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日在其官网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结合上海实际,已制定完成上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自2014年10月开始实施。
方案指出,上海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标准不变;对改革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新人”,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对于改革前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另外,在实施改革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还将为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的缴费比例为8%,个人的缴费比例为4%。今后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等情况,由国家统筹安排,适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郑春荣指出,上海方案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政策。根据今年1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但郑春荣同时指出,与大多数省市不同的背景是,上海机关事业单位实际上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试行缴纳社会保险,到2006年之后,机关开始不缴纳,事业单位还是继续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2008年,国务院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尽管这项试点在5省市均未获得实质性进展,但上海在推行养老保险改革方面,因有以往经验和探索,遇到的困难会比其他省市相对较小。
为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标准,根据人社部的估算,全国范围内,大约人均涨薪为300元每月。
郑春荣表示,涨薪目的是平衡养老保险改革后个人缴费的开支,根据各个地区工资收入的不同,调薪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他估算,以替代率计算,此前的退休金制度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领取到退休前工资的90%左右,改革后领取的退休金比例跟企业一样,为60%左右,另外20-30%会以职业年金的形式发放,因此,这项改革基本没有影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这也是考虑到顺利推进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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