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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转型:联合或是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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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转型:联合或是出路

信息系统提供的诸多解决方案,让消费者可以“团结”起来,出于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勉为其难。规模决定一切。

正如上一篇文章所说,消费者存在局限性。事实上,个体的自觉性(或者相反地,负罪感)并不能实现能源融合的重大改变。难道我们只能选择遵循政策规定或是等待像埃隆•马斯克(Elon Musk)一样有胆识的企业家给出技术性的解决方案?如果我们期待出现一个新的、更为节制的生活方式,我们也应该相信社会的想象,相信分享和共用的力量。

文/巴黎高科评论

能源节制要成功,需要具备一些必要条件,促成消费者行为逐渐转变。环保意识有帮助但远远不够;强制政策与民主观念相斥;政府财政补贴代价很大且很难实施。而且不管是强制还是补贴,对于我们所面对的挑战都无法治本。

真的没有办法有限转变我们当前的生活模式?当然不是。本系列第三篇文章中探讨的技术创新,会使问题的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另外,介于“手洗尿布拯救星球”妄想和专家高屋建瓴的解决方案之间,是极具潜力的合作与共享模式:这本来就是人类历史前进方式之一。即使在过去两个世纪,现代国家发展出了金字塔形、中央集中的人类社会合作形式,但今天,其他形式正在重新浮出水面。

点对点(Peer 2 Peer, P2P)

P2P主张纵横交错的平面网络结构,而不是过去几个世纪延续下来的垂直层级架构。P2P也鼓励积极的姿态:在垂直构造中,“顶层”提供服务或物品给“底层”消费或使用;而在横向结构下,双方都是主动行为者。这就是网络2.0的独特所在——社交网络将网民转变成了发布者和内容生产者,这同样共享经济模式的本质。

这种新型的交换有两个特点。第一,去中介化,绕过繁琐的交易机构,通过一个简单的数字平台,个体直接开展贸易。第二,对所有权、产品和服务排他性使用的重视渐渐弱化,取而代之以对分享的崇尚:工具、场所、交通工具皆可分享。

“能源节制”因此成了这个新世界的维度之一:比起拥有一辆车,我们可以分享一辆。基于这个逻辑的社会只需要更少车辆并因此消耗更少的能源。

通过数字技术,社会创新已经变成游戏规则改变者。它创建了一条群体性、流动的通道,将人类引向更节制的一代。

诸如杰里米•里夫金(Jeremy Rifkin)这样的作家则更进一步,预言随着能源自给(归功于光伏发电)的不断普及和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大规模共享,将发生“第三次工业革命”。让-马克•扬科维奇(Jean-MarcJancovici)首度提及并更明确地表达了这个观点:能源规律支配经济活动,当下的危机则是能源革命的减速。

幸运的是,里夫金说,“第三次工业革命”将发生于“互联网和可再生能源的交汇处”。市民最终将自己生产出绿色能源并分享到电网上,正如同他们已经在互联网上创造、分享并交易财产、知识和各种利益。在这个新的组织架构中,能源不再是被由上到下地分配,而是横向地在人群中流通。

理论上这是可能的,只是还很遥远。里夫金的书留下了许多待解的疑问:技术的空想性(如里夫金一直鼓吹氢,但这种能源目前毫无进展)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其不精确性;作者也针对美国读者谈及了欧洲经验,例如欧盟的二氧化碳市场和德国能源转型。但他显然对这些模式知之甚少,或者是有意忽略其不足,他开玩笑说:“风和太阳不收钱。”那德国消费者遭受的电价上涨又该如何解释?

这是我们需要小心谨慎的原因:虽然里夫金描绘的前景值得考虑,却不能就此忽视地球的现实——基础设施、技术和物理局限,与他向往的“超流体宇宙”相距甚远。在地球上,就算最青睐用电的法国,其电力消耗也仅占总能源消费的24%,而电是所有能源中最易分享和传输的。

里夫金理论的核心其实是更大规模的资源共享,目前的电网也是根据这种理念设计的,甚至代表最成功的集中共享形式。但在集中式模型中,主要责任取决于供应者:公共设施和电网运营商负责管理供求平衡。在这种环境下,能源自给同时要考虑现存的电网架构(高压与特高压输电线等),是否可能在此系统中引进创新的共享形式?

阶梯定价还是管理负荷?

