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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大班额:2020年底全国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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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大班额:2020年底全国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意见,要求争取到2020年底,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现有56人以上大班额,全国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9年7月10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意见,要求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意见要求,争取到2020年底,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现有56人以上大班额,全国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科学合理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所在省份基本办学标准;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消除大班额作为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特别是解决“城镇挤”突出矛盾的重要任务。7月17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化解义务教育超大班额有关情况予以介绍。

2019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总有班数375.49万个,其中,大班额有26.5万个,占总班数比例为7.06%;超大班额有1.87万个,占总班数比例为0.5%。相比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大班额减少10.3万个、减少了28.0%,超大班额减少6.7万个、减少了78.1%,为近10年来最大降幅,如期实现了“2018年底基本消除超大班额(控制在2%以内)”的工作目标,并为2020年底基本消除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创造了有利条件。

不过,大班额问题一直存在。3月26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中发现,大班额、大校额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有164个县存在3000人以上的大规模学校。338个县中,45人以上小学班级比例为28.9%,55人以上小学班级比例为6.9%,50人以上初中班级比例为43.6%,60人以上初中班级比例为6.2%。

在本次发布的意见中,又明确了“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意见要求,各地要采取“倒排任务”的方式,将省级人民政府审定的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2020年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于整体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校舍项目要提早实施,并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2019年底校舍建设项目都能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建设项目基本竣工。对于整体教育资源虽然符合要求,但因结构不合理造成大班额的地区,要引导生源合理流动,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

意见还提到了其他事项。比如,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对于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要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齐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对于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要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防止盲目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人为造成学生辍学和生源流失,避免出现新的校舍闲置问题。

同时,按照标准为边远艰苦地区两类学校教师建设必要的周转宿舍,统筹做好扶贫移民搬迁学校规划建设工作。还要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实现全覆盖。完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意见要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由中央统一部署,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照中央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目标约束和工作推进机制。

此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明确细化每一所不达标学校应采取的措施和时间安排、资金来源,编制2019—2020年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地市级人民政府做好协调指导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本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2019—2020年)》,并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首先按照西部、中部、东部各占50%、40%、10%的区域因素确定分地区资金规模,在此基础上再按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各占60%、20%、20%的权重分配到具体省份,重点向基础薄弱、财力困难的省份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对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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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大班额:2020年底全国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意见,要求争取到2020年底,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现有56人以上大班额,全国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9年7月10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意见,要求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意见要求,争取到2020年底,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现有56人以上大班额,全国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科学合理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所在省份基本办学标准;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消除大班额作为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特别是解决“城镇挤”突出矛盾的重要任务。7月17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化解义务教育超大班额有关情况予以介绍。

2019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总有班数375.49万个,其中,大班额有26.5万个,占总班数比例为7.06%;超大班额有1.87万个,占总班数比例为0.5%。相比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大班额减少10.3万个、减少了28.0%,超大班额减少6.7万个、减少了78.1%,为近10年来最大降幅,如期实现了“2018年底基本消除超大班额(控制在2%以内)”的工作目标,并为2020年底基本消除大班额(控制在5%以内)创造了有利条件。

不过,大班额问题一直存在。3月26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中发现,大班额、大校额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有164个县存在3000人以上的大规模学校。338个县中,45人以上小学班级比例为28.9%,55人以上小学班级比例为6.9%,50人以上初中班级比例为43.6%,60人以上初中班级比例为6.2%。

在本次发布的意见中,又明确了“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意见要求,各地要采取“倒排任务”的方式,将省级人民政府审定的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2020年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于整体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校舍项目要提早实施,并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2019年底校舍建设项目都能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建设项目基本竣工。对于整体教育资源虽然符合要求,但因结构不合理造成大班额的地区,要引导生源合理流动,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

意见还提到了其他事项。比如,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对于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要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齐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对于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要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防止盲目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人为造成学生辍学和生源流失,避免出现新的校舍闲置问题。

同时,按照标准为边远艰苦地区两类学校教师建设必要的周转宿舍,统筹做好扶贫移民搬迁学校规划建设工作。还要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实现全覆盖。完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意见要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由中央统一部署,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照中央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目标约束和工作推进机制。

此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明确细化每一所不达标学校应采取的措施和时间安排、资金来源,编制2019—2020年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地市级人民政府做好协调指导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本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2019—2020年)》,并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首先按照西部、中部、东部各占50%、40%、10%的区域因素确定分地区资金规模,在此基础上再按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各占60%、20%、20%的权重分配到具体省份,重点向基础薄弱、财力困难的省份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对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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