市公司。而博鼎华象由博时资本控股,背靠招商局集团。

在格力电器和博鼎华象等的大力支持下,新疆众和此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得以完成。特别是特变电工方面最终的实际出资为3.68亿元,远超承诺认购金额。最终,新疆众和发行股份数量为1.7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此前未持有新疆众和股权的格力电器,将成为新疆众和的重要股东。发行后,格力电器持股数量为4587.16万股,持股比例为4.44%,为前者第三大股东。

【2】

自格力集团宣布拟转让格力电器15%股权的消息后,外界实际上也关注格力电器的第一大股东一旦发生变化,“格力”商标的归属问题要如何解决。6月14日晚,格力电器的一则公告提前给出答案。

公告显示,实际上早在2005年12月,格力电器就与格力集团签署了《关于“格力”商标权转让合同书》。根据当时的合同约定,鉴于格力电器当时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在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中格力集团将“格力”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商标权转让后,格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仍有权使用转让商标的文字及图形作为公司名称、公司标识,并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上作为项目名称使用,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停止使用,格力集团及附属公司均有权在《商标转让合同》约定范围内无偿使用。

次年9月,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再签署了一个“格力”商标转让的补充协议,格力集团再把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注册(申请注册)的包括中文“格力”、英文“GREE”、图形以及文图组合商标在内的所有类别和“格力”系列商标全部转让给格力电器。

近期,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权,这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变更。为加强对商标使用的管理,维护“格力”品牌一贯的知名形象,推动格力电器顺利完成本次混改并引入有效战略资源,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格力集团关于“格力”商标的授权使用维持现状不变,格力集团在已使用的领域内继续无偿使用“格力”商标,未来格力集团任何投资或者扩张领域如需使用,则另行协商。

【3】

除了解决“格力”商标的使用问题外,格力集团还申请终止剩余股权激励计划。

格力电器6月14日晚的公告显示,2005年12月,格力电器刊登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里面提到,为了促使格力电器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股改从格力集团所持股份中划出2639万股的股份,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倘若格力电器2005年至2007年度三个年度均达到承诺的净利润水平,格力集团将向公司管理层出售的股份总数为2139万股。剩余500万股的激励方案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截至目前,2005年至2007年的股权激励已经执行,但剩余500万股的激励承诺尚在履行中。

格力集团认为,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政策变化导致继续制定剩余股权激励计划将不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剩余股权激励计划因客观原因已无法实质性实施,且格力电器不会承担因格力集团终止上述剩余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格力集团特申请终止剩余股权激励计划。

格力集团方面表示,终止剩余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格力电器顺利完成本次混改,且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终止剩余股权激励及商标使用补充协议两项议案将会在6月26日格力电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新疆众和

  • 新疆众和(600888.SH):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5.35亿元,同比下降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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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晚,新疆众和(600888, SH)宣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完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格力电器为其认购对象之一,并通过此次发行成为了新疆众和第三大股东。

编|潮声财经社

近年来,格力电器在资本市场上的动作越来越多。7月8日晚,新疆众和宣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完成。

【1】

公司此前二度举牌海立股份(600619,SH),入股闻泰科技(600745,SH)在即,如今,其投资名单上又添加了一家上市公司。

7月8日晚,新疆众和(600888, SH)宣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完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格力电器为其认购对象之一,并通过此次发行成为了新疆众和第三大股东。

按照新疆众和的计划,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72亿股股份(含1.72亿股),募集不超过12亿元资金。募资计划用于“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化成箔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性能高压腐蚀箔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特变电工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

不过,新疆众和此次非公开发行似乎一定程度上受到资本冷遇。

在首轮申购中,新疆众和仅收到1家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江苏疌泉农银国企混改转型升级基金(以下简称疌泉农银基金)以4.36元/股的申购价格,申购1.48亿元。虽然特变电工承诺认购2亿元,但距离上市公司拟募资总额仍有较大的差距。

在此情况下,新疆众和与主承销商不得不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在追加认购过程中,格力电器以及深圳市博鼎华象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博鼎华象)分别申购2亿元和3500万元。格力电器即是大家耳熟能详的A股上市公司。而博鼎华象由博时资本控股,背靠招商局集团。

在格力电器和博鼎华象等的大力支持下,新疆众和此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得以完成。特别是特变电工方面最终的实际出资为3.68亿元,远超承诺认购金额。最终,新疆众和发行股份数量为1.7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此前未持有新疆众和股权的格力电器,将成为新疆众和的重要股东。发行后,格力电器持股数量为4587.16万股,持股比例为4.44%,为前者第三大股东。

【2】

自格力集团宣布拟转让格力电器15%股权的消息后,外界实际上也关注格力电器的第一大股东一旦发生变化,“格力”商标的归属问题要如何解决。6月14日晚,格力电器的一则公告提前给出答案。

公告显示,实际上早在2005年12月,格力电器就与格力集团签署了《关于“格力”商标权转让合同书》。根据当时的合同约定,鉴于格力电器当时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在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中格力集团将“格力”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商标权转让后,格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仍有权使用转让商标的文字及图形作为公司名称、公司标识,并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上作为项目名称使用,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停止使用,格力集团及附属公司均有权在《商标转让合同》约定范围内无偿使用。

次年9月,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再签署了一个“格力”商标转让的补充协议,格力集团再把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注册(申请注册)的包括中文“格力”、英文“GREE”、图形以及文图组合商标在内的所有类别和“格力”系列商标全部转让给格力电器。

近期,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权,这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变更。为加强对商标使用的管理,维护“格力”品牌一贯的知名形象,推动格力电器顺利完成本次混改并引入有效战略资源,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格力集团关于“格力”商标的授权使用维持现状不变,格力集团在已使用的领域内继续无偿使用“格力”商标,未来格力集团任何投资或者扩张领域如需使用,则另行协商。

【3】

除了解决“格力”商标的使用问题外,格力集团还申请终止剩余股权激励计划。

格力电器6月14日晚的公告显示,2005年12月,格力电器刊登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里面提到,为了促使格力电器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股改从格力集团所持股份中划出2639万股的股份,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倘若格力电器2005年至2007年度三个年度均达到承诺的净利润水平,格力集团将向公司管理层出售的股份总数为2139万股。剩余500万股的激励方案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截至目前,2005年至2007年的股权激励已经执行,但剩余500万股的激励承诺尚在履行中。

格力集团认为,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政策变化导致继续制定剩余股权激励计划将不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剩余股权激励计划因客观原因已无法实质性实施,且格力电器不会承担因格力集团终止上述剩余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格力集团特申请终止剩余股权激励计划。

格力集团方面表示,终止剩余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格力电器顺利完成本次混改,且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终止剩余股权激励及商标使用补充协议两项议案将会在6月26日格力电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