我们可以从一个简单问题开始。什么是真正的需求弹性?换句话说,价格上涨多少才会迫使消费者改变行为?美国加州的长期实践证明,阶梯定价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1976-2009年,全美平均家庭用电增长了59.4%,但加州的数字仅为18.8%,这样的差距在量化后相当于加州家庭比全美平均值少用了1,320千瓦时的电。除了对再分配、环境、经济增长质量有益,加州的电价系统也鼓励家庭采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从而明显地促进了当地太阳能的发展。为了省钱,加州居民尽量只用低价段电能,并尝试用光伏设备自供部分电能,不仅减少了对电厂的依赖,也减少了账单上的数字。

加州的阶梯定价策略虽然非常成功,并被其他几个州效仿,但在美国并未被普遍采用。这种模式只适合于对空调依赖较大的炎热地区,如美国加州、日本和意大利等,因为这些地区很容易采用廉价的太阳,不会影响舒适度。相较之下,比利时和德国就放弃了阶梯定价。

弗朗索瓦•勒维克(François Lévêque)和巴斯蒂安•布伯(Bastien Poubeau)在《回声报》(Les Echos)中解释道,这种电价机制搞错了目标:电能生产成本和污染性在消费高峰期最大。因此,电能的经济和环境成本取决于用电的时间和日期,而不是整体或平均的消耗——至少不是直接地。他们得出结论:“想要电价反映真实经济和环境成本,就应该采用考虑到用电高峰的实时定价而不是笼统的阶梯定价。”

当然,还可以通过负荷管理的办法。

负荷管理是一种人为控制,意在暂时性地降低某一地区或主体的用电。电厂为客户(个体或企业)制定技术解决方案,在几分钟或几小时中停止运行一些可变消耗的设备(电解池或制造厂的锅炉、散热器、热水气球或家用空调等)。

甩负荷(load-shedding)可以依据供应商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法国电力集团甚至在1980年代用收费减免来交换一年内的数次甩负荷),但今天我们有必要通过一些更灵活的节能减排措施,来让这种个别行为成为普遍常态。科技创新已经可以实现将个体努力汇聚成集体行为。其原理是,利用安装在电表上的控制器,同时切断一个区域内大量家庭的某些电器供电。这个控制器不需要用户的任何操作,而直接由电厂进行远程开启。

一个新产业应运而生,即甩负荷运营商。它们利用从个人用户那里“买”来的电来赚钱。2013年,法国出台了与节能市场定价等相关的政策框架,并对社区限电措施进行奖励。

联合的力量

信息系统提供的诸多解决方案,让消费者可以“团结”起来,出于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勉为其难。规模决定一切。

这是最关键的。正如法国电力集团(EDF)研发部门的副董事长伯纳德•迪亚贝狮(BernardDelpech)在为《巴黎高科评论》撰文时所强调:“虽然通过建立真正的智能电网,每个人都能发挥作用,从而充分体现个体消费者在一般意义上的灵活性,但要真正驾驭电网的巨大能量,还需要群体的协作。能源消费者将组成一个个不同的子系统与电网骨干互动。”这需要一个过程,他补充说,“但已经在进行当中”。

以同样的思路,我们可以考虑在社区范围内分享和共用设备,就家庭和个人住房而言这没有多大意义;在老旧的居民区,楼宇改造空间有限,花费大量投资只能做到10-15%的节能。然而,就一条街、一片社区甚至一座城市而言,则可以开发出真正的创新解决方案。

建设节能建筑来补偿老旧建筑的能耗。在此基础上,本地电力可以实现最新优化管理,利用直流电来减少损失,利用飞轮或其他的储能装置来存储电力。

但是,这些投资该由谁来提供?消费者又该怎样联合?

问题的答案就在于崭露头角的分享经济。参与的人可能会将自己定义为“负责人的消费者”,但实际上,这种模式的背后不是“公益思维”,而更多的是群体效率在驱动。它不是建立在道德而是规模效应的基础之上。

与出于个人自律或贡献甚至某种道德准则的环保行动相反,共享模式依靠的是科技,方式是自下而上,而不是传统的、中央集中的、由技术官僚们自上而下来决策,是源于市民的个人利益。

