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引导。
《规范》规定了保险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为投保单位提供服务,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服务义务,且不应向投保单位另行收取费用。同时,要求投保单位主动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
《规范》还提出,保险机构要建立专门台账,据实列支服务费用,满足事故预防工作需要,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
来源:界面新闻
8月27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引导。
《规范》规定了保险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为投保单位提供服务,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服务义务,且不应向投保单位另行收取费用。同时,要求投保单位主动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
《规范》还提出,保险机构要建立专门台账,据实列支服务费用,满足事故预防工作需要,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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