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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养蛏大王“跳海维权”案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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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养蛏大王“跳海维权”案二审开庭

2019年8月28日上午,福建养蛏大王李安瑞诉当地政府胁迫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一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安瑞仍坚持主张,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授权妻子与当地政府签订海域使用补偿协议时遭受胁迫,请求撤销此协议。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9年8月28日上午,福建养蛏大王李安瑞诉当地政府胁迫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一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安瑞仍坚持主张,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授权妻子与当地政府签订海域使用补偿协议时遭受胁迫,请求撤销此协议。

蛏是东南沿海一种常见的海产品。李安瑞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带领村民在宁德市蕉城区增坂村围垦滩涂,建设养蛏基地,逐渐发展为享誉闽粤两省的养蛏大王。

2015年,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A区、B区填海造地工程由宁德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其中涉及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增坂村的7、9号养殖塘、属于增坂村两个村民小组的250多亩海域被收储,双方始终未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

2016年5月13日,施工队对增坂村诉争的250多亩海域实施吹砂填海作业。李安瑞率先跳入吹砂池阻止施工。最后有12名村民被警方带走,8人免于起诉,包括李安瑞与其子李旭东在内的4人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此事在当地被称为“跳海维权”事件。

李安瑞称,羁押期间,李氏父子被多次外提,协商征收补偿一事,迫于刑事案件的压力,他向妻子孙友凤出具授权委托书,孙友凤代表增坂大塘(李安瑞联合体)与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海域使用补偿协议书》,补偿标准为每亩42000元。协议书签订两天后,李氏父子被取保候审。

李安瑞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蕉城区漳湾镇政府告上法庭,主张在羁押期间受到刑事案件的压力才向孙友凤出具授权书,请求法院撤销《海域使用补偿协议书》。本案于2019年3月19日在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安瑞败诉,一审未认定李安瑞受胁迫。李氏父子不服,收到一审判决书后立即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李安瑞的代理律师周晨阳告诉界面新闻,庭审期间,双方辩论的焦点仍为李安瑞是否受到胁迫。与一审相比,李安瑞一方并未就其受到胁迫的主张提供新证据。周晨阳介绍,一审开庭前,他曾向法庭书面申请调阅李氏父子刑事案件卷宗,“从诉讼的角度,卷宗里可能隐藏着对李安瑞有利的证据。”但一审主审法官将此申请口头驳回。周晨阳说,二审法庭同意调阅李氏父子刑事案件卷宗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他并未提出申请。

庭审中,李安瑞出示了宁德市漳湾镇人民政府颁发的《滩涂围垦(使用)许可证》。一审法院认定,李安瑞授权其妻签定的海域使用补偿协议,已经根据当地情况对李安瑞进行了合理补偿,李安瑞一方并未受到经济损失。

但许可证颁发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使用年限为50年,至今仍有20多年的使用期限。周晨阳认为,李安瑞一方事实上已经承担了潜在的经济损失。

界面新闻获悉,此次庭审合议庭规格较高,主审法官为宁德市中院一位主要领导。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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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养蛏大王“跳海维权”案二审开庭

2019年8月28日上午,福建养蛏大王李安瑞诉当地政府胁迫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一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安瑞仍坚持主张,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授权妻子与当地政府签订海域使用补偿协议时遭受胁迫,请求撤销此协议。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9年8月28日上午,福建养蛏大王李安瑞诉当地政府胁迫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一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安瑞仍坚持主张,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授权妻子与当地政府签订海域使用补偿协议时遭受胁迫,请求撤销此协议。

蛏是东南沿海一种常见的海产品。李安瑞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带领村民在宁德市蕉城区增坂村围垦滩涂,建设养蛏基地,逐渐发展为享誉闽粤两省的养蛏大王。

2015年,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A区、B区填海造地工程由宁德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其中涉及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增坂村的7、9号养殖塘、属于增坂村两个村民小组的250多亩海域被收储,双方始终未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

2016年5月13日,施工队对增坂村诉争的250多亩海域实施吹砂填海作业。李安瑞率先跳入吹砂池阻止施工。最后有12名村民被警方带走,8人免于起诉,包括李安瑞与其子李旭东在内的4人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此事在当地被称为“跳海维权”事件。

李安瑞称,羁押期间,李氏父子被多次外提,协商征收补偿一事,迫于刑事案件的压力,他向妻子孙友凤出具授权委托书,孙友凤代表增坂大塘(李安瑞联合体)与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海域使用补偿协议书》,补偿标准为每亩42000元。协议书签订两天后,李氏父子被取保候审。

李安瑞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蕉城区漳湾镇政府告上法庭,主张在羁押期间受到刑事案件的压力才向孙友凤出具授权书,请求法院撤销《海域使用补偿协议书》。本案于2019年3月19日在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安瑞败诉,一审未认定李安瑞受胁迫。李氏父子不服,收到一审判决书后立即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李安瑞的代理律师周晨阳告诉界面新闻,庭审期间,双方辩论的焦点仍为李安瑞是否受到胁迫。与一审相比,李安瑞一方并未就其受到胁迫的主张提供新证据。周晨阳介绍,一审开庭前,他曾向法庭书面申请调阅李氏父子刑事案件卷宗,“从诉讼的角度,卷宗里可能隐藏着对李安瑞有利的证据。”但一审主审法官将此申请口头驳回。周晨阳说,二审法庭同意调阅李氏父子刑事案件卷宗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他并未提出申请。

庭审中,李安瑞出示了宁德市漳湾镇人民政府颁发的《滩涂围垦(使用)许可证》。一审法院认定,李安瑞授权其妻签定的海域使用补偿协议,已经根据当地情况对李安瑞进行了合理补偿,李安瑞一方并未受到经济损失。

但许可证颁发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使用年限为50年,至今仍有20多年的使用期限。周晨阳认为,李安瑞一方事实上已经承担了潜在的经济损失。

界面新闻获悉,此次庭审合议庭规格较高,主审法官为宁德市中院一位主要领导。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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