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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化网上医疗“黄牛”利益链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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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化网上医疗“黄牛”利益链揭秘

为了完善医疗体系的建设,我国正在加快推动“互联网医院”服务模式,这让一些“互联网+医疗”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此前北京各大医院门口的黄牛们,看到了新的曙光。

文|法治周末记者 于伟力

责编|马蓉蓉

“快速专家预约”分为服务时效24小时内,随机分配北京的医院、科室、专家,服务费为一次1000元;72小时内,指定分配医院、科室、专家,服务费为一次1200元;“专家预约”服务时效3个至10个工作日,可指定分配医院、科室、专家(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知名专家),服务费分别为一次2000元、一次3000元、一次5000元。

这是周志强(化名)给法治周末记者的报价。周志强是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纪人,从该公司服务项目及价格表看,共分为“快速专家预约”“指定专家预约”“阶段陪诊”“全程陪诊”“住院”与“快速检查”服务项目。

据他介绍,公司是一家挂靠于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司创建“互联网+医院联盟+医生”新模式,汇集了北京优质专家资源与线上线下专业服务人员,以合作共赢的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医疗资源整合提供在京精准就医服务,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就医通道。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为了完善医疗体系的建设,我国正在加快推动“互联网医院”服务模式,这让一些“互联网+医疗”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此前北京各大医院门口的黄牛们,看到了新的曙光。 

高额的转诊绿色通道服务 

“北京的医疗资源丰富、技术先进、医生治疗水平高,让外地患者向往,但又迫于挂号难、医疗资源短缺又常常被拒之门外。为了帮助这些患者,公司提供了很好的医疗资源对接渠道,有效解决患者就医信息不对称、看病难困境。”周志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公司结合了医疗资源(技术)与经营资质的核心优势,正面向全国各地开展业务的推进。

据介绍,有住院需求的患者,服务时效为7个至10个工作日,分配北京三甲医院(三级医院、普通三甲医院、知名三甲医院),服务费分别为一次10000元、一次20000元、一次30000元。

“快速检查”服务则时效为3个工作日内,由熟知院内就诊流程的服务人员全程陪同,协助患者快速检查,服务费为一次2600元。

“以上费用只是医疗资源对接的服务费,不包含外地患者赴京的路费,以及治疗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周志强对法治周末记者强调。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医药卫生法学副教授邓勇看来,这种自主定价的机制并不合理,因为公司只是提供患者订立医疗服务合同的机会,毕竟是在利用医疗服务资源。“在互联网医疗平台上,我国目前没有统一明确收费标准,但随着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兴起,收费标准亟需尽快从法规层面明确并加以规制。”

对于精准就医服务,周志强介绍,患者可享受“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绿色通道服务。首先,组建一个由公司负责人、患者(或亲属)与医生(三甲)的医疗咨询微信群,患者上传在当地诊断的报告后,公司则利用自身的北京医疗资源信息数据库,第一时间指导患者选择适合病症的医院科室与医生,进行精准分诊;其次,在确认病状需要来北京后,医生再确认对口的医院、科室与医生;最后,患者在公司负责人提供的链接里完成付款,便可以赴京治疗。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不少患者对“互联网+医疗”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转诊服务”给予了好评。他们普遍认为,尽管这项服务的费用颇高,但确实满足了二三线城市,及偏远地区重病患者的紧急就医需求。不过,也有人怀疑这种医疗资源对接的渠道是否合法。 

三甲医院主任医生抽成约60%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企查查获悉,周志强任职的科技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根据登记的网站显示,公司提供服务保障的北京市三甲医院多达40余家。

对于公司如何与三甲医院资源对接的问题,周志强透露,公司负责人会私下与北京各家医院科室的主任医生沟通,遵照他们的意愿建立合作关系。“每家医院的科室主任医生权力非常大,他们有权把一些通过合作渠道的患者优先会诊。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医生的收入受限,他们也愿意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自己的额外收入。”

周志强进一步透露,公司会根据每一位线上患者缴纳的服务费,抽出约60%的费用(费用取决于医院、科室等级划分),给到对口的医院科室的主任医生。这部分费用再由主任医生自主支配,分给院长与参与治疗的医生(如麻醉师、主刀医生)。

