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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门整治“校闹”: 禁止不顾法律原则“花钱买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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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门整治“校闹”: 禁止不顾法律原则“花钱买平安”

为了治理“校闹”,教育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提出依法惩处侮辱、恐吓教职工等8类“校闹”行为。禁止学校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

“闹”就有理的事件,近期在学校中不断被曝光。

不久前,安徽铜陵周老师因家长“校闹”不堪忍辱自杀,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也引发如何应对蛮不讲理家长的热议。

“一旦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家长认为学生其他权益遭受损害,往往不能以理性态度、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进行沟通协商,而是以不理智甚至是非法聚众围堵等方式‘闹’学校。”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鹤岗一中校长伍辉在8月20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说。

为了治理“校闹”,教育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依法惩处侮辱、恐吓教职工等8类“校闹”行为。禁止学校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

在8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处理“校闹”过程中,为了尽快息事宁人,的确有“花钱买平安”的做法。这种做法看起来一时解决了,满足了受伤害人的所谓“诉求”,但实质上偏离了法治轨道,很容易形成不良示范,变相鼓励以闹取利、按闹分配。

坚守法律底线

长跑正从大学体育课和运动会上逐步消失。一项2017年底对天津市25所高校的调查显示,没有一所高校将中长跑作为体育课的选项内容。每年的田径运动会上,仅有3所院校的男子项目达到了5000米,另有5所院校的最长距离仅为男、女800米。

为什么?调查显示,造成这种情况的首要原因是,大部分学校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害怕出现伤害事故,让学校承担责任。

“目前,学校出现一种现象:体育课把长跑取消、把对抗性项目改成跳绳、把春游秋游和社会实践取消,教师也不敢批评学生,因为担心出事。”伍辉说。

事实上,学校被“讹”的事情屡见不鲜。

据报道,成都市一名小学生在体育课上进行下蹲运动后,感觉双脚疼痛,医院诊断为“ 胫骨结节炎”,但家长不依不饶,在向学校索赔百万无果后,每天都到学校门口吵闹。最终,不堪其扰的涉事体育老师只得申请调离。

湖南省某农村学校的一名走读生,晚自习放学离校后,因交通事故死亡。遇难学生的家长在事发点搭起了灵堂,要找学校偿命,还表示学校如果不拿出一些钱来赔偿,下午就要“扛尸”到学校。又召集几十名村民,聚集在校门外索要“赔偿金”。此事僵持了大半个月,直到保险赔偿金拨付下来才了结。

如今,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等行为,都已被《意见》列为“校闹”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学校,《意见》提出,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要坚守法律底线,根据事故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

《意见》还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坚决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片面加重学校负担、“花钱买平安”,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

“为了引导通过诉讼、调解这些机制处理纠纷,《意见》还规定,各个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限定学校自行协商赔偿的限额。如果赔偿请求超过一定数额的,学校就不能自行赔偿了事,必须通过调解、诉讼等法律途径后才能赔偿。”马怀德说。

《学校安全条例》正在起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提交呼吁治理“校闹”的建议。

为了治理“校闹”,教育部多年前就开始了校园安全立法调研。知情人士介绍,在学校安全法出台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教育部正抓紧研究起草《学校安全条例》,并已经形成了专家意见稿。

2016年1月,《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实施,明确了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11种情形和免除责任的5种情形。

“目前,河北省教育厅正会同河北省人大制定《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预计将于今年10月份出台。拟结合《意见》要求,对‘校闹’行为进行法律约束。”河北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在发布会上说。

治理“校闹”还与其他工作直接相关。《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已明确提出,制订《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规定》。探索依法治理“校闹”机制,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规定》就将对教师惩戒权进行规范,实践中,很多教师就是因为怕家长‘闹’而不敢惩戒学生,影响了教学秩序。”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这是两个相互连带的问题,先要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再解决教师的行为规范,下一步还会健全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机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学校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意见》强调以保险机制为核心。“此前,已有的‘校方责任险’政策,承担赔付的只是中小学校负有责任的事故,赔付涵盖范围较小,在有效处置学校安全事故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韩爱丽说。

《意见》指出,学校或者学校举办者应按规定投保校方责任险,有条件的可以购买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和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要通过财政补贴、家长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推动设立学校安全综合险,加大保障力度。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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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五部门整治“校闹”: 禁止不顾法律原则“花钱买平安”

