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站北广场、哈尔滨北站“黑车”非法营运,相关人员被处分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日,群众反映哈尔滨站北广场、哈尔滨北站个别“黑车”不收敛、不收手,非法营运,顶风作案,严重扰乱交通秩序,严重危害群众出行安全,严重影响哈尔滨城市形象。

经查,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存在对哈尔滨北站站前出租车停车场、停靠站点规划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地铁施工后调整不及时等问题;公共交通管理处存在对哈尔滨北站公交站点、站牌、线路规划设置不合理,公交运力投入不足等问题。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存在落实上级部署不力,对哈尔滨北站站前出租车停车场、公交站点设置不合理问题协调解决不到位,对非法营运行为监管缺失等问题。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存在治安巡逻部署不到位,对哈尔滨站北广场站前秩序维护走过场等问题。市公安交警支队松北大队存在对哈尔滨北站交通秩序日常巡逻不到位,对非法营运行为失控漏管、查处不力等问题。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学院路派出所存在对哈尔滨北站非法营运行为出警不及时、现场处置不力等问题。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存在对哈尔滨站北广场地下停车场交通秩序失管失察、整治不力等问题。

经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并报市委批准,对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松北大队、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学院路派出所、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市通报批评。

对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党委书记冀智、公共交通管理处处长牟志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徐晓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运管站站长刘平和(非中共党员),政务撤职处分;运管站科员魏建军、于庆,工作人员周兴旺、王立东,党内警告处分;运管站科员钟晨(非中共党员)、工作人员白雪源(非中共党员),政务记过处分。

对市公安局站前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戚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市公安交警支队松北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潘英韬,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民警樊晓军(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

对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学院路派出所党支部委员、副所长孙志华,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对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赵乃强、交通科副科长张海泉、交通科中队长付国,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交通科副科长何大伟(主持工作),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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