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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非法采砂首起涉黑命案二审主犯被判死缓,曾以聚众赌博、非法经营获取暴利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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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非法采砂首起涉黑命案二审主犯被判死缓,曾以聚众赌博、非法经营获取暴利起家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8月13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新民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组织、领导者张新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长江非法采砂首起涉黑命案二审今日宣判。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8月13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新民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组织、领导者张新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该案可以追溯到两年前。2016年11月4日下午2时18分,长航武汉公安分局簰洲派出所接警称:长江水域洪湖市燕窝镇段一艘船上发生1起伤害案件,死亡1人。

警方查明,2016年11月4日上午9时许,张新民等人看见杜某锋的“九江采196”船正在采砂,因双方之前素有积怨,张新民等人事先谋划、蓄意报复,邀约9名团伙成员分乘两艘快艇驱赶“九江采196”。“九江采196”遭到快艇多次撞击,双方发生械斗。期间,杜某锋被钢叉刺中左胸,后送至洪湖市燕窝镇卫生院,下午2时许,经救治无效死亡。

上述“11.04”案发生后,荆州、洪湖两地警方展开合作,广泛征集张新民团伙的涉案线索。短短数日,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0余条。

历时8个多月的侦查追捕,14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张新民于2017年7月17日在深圳被抓获。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其一家酒店、多辆豪车、两处房产,合计资产1800余万元。

这是湖北首起长江非法采砂涉黑命案。公诉机关指控,以张新民为首的1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等七项罪名。

据警方查明,该涉黑涉恶团伙首要成员张新民、张红某、张清某,3人为同胞兄弟,在当地被称为张老大、张老二、张老三。2005年,三兄弟成立燕窝调剂行,以聚众赌博、非法经营获取暴利。

自2014年起,见采砂利润暴利,张新民团伙在洪湖市长江燕窝汽渡码头至洪排闸码头的江面非法采砂,肆意破坏长江生态环境。为树立自己强势地位,张新民团伙统一自制了渔叉、钢管等作案凶器,多次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击、征服采砂竞争对手,私自在长江水域划分势力范围,并对该水域作业的采砂船舶按照采砂吨位收取保护费。

2019年2月27日至28日,该案在湖北荆州洪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3月27日,荆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新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分别判处十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10万元的罚金以及没收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张新民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8月13日微信公众号消息称,湖北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组织、领导者张新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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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非法采砂首起涉黑命案二审主犯被判死缓,曾以聚众赌博、非法经营获取暴利起家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8月13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新民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组织、领导者张新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长江非法采砂首起涉黑命案二审今日宣判。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8月13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新民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组织、领导者张新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该案可以追溯到两年前。2016年11月4日下午2时18分,长航武汉公安分局簰洲派出所接警称:长江水域洪湖市燕窝镇段一艘船上发生1起伤害案件,死亡1人。

警方查明,2016年11月4日上午9时许,张新民等人看见杜某锋的“九江采196”船正在采砂,因双方之前素有积怨,张新民等人事先谋划、蓄意报复,邀约9名团伙成员分乘两艘快艇驱赶“九江采196”。“九江采196”遭到快艇多次撞击,双方发生械斗。期间,杜某锋被钢叉刺中左胸,后送至洪湖市燕窝镇卫生院,下午2时许,经救治无效死亡。

上述“11.04”案发生后,荆州、洪湖两地警方展开合作,广泛征集张新民团伙的涉案线索。短短数日,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0余条。

历时8个多月的侦查追捕,14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张新民于2017年7月17日在深圳被抓获。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其一家酒店、多辆豪车、两处房产,合计资产1800余万元。

这是湖北首起长江非法采砂涉黑命案。公诉机关指控,以张新民为首的1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等七项罪名。

据警方查明,该涉黑涉恶团伙首要成员张新民、张红某、张清某,3人为同胞兄弟,在当地被称为张老大、张老二、张老三。2005年,三兄弟成立燕窝调剂行,以聚众赌博、非法经营获取暴利。

自2014年起,见采砂利润暴利,张新民团伙在洪湖市长江燕窝汽渡码头至洪排闸码头的江面非法采砂,肆意破坏长江生态环境。为树立自己强势地位,张新民团伙统一自制了渔叉、钢管等作案凶器,多次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击、征服采砂竞争对手,私自在长江水域划分势力范围,并对该水域作业的采砂船舶按照采砂吨位收取保护费。

2019年2月27日至28日,该案在湖北荆州洪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3月27日,荆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新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分别判处十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10万元的罚金以及没收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张新民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8月13日微信公众号消息称,湖北高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组织、领导者张新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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