为了治理“校闹”,教育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提出依法惩处侮辱、恐吓教职工等8类“校闹”行为。禁止学校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

“闹”就有理的事件,近期在学校中不断被曝光。

不久前,安徽铜陵周老师因家长“校闹”不堪忍辱自杀,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也引发如何应对蛮不讲理家长的热议。

“一旦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家长认为学生其他权益遭受损害,往往不能以理性态度、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进行沟通协商,而是以不理智甚至是非法聚众围堵等方式‘闹’学校。”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鹤岗一中校长伍辉在8月20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说。

为了治理“校闹”,教育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依法惩处侮辱、恐吓教职工等8类“校闹”行为。禁止学校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

在8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处理“校闹”过程中,为了尽快息事宁人,的确有“花钱买平安”的做法。这种做法看起来一时解决了,满足了受伤害人的所谓“诉求”,但实质上偏离了法治轨道,很容易形成不良示范,变相鼓励以闹取利、按闹分配。

坚守法律底线

长跑正从大学体育课和运动会上逐步消失。一项2017年底对天津市25所高校的调查显示,没有一所高校将中长跑作为体育课的选项内容。每年的田径运动会上,仅有3所院校的男子项目达到了5000米,另有5所院校的最长距离仅为男、女800米。

为什么?调查显示,造成这种情况的首要原因是,大部分学校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害怕出现伤害事故,让学校承担责任。

“目前,学校出现一种现象:体育课把长跑取消、把对抗性项目改成跳绳、把春游秋游和社会实践取消,教师也不敢批评学生,因为担心出事。”伍辉说。

事实上,学校被“讹”的事情屡见不鲜。

据报道,成都市一名小学生在体育课上进行下蹲运动后,感觉双脚疼痛,医院诊断为“ 胫骨结节炎”,但家长不依不饶,在向学校索赔百万无果后,每天都到学校门口吵闹。最终,不堪其扰的涉事体育老师只得申请调离。

湖南省某农村学校的一名走读生,晚自习放学离校后,因交通事故死亡。遇难学生的家长在事发点搭起了灵堂,要找学校偿命,还表示学校如果不拿出一些钱来赔偿,下午就要“扛尸”到学校。又召集几十名村民,聚集在校门外索要“赔偿金”。此事僵持了大半个月,直到保险赔偿金拨付下来才了结。

如今,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等行为,都已被《意见》列为“校闹”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学校,《意见》提出,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要坚守法律底线,根据事故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

《意见》还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坚决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片面加重学校负担、“花钱买平安”,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

“为了引导通过诉讼、调解这些机制处理纠纷,《意见》还规定,各个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限定学校自行协商赔偿的限额。如果赔偿请求超过一定数额的,学校就不能自行赔偿了事,必须通过调解、诉讼等法律途径后才能赔偿。”马怀德说。

《学校安全条例》正在起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提交呼吁治理“校闹”的建议。

为了治理“校闹”,教育部多年前就开始了校园安全立法调研。知情人士介绍,在学校安全法出台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教育部正抓紧研究起草《学校安全条例》,并已经形成了专家意见稿。

2016年1月,《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实施,明确了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11种情形和免除责任的5种情形。

“目前,河北省教育厅正会同河北省人大制定《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预计将于今年10月份出台。拟结合《意见》要求,对‘校闹’行为进行法律约束。”河北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在发布会上说。

治理“校闹”还与其他工作直接相关。《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已明确提出,制订《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规定》。探索依法治理“校闹”机制,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规定》就将对教师惩戒权进行规范,实践中,很多教师就是因为怕家长‘闹’而不敢惩戒学生,影响了教学秩序。”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这是两个相互连带的问题,先要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再解决教师的行为规范,下一步还会健全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机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学校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意见》强调以保险机制为核心。“此前,已有的‘校方责任险’政策,承担赔付的只是中小学校负有责任的事故,赔付涵盖范围较小,在有效处置学校安全事故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韩爱丽说。

《意见》指出,学校或者学校举办者应按规定投保校方责任险,有条件的可以购买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和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要通过财政补贴、家长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推动设立学校安全综合险,加大保障力度。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教育部等五部门整治“校闹”: 禁止不顾法律原则“花钱买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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