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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积极稳妥撤并“空心村”,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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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积极稳妥撤并“空心村”,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农业农村部称,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和不同“空心村”类型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稳妥做好“空心村”撤并工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将积极稳妥做好“空心村”撤并工作,同时继续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农业农村部网站2019年7月26日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三份建议的答复,主要涉及加强“空心村”治理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有序推进村庄搬迁撤并。农业农村部采取问卷调查和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初步掌握了“空心村”有关情况。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厘清工作思路,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和不同‘空心村’类型,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稳妥做好‘空心村’撤并工作。”农业农村部表示。

据透露,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各地针对当地实际优化村庄布局,对部分“空心村”宜撤则撤,宜留则留,并结合国土综合整治进行土地整理。

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已从改革开放前1977年的17.5%大幅度上升到2018年的59.58%,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990年的3.02亿人增长至2018年的8.31亿人。但是另一方面,伴随着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不少村庄出现了“空心化”现象,农村也出现了大量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据21世纪经济报道引述自一项中科院的研究发现,全国“空心村”闲置宅基地的综合整治潜力约为1.14亿亩。

此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制定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均对加强村庄规划和“空心村”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在今年6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大量的人口转移到城镇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空心化”乡村治理,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难题,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施策。

张天佐表示,治理“空心村”,还要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通过行政的办法和经济的激励措施鼓励剩余人口向中心村转移。在这个过程中,要处理好农民的权益,包括集体经济的收益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等,推动有序地转移。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称,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2015年国家启动了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试点地区主要在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了探索,总结了一批可行的改革成果。

截至2018年底,试点地区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在试点基础上,《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此外,农业农村部已将宅基地立法列入农业农村立法工作重点,启动了立法调研等基础工作。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保障农民宅基地合理需求的有效途径,依法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称。

答复中明确,农业农村部目前正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改革试点探索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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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积极稳妥撤并“空心村”,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农业农村部称,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和不同“空心村”类型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稳妥做好“空心村”撤并工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将积极稳妥做好“空心村”撤并工作,同时继续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农业农村部网站2019年7月26日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三份建议的答复,主要涉及加强“空心村”治理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有序推进村庄搬迁撤并。农业农村部采取问卷调查和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初步掌握了“空心村”有关情况。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厘清工作思路,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和不同‘空心村’类型,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稳妥做好‘空心村’撤并工作。”农业农村部表示。

据透露,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各地针对当地实际优化村庄布局,对部分“空心村”宜撤则撤,宜留则留,并结合国土综合整治进行土地整理。

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已从改革开放前1977年的17.5%大幅度上升到2018年的59.58%,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990年的3.02亿人增长至2018年的8.31亿人。但是另一方面,伴随着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不少村庄出现了“空心化”现象,农村也出现了大量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据21世纪经济报道引述自一项中科院的研究发现,全国“空心村”闲置宅基地的综合整治潜力约为1.14亿亩。

此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制定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均对加强村庄规划和“空心村”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在今年6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大量的人口转移到城镇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空心化”乡村治理,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难题,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施策。

张天佐表示,治理“空心村”,还要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通过行政的办法和经济的激励措施鼓励剩余人口向中心村转移。在这个过程中,要处理好农民的权益,包括集体经济的收益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等,推动有序地转移。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称,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2015年国家启动了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试点地区主要在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了探索,总结了一批可行的改革成果。

截至2018年底,试点地区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在试点基础上,《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此外,农业农村部已将宅基地立法列入农业农村立法工作重点,启动了立法调研等基础工作。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保障农民宅基地合理需求的有效途径,依法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称。

答复中明确,农业农村部目前正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改革试点探索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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