这种自下而上的过程,在荷兰和德国已经成为现实,本地创新得到鼓励,家庭积极参与,进而促进了社会性创新。一些居民群体在项目开工前就已经形成,并活跃于整个过程。

在这方面最典型的是屈伦博赫(荷兰)的案例。一家当地基金会发起了兰西密尔工程(Lanxmeer project),80户家庭与当地人合作,参与城市发展规划的设计。埃瓦-兰西密尔是一块占地24公顷的社会生态区,建立在曾经的农田上,环绕着一片饮用水提取保护区域。整个项目包括250间公寓,超过4000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商业单元,一片生态城市农场,一个信息中心, 一个保健中心,一个会议中心,酒吧,餐馆和宾馆。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一条封闭水路,一个完整的水处理系统,一个沼气装置,可持续建筑材料的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及有机食物的生产。屈伦博赫的人们在整个规划进程中都扮演了直接、活跃的角色。他们说服市政当局为工程共同筹资,其他资金来自荷兰和德国政府部门以及用于支持建筑行业的私募基金。居民委员会负责处理对新来者的房屋分配问题。

另一个例子是丹麦,它拥有居民安装的最大风力农场。许多“参与式”的能源工程由市民集资。位于哥本哈根海岸边的米德尔格伦登风力农场的所有权就属于8,500位丹麦人。丹麦法律规定,民间资本占风力农场融资比重不得少于20%的最低界限。

民间的能源力量显然瓦解了传统制度网络。就像法国“生活条件研究与观察中心”(Research Center for the Study and Observation of Living Conditions, Credoc)在2014年的一次研究中所解释的:政治、行政、城市文化也影响着一国的节能。

区别于德国、荷兰和其他北欧国家在城市规划中的开放试验,法国生态街区依据传统城市规划被设计和运作。用户不参与城市设计本身,高科技愿景不是基于人们共同参与建筑物的经营和使用,这是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技术官僚型方案。得益于中央集中体系,法国在技术创新领域是领头羊,但是它也在居民共同参与居住设计方面掉队了。

在法国,联合、参与性的能源消费存在于“共享住房”、“生态村庄”中,但大多不超过10户人家。比如斯特拉斯堡鲁道夫区生态住宅,拥有10户人家共同参加社会财产分配。这也是雷恩城郊一个2,000居民的小镇舍外涅12户人家生态村庄的情况。

这些微组织远没有达到电能最优管理的临界规模——数万人口(至少一个小城市),这样的条件下,专业技术解决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为《能源转型》系列文章第二篇,廖选、钱阳译。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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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转型:联合或是出路

信息系统提供的诸多解决方案,让消费者可以“团结”起来,出于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勉为其难。规模决定一切。

正如上一篇文章所说,消费者存在局限性。事实上,个体的自觉性(或者相反地,负罪感)并不能实现能源融合的重大改变。难道我们只能选择遵循政策规定或是等待像埃隆•马斯克(Elon Musk)一样有胆识的企业家给出技术性的解决方案?如果我们期待出现一个新的、更为节制的生活方式,我们也应该相信社会的想象,相信分享和共用的力量。

文/巴黎高科评论

能源节制要成功,需要具备一些必要条件,促成消费者行为逐渐转变。环保意识有帮助但远远不够;强制政策与民主观念相斥;政府财政补贴代价很大且很难实施。而且不管是强制还是补贴,对于我们所面对的挑战都无法治本。

真的没有办法有限转变我们当前的生活模式?当然不是。本系列第三篇文章中探讨的技术创新,会使问题的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另外,介于“手洗尿布拯救星球”妄想和专家高屋建瓴的解决方案之间,是极具潜力的合作与共享模式:这本来就是人类历史前进方式之一。即使在过去两个世纪,现代国家发展出了金字塔形、中央集中的人类社会合作形式,但今天,其他形式正在重新浮出水面。

点对点(Peer 2 Peer, P2P)

P2P主张纵横交错的平面网络结构,而不是过去几个世纪延续下来的垂直层级架构。P2P也鼓励积极的姿态:在垂直构造中,“顶层”提供服务或物品给“底层”消费或使用;而在横向结构下,双方都是主动行为者。这就是网络2.0的独特所在——社交网络将网民转变成了发布者和内容生产者,这同样共享经济模式的本质。

这种新型的交换有两个特点。第一,去中介化,绕过繁琐的交易机构,通过一个简单的数字平台,个体直接开展贸易。第二,对所有权、产品和服务排他性使用的重视渐渐弱化,取而代之以对分享的崇尚:工具、场所、交通工具皆可分享。