如何确保医疗资源的真实性?周志强解释,公司服务不是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而是帮助患者以最短的时间,找到最好的医院、医生看上病。“一般找到我们的都是重病患者,当患者面临非常紧急就医的需求时,他们一心只想快速赴京治疗,其他不会考虑。”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超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轻者属于不正当竞争;倘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还可能构成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而主任医生利用自己职位的便利与公司合作,谋取私利的行为也可能涉嫌违法,涉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为了进一步了解该公司的运营模式,法治周末记者登录其网站查看,上面除了简短的公司介绍,以及咨询收费版块中几篇与医疗无关的短讯,没有其他任何信息,网站提供的服务热线、手机号也均为空号。

根据网站显示的公司地址,法治周末记者来到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的某栋写字楼内发现,整个办公区空无一人,屋内也没有办公家具和设备,且大门紧锁。对此,周志强解释这是保护公司渠道的方式。 

两级代理人的生意经 

值得注意的是,法治周末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这家科技公司为了推广公司的业务,对外扩招代理人,发展“两级代理人”,实现佣金抽成。

周志强给出的理由是:“为了规避线下黄牛的违法行为,只有把黄牛转化到线上,以代理人的身份介入,就顺理成章合法了。”

据他介绍,根据每个项目的价格不同,代理人的销售佣金在20%至40%。此外,代理人还可以发展两种下级合作关系,一种是对个人(推荐人),一种是对组织机构(社区医院、药店等)。

周志强继续说,倘若代理人与推荐人合作,可以获得每个项目20%至30%的佣金。但倘若代理人与组织机构合作,机构可以拿到每个项目20%至30%的佣金。

“相比个人,与组织机构合作更为容易。”他解释,一些二三线城市的社区医院或其他机构,都愿意为了提高收入与公司达成合作。“因为当地患者,都会首选离家近的社区医院看病。医生则根据患者病状,询问患者是否有赴京的需求,如果有便把公司的业务推荐给患者。”

“这两种医疗资源售卖的方式,都由代理人自己选择。由于机构组织体量大,合计下来肯定赚的更多。”周志强说。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知情人获知,河北省保定市一家社区医院是该公司合作的组织机构之一。该院负责人肯定了周志强的说法,并自称他既是该院的创始人之一,也是科技公司的市场运营负责人,主要集中负责保定市的业务推广。

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转诊业务只是公司整个业务的环节之一,社区医院也只是业务落地的渠道之一。当上层资源与落地的推广渠道入口都具备了,业务才能顺利开展。

他还介绍,公司将把转诊业务对接给全国各地的“互联网医院”,通过他们的平台进行二次推广。此外,公司未来还将面向三四线城市扩展,为重症患者提供赴京医疗的需求。 

亟需完善与提高新模式的发展 

这种新模式在陈超看来,公司需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不得扰乱正常医疗市场秩序,侵害患者与医院各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涉嫌违法。

邓勇则严厉指出,公司与社区医院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医疗服务资源的均等化和公益性

陈超还认为,一方面,这可以为患者带来很多便利,让患者通过互联网媒介获得更好的治疗体验,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共融;另一方面,也面临很多问题。与传统就医模式相比,能否达到很好的医疗效果,真正为患者解决病痛,还有待进一步考验。

在这种新模式下,如何有效规避医疗风险、医疗纠纷中各方责任的界定与划分,是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

关于责任的界定与划分,周志强在与法治周末记者沟通时多次强调,患者在医院就诊中发生的任何意外或医疗纠纷,经纪人、代理人与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邓勇认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倘若意外与医疗纠纷导致的损害,是由代理人或公司造成,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道信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万欣表示,由于我国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衡,造成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诊疗服务,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同时,医患双方对疾病与医疗的认识,还停留在较为落后的水平,让分级诊疗无法全面推广与获得患方的认可,造成基层医疗机构门庭冷落,而三甲医院一号难求的局面。

“互联网+医疗”模式多元化发展必然是好事,但需进一步完善与提高。万欣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让原本成碎片化分散在各不同医疗机构的患者病历等资料,能统一储存,并由不同的被授权医疗机构读取;二是通过远程形式让三甲医院覆盖周边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甚至远程会诊,建立与推广辅助分级诊疗与转诊制度。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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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化网上医疗“黄牛”利益链揭秘

