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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两年多发起诉讼2000多件,深圳一图片公司被指涉嫌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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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两年多发起诉讼2000多件,深圳一图片公司被指涉嫌敲诈

公开资料显示,美丽视界成立于2016年9月,是深圳一家从事摄影摄像服务的公司。律师表示,经调查,美丽视界成立两年多以来,已发起诉讼两千余次。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记者 | 曾金秋

上海一家通信行业公司在其网站上介绍中国联通的材料中使用网络配图,结果被图片库网站以涉嫌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在2019年8月7日的庭审中,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和解。涉事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法庭判决败诉,将提起上诉。

海郑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海郑实业”)系上海市闵行区的一家技术公司,从属信息科技领域,业务包括通讯器材、计算机的销售及通信设备维修。

据该公司负责人张明鹤描述,此案起因是他们在自家网站“行业动态”栏目援引了一篇关于中国联通的介绍。引来麻烦的是,文章配发了一张联通大楼的照片。2019年7月31日,海郑实业收到徐汇区法院传票及本案诉状。诉状显示,深圳市美丽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美丽视界”)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为由,对海郑实业进行诉讼,称其使用的印有中国联通logo的照片涉嫌侵权。

界面新闻留意到,涉案图片是一张印有中国联通logo的照片,被指为对美丽视界图源文件“第一辑/DVD1/李向晖 /金融街/405.jpg”(以下简称“405 号图片”)构成侵权。美丽视界认为,该图片系其签约摄影师李向晖拍摄,海郑实业引用未获许可。

海郑实业认为,目前没有相关司法鉴定证明涉案图片与“405号图片”的一致性,美丽视界提供的证据里也不包含涉案文章的点击量、发布时间。此外,图片上没有作者署名、相应的水印。另外,美丽视界与李向晖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书》约定的转让对象不明确;美丽视界虽然提供了李向晖与他人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书(摄影作品)》,但附件只有转让的图片数量、图片名称,没有图片的内容。

据此,海郑实业认为,美丽视界无法证明其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

此外,在转载原文章时,对方没有标注“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海郑实业均标注了来源;文章属于行业交流版块,并非为了宣传海郑实业公司。因此,海郑实业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善意使用”。

海郑实业认为,美丽视界涉嫌寻衅滋事、敲诈,请求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追究其刑事责任。该公司负责人张明鹤表示,在8月7日的庭审中,主审法官询问其是否接受调解,但双方因调解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如果败诉了还将继续上诉。”

2019年4月以来,黑洞照片发布后爆发的视觉中国图片维权事件引发外界热议,多家图片库公司在图片版权方面存在的争议以及“维权式营销”模式也受到外界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曾公开表示,反对任何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公开资料显示,美丽视界成立于2016年9月,是深圳一家从事摄影摄像服务的公司。

界面新闻在“天眼查”查询发现,美丽视界涉及的诉讼共有约1109件。被其起诉的不只有企业,也有新闻媒体。在这些案例中,胜诉、败诉以及和解情况均存在。

在佛山日报社与美丽视界的诉讼中,美丽视界主张,佛山日报社引用的一张关于滕王阁的照片涉嫌侵权。一审法院认为,佛山日报社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500元。二审法院认为,经比对,涉案照片以及佛山日报社所使用的被诉侵权图片在拍摄角度、拍摄时间、拍摄距离、图片内容等方面均不相同。因此,对于美丽视界的主张不予支持。

在与海口日报的一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美丽视界指控其使用的一张博鳌亚洲论坛会址的照片涉嫌侵权。美丽视界称,该照片的拍摄者也是李向晖。法院最终判海口日报赔偿2000元。

熟悉此案情况的业界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经调查,美丽视界成立两年多以来,已发起诉讼两千余次。截至目前,涉及美丽视界的开庭公告还有60余份。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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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两年多发起诉讼2000多件,深圳一图片公司被指涉嫌敲诈

公开资料显示,美丽视界成立于2016年9月,是深圳一家从事摄影摄像服务的公司。律师表示,经调查,美丽视界成立两年多以来,已发起诉讼两千余次。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记者 | 曾金秋

上海一家通信行业公司在其网站上介绍中国联通的材料中使用网络配图,结果被图片库网站以涉嫌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在2019年8月7日的庭审中,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和解。涉事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法庭判决败诉,将提起上诉。

海郑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海郑实业”)系上海市闵行区的一家技术公司,从属信息科技领域,业务包括通讯器材、计算机的销售及通信设备维修。

据该公司负责人张明鹤描述,此案起因是他们在自家网站“行业动态”栏目援引了一篇关于中国联通的介绍。引来麻烦的是,文章配发了一张联通大楼的照片。2019年7月31日,海郑实业收到徐汇区法院传票及本案诉状。诉状显示,深圳市美丽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美丽视界”)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纠纷”为由,对海郑实业进行诉讼,称其使用的印有中国联通logo的照片涉嫌侵权。

界面新闻留意到,涉案图片是一张印有中国联通logo的照片,被指为对美丽视界图源文件“第一辑/DVD1/李向晖 /金融街/405.jpg”(以下简称“405 号图片”)构成侵权。美丽视界认为,该图片系其签约摄影师李向晖拍摄,海郑实业引用未获许可。

海郑实业认为,目前没有相关司法鉴定证明涉案图片与“405号图片”的一致性,美丽视界提供的证据里也不包含涉案文章的点击量、发布时间。此外,图片上没有作者署名、相应的水印。另外,美丽视界与李向晖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书》约定的转让对象不明确;美丽视界虽然提供了李向晖与他人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书(摄影作品)》,但附件只有转让的图片数量、图片名称,没有图片的内容。

据此,海郑实业认为,美丽视界无法证明其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

此外,在转载原文章时,对方没有标注“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海郑实业均标注了来源;文章属于行业交流版块,并非为了宣传海郑实业公司。因此,海郑实业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善意使用”。

海郑实业认为,美丽视界涉嫌寻衅滋事、敲诈,请求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追究其刑事责任。该公司负责人张明鹤表示,在8月7日的庭审中,主审法官询问其是否接受调解,但双方因调解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如果败诉了还将继续上诉。”

2019年4月以来,黑洞照片发布后爆发的视觉中国图片维权事件引发外界热议,多家图片库公司在图片版权方面存在的争议以及“维权式营销”模式也受到外界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曾公开表示,反对任何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公开资料显示,美丽视界成立于2016年9月,是深圳一家从事摄影摄像服务的公司。

界面新闻在“天眼查”查询发现,美丽视界涉及的诉讼共有约1109件。被其起诉的不只有企业,也有新闻媒体。在这些案例中,胜诉、败诉以及和解情况均存在。

在佛山日报社与美丽视界的诉讼中,美丽视界主张,佛山日报社引用的一张关于滕王阁的照片涉嫌侵权。一审法院认为,佛山日报社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500元。二审法院认为,经比对,涉案照片以及佛山日报社所使用的被诉侵权图片在拍摄角度、拍摄时间、拍摄距离、图片内容等方面均不相同。因此,对于美丽视界的主张不予支持。

在与海口日报的一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美丽视界指控其使用的一张博鳌亚洲论坛会址的照片涉嫌侵权。美丽视界称,该照片的拍摄者也是李向晖。法院最终判海口日报赔偿2000元。

熟悉此案情况的业界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经调查,美丽视界成立两年多以来,已发起诉讼两千余次。截至目前,涉及美丽视界的开庭公告还有6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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