“能源节制”因此成了这个新世界的维度之一:比起拥有一辆车,我们可以分享一辆。基于这个逻辑的社会只需要更少车辆并因此消耗更少的能源。

通过数字技术,社会创新已经变成游戏规则改变者。它创建了一条群体性、流动的通道,将人类引向更节制的一代。

诸如杰里米•里夫金(Jeremy Rifkin)这样的作家则更进一步,预言随着能源自给(归功于光伏发电)的不断普及和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大规模共享,将发生“第三次工业革命”。让-马克•扬科维奇(Jean-MarcJancovici)首度提及并更明确地表达了这个观点:能源规律支配经济活动,当下的危机则是能源革命的减速。

幸运的是,里夫金说,“第三次工业革命”将发生于“互联网和可再生能源的交汇处”。市民最终将自己生产出绿色能源并分享到电网上,正如同他们已经在互联网上创造、分享并交易财产、知识和各种利益。在这个新的组织架构中,能源不再是被由上到下地分配,而是横向地在人群中流通。

理论上这是可能的,只是还很遥远。里夫金的书留下了许多待解的疑问:技术的空想性(如里夫金一直鼓吹氢,但这种能源目前毫无进展)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其不精确性;作者也针对美国读者谈及了欧洲经验,例如欧盟的二氧化碳市场和德国能源转型。但他显然对这些模式知之甚少,或者是有意忽略其不足,他开玩笑说:“风和太阳不收钱。”那德国消费者遭受的电价上涨又该如何解释?

这是我们需要小心谨慎的原因:虽然里夫金描绘的前景值得考虑,却不能就此忽视地球的现实——基础设施、技术和物理局限,与他向往的“超流体宇宙”相距甚远。在地球上,就算最青睐用电的法国,其电力消耗也仅占总能源消费的24%,而电是所有能源中最易分享和传输的。

里夫金理论的核心其实是更大规模的资源共享,目前的电网也是根据这种理念设计的,甚至代表最成功的集中共享形式。但在集中式模型中,主要责任取决于供应者:公共设施和电网运营商负责管理供求平衡。在这种环境下,能源自给同时要考虑现存的电网架构(高压与特高压输电线等),是否可能在此系统中引进创新的共享形式?

阶梯定价还是管理负荷?

我们可以从一个简单问题开始。什么是真正的需求弹性?换句话说,价格上涨多少才会迫使消费者改变行为?美国加州的长期实践证明,阶梯定价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1976-2009年,全美平均家庭用电增长了59.4%,但加州的数字仅为18.8%,这样的差距在量化后相当于加州家庭比全美平均值少用了1,320千瓦时的电。除了对再分配、环境、经济增长质量有益,加州的电价系统也鼓励家庭采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从而明显地促进了当地太阳能的发展。为了省钱,加州居民尽量只用低价段电能,并尝试用光伏设备自供部分电能,不仅减少了对电厂的依赖,也减少了账单上的数字。

加州的阶梯定价策略虽然非常成功,并被其他几个州效仿,但在美国并未被普遍采用。这种模式只适合于对空调依赖较大的炎热地区,如美国加州、日本和意大利等,因为这些地区很容易采用廉价的太阳,不会影响舒适度。相较之下,比利时和德国就放弃了阶梯定价。

弗朗索瓦•勒维克(François Lévêque)和巴斯蒂安•布伯(Bastien Poubeau)在《回声报》(Les Echos)中解释道,这种电价机制搞错了目标:电能生产成本和污染性在消费高峰期最大。因此,电能的经济和环境成本取决于用电的时间和日期,而不是整体或平均的消耗——至少不是直接地。他们得出结论:“想要电价反映真实经济和环境成本,就应该采用考虑到用电高峰的实时定价而不是笼统的阶梯定价。”

当然,还可以通过负荷管理的办法。

负荷管理是一种人为控制,意在暂时性地降低某一地区或主体的用电。电厂为客户(个体或企业)制定技术解决方案,在几分钟或几小时中停止运行一些可变消耗的设备(电解池或制造厂的锅炉、散热器、热水气球或家用空调等)。

甩负荷(load-shedding)可以依据供应商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法国电力集团甚至在1980年代用收费减免来交换一年内的数次甩负荷),但今天我们有必要通过一些更灵活的节能减排措施,来让这种个别行为成为普遍常态。科技创新已经可以实现将个体努力汇聚成集体行为。其原理是,利用安装在电表上的控制器,同时切断一个区域内大量家庭的某些电器供电。这个控制器不需要用户的任何操作,而直接由电厂进行远程开启。