为了完善医疗体系的建设,我国正在加快推动“互联网医院”服务模式,这让一些“互联网+医疗”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此前北京各大医院门口的黄牛们,看到了新的曙光。

文|法治周末记者 于伟力

责编|马蓉蓉

“快速专家预约”分为服务时效24小时内,随机分配北京的医院、科室、专家,服务费为一次1000元;72小时内,指定分配医院、科室、专家,服务费为一次1200元;“专家预约”服务时效3个至10个工作日,可指定分配医院、科室、专家(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知名专家),服务费分别为一次2000元、一次3000元、一次5000元。

这是周志强(化名)给法治周末记者的报价。周志强是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纪人,从该公司服务项目及价格表看,共分为“快速专家预约”“指定专家预约”“阶段陪诊”“全程陪诊”“住院”与“快速检查”服务项目。

据他介绍,公司是一家挂靠于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司创建“互联网+医院联盟+医生”新模式,汇集了北京优质专家资源与线上线下专业服务人员,以合作共赢的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医疗资源整合提供在京精准就医服务,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就医通道。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为了完善医疗体系的建设,我国正在加快推动“互联网医院”服务模式,这让一些“互联网+医疗”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此前北京各大医院门口的黄牛们,看到了新的曙光。 

高额的转诊绿色通道服务 

“北京的医疗资源丰富、技术先进、医生治疗水平高,让外地患者向往,但又迫于挂号难、医疗资源短缺又常常被拒之门外。为了帮助这些患者,公司提供了很好的医疗资源对接渠道,有效解决患者就医信息不对称、看病难困境。”周志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公司结合了医疗资源(技术)与经营资质的核心优势,正面向全国各地开展业务的推进。

据介绍,有住院需求的患者,服务时效为7个至10个工作日,分配北京三甲医院(三级医院、普通三甲医院、知名三甲医院),服务费分别为一次10000元、一次20000元、一次30000元。

“快速检查”服务则时效为3个工作日内,由熟知院内就诊流程的服务人员全程陪同,协助患者快速检查,服务费为一次2600元。

“以上费用只是医疗资源对接的服务费,不包含外地患者赴京的路费,以及治疗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周志强对法治周末记者强调。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医药卫生法学副教授邓勇看来,这种自主定价的机制并不合理,因为公司只是提供患者订立医疗服务合同的机会,毕竟是在利用医疗服务资源。“在互联网医疗平台上,我国目前没有统一明确收费标准,但随着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兴起,收费标准亟需尽快从法规层面明确并加以规制。”

对于精准就医服务,周志强介绍,患者可享受“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绿色通道服务。首先,组建一个由公司负责人、患者(或亲属)与医生(三甲)的医疗咨询微信群,患者上传在当地诊断的报告后,公司则利用自身的北京医疗资源信息数据库,第一时间指导患者选择适合病症的医院科室与医生,进行精准分诊;其次,在确认病状需要来北京后,医生再确认对口的医院、科室与医生;最后,患者在公司负责人提供的链接里完成付款,便可以赴京治疗。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不少患者对“互联网+医疗”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转诊服务”给予了好评。他们普遍认为,尽管这项服务的费用颇高,但确实满足了二三线城市,及偏远地区重病患者的紧急就医需求。不过,也有人怀疑这种医疗资源对接的渠道是否合法。 

三甲医院主任医生抽成约60%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企查查获悉,周志强任职的科技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根据登记的网站显示,公司提供服务保障的北京市三甲医院多达40余家。

对于公司如何与三甲医院资源对接的问题,周志强透露,公司负责人会私下与北京各家医院科室的主任医生沟通,遵照他们的意愿建立合作关系。“每家医院的科室主任医生权力非常大,他们有权把一些通过合作渠道的患者优先会诊。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医生的收入受限,他们也愿意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自己的额外收入。”

周志强进一步透露,公司会根据每一位线上患者缴纳的服务费,抽出约60%的费用(费用取决于医院、科室等级划分),给到对口的医院科室的主任医生。这部分费用再由主任医生自主支配,分给院长与参与治疗的医生(如麻醉师、主刀医生)。

