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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社会资本可以参与铁路的投资和运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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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社会资本可以参与铁路的投资和运营了

发改委要求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拓宽社会资本融资渠道,这将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并通过市场竞争刺激中国铁路建设改进经营管理水平。

图片来源:CFP

社会资本将参与铁路基础设施的投资与运营了。

7月30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国家铁路局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全面开放铁路投资和运营市场,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

随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财政资金紧张,开放铁路市场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促进铁路建设并刺激经济。

《意见》表示,“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各类铁路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外,均向社会资本开放。”

其中国家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以及支线铁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和铁路“走出去”项目。

同济大学轨道交通研究专家孙章教授对界面新闻分析称,现在是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的好时机。“股市不景气,除了一线城市,人们对房地产投资的热情也在降,现在是个很好的机会。”孙章教授说,“但能否吸引到民营资本来经营铁路,关键是要给民营资本一定的盈利空间。”

《意见》中称,国家将推进投融资方式多样化,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和运营铁路,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铁路总公司以股权转让、股权置换、资产并购、重组改制等资本运作方式盘活铁路资产;拓宽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的渠道,扩大基金募集规模。

“一是对民营资本开放的线路客流要饱满,二是要有较长的特许经营期限,比如20年、30年。客流是随着GDP每年增长的,比如(中国)现在铁路客流量年增长率是10%,越到后面盈利空间越大。”孙章教授说。

早在2005年,原铁道部曾出台相关意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投入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到一些民营企业投资参与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建设。但铁路部门在运营上采取行政垄断,运营收入分配不透明,投资者权益无法保障。

2012年5月,原铁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建设的渠道和途径。但由于民间资本资金实力远不及国有企业,在合资公司中股份占比微弱,在利益分配等权益上处于劣势。

今年以来,部分地方如河南、甘肃、江西等地陆续向社会资本开放城际铁路所有权及经营权。此次《意见》提出开放经营权、推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与以往的推进举措相比又进了一步。

此次发改委《意见》中提到要完善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机制。如做好项目遴选和公布,优先推荐预期收益稳定的铁路项目;公开公平选择投资主体;明确了实施机构为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相关部门及事业单位;要求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完善社会资本的退出机制,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项目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激励社会资本改善管理。

《意见》提出将依法保障企业的自主决策权。不干预企业在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设备采购等建设过程中的正常活动。支持企业自主选择合适的运输管理方式。鼓励不同投资主体相互开放各类铁路资源。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铁路项目,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运价水平。

另外,《意见》提出对社会资本投资给予一系列政策支持,缓解社会资本的资金压力。如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可以通过开发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物业、商业、广告等资源提高收益。社会资本控股的城际铁路和中西部干线铁路项目、公益性运输,将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可以利用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进行贷款担保,也可以通过发行各类债券、甚至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筹措铁路建设资金。国家将给予社会资本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

《意见》表示,近期将重点推进蒙西至华中、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项目,作为引进社会资本的示范项目实施。

“铁路运营领域的市场让民营资本进来,国家的钱可以用来修更多的铁路,集中力量投资一带一路。同时对国家铁路总公司也是个促进。比如港铁进入深圳和北京提供地铁的经营管理,能促进我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孙章教授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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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拓宽社会资本融资渠道,这将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并通过市场竞争刺激中国铁路建设改进经营管理水平。

图片来源:CFP

社会资本将参与铁路基础设施的投资与运营了。

7月30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国家铁路局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全面开放铁路投资和运营市场,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

随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财政资金紧张,开放铁路市场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促进铁路建设并刺激经济。

《意见》表示,“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各类铁路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外,均向社会资本开放。”

其中国家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以及支线铁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和铁路“走出去”项目。

同济大学轨道交通研究专家孙章教授对界面新闻分析称,现在是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的好时机。“股市不景气,除了一线城市,人们对房地产投资的热情也在降,现在是个很好的机会。”孙章教授说,“但能否吸引到民营资本来经营铁路,关键是要给民营资本一定的盈利空间。”

《意见》中称,国家将推进投融资方式多样化,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和运营铁路,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铁路总公司以股权转让、股权置换、资产并购、重组改制等资本运作方式盘活铁路资产;拓宽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的渠道,扩大基金募集规模。

“一是对民营资本开放的线路客流要饱满,二是要有较长的特许经营期限,比如20年、30年。客流是随着GDP每年增长的,比如(中国)现在铁路客流量年增长率是10%,越到后面盈利空间越大。”孙章教授说。

早在2005年,原铁道部曾出台相关意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投入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到一些民营企业投资参与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建设。但铁路部门在运营上采取行政垄断,运营收入分配不透明,投资者权益无法保障。

2012年5月,原铁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建设的渠道和途径。但由于民间资本资金实力远不及国有企业,在合资公司中股份占比微弱,在利益分配等权益上处于劣势。

今年以来,部分地方如河南、甘肃、江西等地陆续向社会资本开放城际铁路所有权及经营权。此次《意见》提出开放经营权、推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与以往的推进举措相比又进了一步。

此次发改委《意见》中提到要完善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机制。如做好项目遴选和公布,优先推荐预期收益稳定的铁路项目;公开公平选择投资主体;明确了实施机构为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相关部门及事业单位;要求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完善社会资本的退出机制,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项目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激励社会资本改善管理。

《意见》提出将依法保障企业的自主决策权。不干预企业在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设备采购等建设过程中的正常活动。支持企业自主选择合适的运输管理方式。鼓励不同投资主体相互开放各类铁路资源。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铁路项目,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运价水平。

另外,《意见》提出对社会资本投资给予一系列政策支持,缓解社会资本的资金压力。如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可以通过开发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物业、商业、广告等资源提高收益。社会资本控股的城际铁路和中西部干线铁路项目、公益性运输,将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可以利用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进行贷款担保,也可以通过发行各类债券、甚至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筹措铁路建设资金。国家将给予社会资本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

《意见》表示,近期将重点推进蒙西至华中、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项目,作为引进社会资本的示范项目实施。

“铁路运营领域的市场让民营资本进来,国家的钱可以用来修更多的铁路,集中力量投资一带一路。同时对国家铁路总公司也是个促进。比如港铁进入深圳和北京提供地铁的经营管理,能促进我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孙章教授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