一个新产业应运而生,即甩负荷运营商。它们利用从个人用户那里“买”来的电来赚钱。2013年,法国出台了与节能市场定价等相关的政策框架,并对社区限电措施进行奖励。

联合的力量

信息系统提供的诸多解决方案,让消费者可以“团结”起来,出于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勉为其难。规模决定一切。

这是最关键的。正如法国电力集团(EDF)研发部门的副董事长伯纳德•迪亚贝狮(BernardDelpech)在为《巴黎高科评论》撰文时所强调:“虽然通过建立真正的智能电网,每个人都能发挥作用,从而充分体现个体消费者在一般意义上的灵活性,但要真正驾驭电网的巨大能量,还需要群体的协作。能源消费者将组成一个个不同的子系统与电网骨干互动。”这需要一个过程,他补充说,“但已经在进行当中”。

以同样的思路,我们可以考虑在社区范围内分享和共用设备,就家庭和个人住房而言这没有多大意义;在老旧的居民区,楼宇改造空间有限,花费大量投资只能做到10-15%的节能。然而,就一条街、一片社区甚至一座城市而言,则可以开发出真正的创新解决方案。

建设节能建筑来补偿老旧建筑的能耗。在此基础上,本地电力可以实现最新优化管理,利用直流电来减少损失,利用飞轮或其他的储能装置来存储电力。

但是,这些投资该由谁来提供?消费者又该怎样联合?

问题的答案就在于崭露头角的分享经济。参与的人可能会将自己定义为“负责人的消费者”,但实际上,这种模式的背后不是“公益思维”,而更多的是群体效率在驱动。它不是建立在道德而是规模效应的基础之上。

与出于个人自律或贡献甚至某种道德准则的环保行动相反,共享模式依靠的是科技,方式是自下而上,而不是传统的、中央集中的、由技术官僚们自上而下来决策,是源于市民的个人利益。

这种自下而上的过程,在荷兰和德国已经成为现实,本地创新得到鼓励,家庭积极参与,进而促进了社会性创新。一些居民群体在项目开工前就已经形成,并活跃于整个过程。

在这方面最典型的是屈伦博赫(荷兰)的案例。一家当地基金会发起了兰西密尔工程(Lanxmeer project),80户家庭与当地人合作,参与城市发展规划的设计。埃瓦-兰西密尔是一块占地24公顷的社会生态区,建立在曾经的农田上,环绕着一片饮用水提取保护区域。整个项目包括250间公寓,超过4000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商业单元,一片生态城市农场,一个信息中心, 一个保健中心,一个会议中心,酒吧,餐馆和宾馆。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一条封闭水路,一个完整的水处理系统,一个沼气装置,可持续建筑材料的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及有机食物的生产。屈伦博赫的人们在整个规划进程中都扮演了直接、活跃的角色。他们说服市政当局为工程共同筹资,其他资金来自荷兰和德国政府部门以及用于支持建筑行业的私募基金。居民委员会负责处理对新来者的房屋分配问题。

另一个例子是丹麦,它拥有居民安装的最大风力农场。许多“参与式”的能源工程由市民集资。位于哥本哈根海岸边的米德尔格伦登风力农场的所有权就属于8,500位丹麦人。丹麦法律规定,民间资本占风力农场融资比重不得少于20%的最低界限。

民间的能源力量显然瓦解了传统制度网络。就像法国“生活条件研究与观察中心”(Research Center for the Study and Observation of Living Conditions, Credoc)在2014年的一次研究中所解释的:政治、行政、城市文化也影响着一国的节能。

区别于德国、荷兰和其他北欧国家在城市规划中的开放试验,法国生态街区依据传统城市规划被设计和运作。用户不参与城市设计本身,高科技愿景不是基于人们共同参与建筑物的经营和使用,这是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技术官僚型方案。得益于中央集中体系,法国在技术创新领域是领头羊,但是它也在居民共同参与居住设计方面掉队了。

在法国,联合、参与性的能源消费存在于“共享住房”、“生态村庄”中,但大多不超过10户人家。比如斯特拉斯堡鲁道夫区生态住宅,拥有10户人家共同参加社会财产分配。这也是雷恩城郊一个2,000居民的小镇舍外涅12户人家生态村庄的情况。

这些微组织远没有达到电能最优管理的临界规模——数万人口(至少一个小城市),这样的条件下,专业技术解决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为《能源转型》系列文章第二篇,廖选、钱阳译。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