如何确保医疗资源的真实性?周志强解释,公司服务不是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而是帮助患者以最短的时间,找到最好的医院、医生看上病。“一般找到我们的都是重病患者,当患者面临非常紧急就医的需求时,他们一心只想快速赴京治疗,其他不会考虑。”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超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轻者属于不正当竞争;倘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还可能构成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而主任医生利用自己职位的便利与公司合作,谋取私利的行为也可能涉嫌违法,涉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为了进一步了解该公司的运营模式,法治周末记者登录其网站查看,上面除了简短的公司介绍,以及咨询收费版块中几篇与医疗无关的短讯,没有其他任何信息,网站提供的服务热线、手机号也均为空号。

根据网站显示的公司地址,法治周末记者来到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的某栋写字楼内发现,整个办公区空无一人,屋内也没有办公家具和设备,且大门紧锁。对此,周志强解释这是保护公司渠道的方式。 

两级代理人的生意经 

值得注意的是,法治周末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这家科技公司为了推广公司的业务,对外扩招代理人,发展“两级代理人”,实现佣金抽成。

周志强给出的理由是:“为了规避线下黄牛的违法行为,只有把黄牛转化到线上,以代理人的身份介入,就顺理成章合法了。”

据他介绍,根据每个项目的价格不同,代理人的销售佣金在20%至40%。此外,代理人还可以发展两种下级合作关系,一种是对个人(推荐人),一种是对组织机构(社区医院、药店等)。

周志强继续说,倘若代理人与推荐人合作,可以获得每个项目20%至30%的佣金。但倘若代理人与组织机构合作,机构可以拿到每个项目20%至30%的佣金。

“相比个人,与组织机构合作更为容易。”他解释,一些二三线城市的社区医院或其他机构,都愿意为了提高收入与公司达成合作。“因为当地患者,都会首选离家近的社区医院看病。医生则根据患者病状,询问患者是否有赴京的需求,如果有便把公司的业务推荐给患者。”

“这两种医疗资源售卖的方式,都由代理人自己选择。由于机构组织体量大,合计下来肯定赚的更多。”周志强说。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知情人获知,河北省保定市一家社区医院是该公司合作的组织机构之一。该院负责人肯定了周志强的说法,并自称他既是该院的创始人之一,也是科技公司的市场运营负责人,主要集中负责保定市的业务推广。

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转诊业务只是公司整个业务的环节之一,社区医院也只是业务落地的渠道之一。当上层资源与落地的推广渠道入口都具备了,业务才能顺利开展。

他还介绍,公司将把转诊业务对接给全国各地的“互联网医院”,通过他们的平台进行二次推广。此外,公司未来还将面向三四线城市扩展,为重症患者提供赴京医疗的需求。 

亟需完善与提高新模式的发展 

这种新模式在陈超看来,公司需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不得扰乱正常医疗市场秩序,侵害患者与医院各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涉嫌违法。

邓勇则严厉指出,公司与社区医院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医疗服务资源的均等化和公益性

陈超还认为,一方面,这可以为患者带来很多便利,让患者通过互联网媒介获得更好的治疗体验,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共融;另一方面,也面临很多问题。与传统就医模式相比,能否达到很好的医疗效果,真正为患者解决病痛,还有待进一步考验。

在这种新模式下,如何有效规避医疗风险、医疗纠纷中各方责任的界定与划分,是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

关于责任的界定与划分,周志强在与法治周末记者沟通时多次强调,患者在医院就诊中发生的任何意外或医疗纠纷,经纪人、代理人与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邓勇认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倘若意外与医疗纠纷导致的损害,是由代理人或公司造成,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道信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万欣表示,由于我国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衡,造成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诊疗服务,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同时,医患双方对疾病与医疗的认识,还停留在较为落后的水平,让分级诊疗无法全面推广与获得患方的认可,造成基层医疗机构门庭冷落,而三甲医院一号难求的局面。

“互联网+医疗”模式多元化发展必然是好事,但需进一步完善与提高。万欣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让原本成碎片化分散在各不同医疗机构的患者病历等资料,能统一储存,并由不同的被授权医疗机构读取;二是通过远程形式让三甲医院覆盖周边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甚至远程会诊,建立与推广辅助分级诊疗与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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