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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全国所有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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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全国所有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2018年12月14日,航拍广州南沙自贸区(虎门轮渡)。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樊旭

8月2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2015年12月,“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率先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改革主要是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证难”问题,针对市场主体开业前需要办理的各类许可证,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施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有效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优化营商环境。

2018年10月,中央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包含五方面的举措。一是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13项审批,二是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等8项审批改为备案,三是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60项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四是对其余442项审批采取压减材料和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网上办理、取消现场核验等优化服务措施,五是对上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并定期调整。

会议强调,“证照分离”改革要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便利化,并加强公正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中。成熟经验要及时向全国推开。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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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全国所有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2018年12月14日,航拍广州南沙自贸区(虎门轮渡)。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樊旭

8月2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2015年12月,“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率先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改革主要是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证难”问题,针对市场主体开业前需要办理的各类许可证,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施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有效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优化营商环境。

2018年10月,中央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包含五方面的举措。一是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13项审批,二是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等8项审批改为备案,三是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60项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四是对其余442项审批采取压减材料和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网上办理、取消现场核验等优化服务措施,五是对上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并定期调整。

会议强调,“证照分离”改革要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便利化,并加强公正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中。成熟经验要及时向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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