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购买美险,美国国籍不见得比非美籍更轻松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购买美险,美国国籍不见得比非美籍更轻松

综合来看,非美籍和美籍投保美国保险,享受的权益是一致的。

图片来源:FREERANCE

作者:张大虾

赴美国买保险,是赴港投保热之后,近几年国内高净值客户的又一选择。

最初只是国内一些办理了美国移民的人群赴美投保。逐渐地,一些没有办理美国移民的高净值人群也开始赴美投保。

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非美籍人士和美籍(包括绿卡)人士在投保美国保险时到底有什么不同,今天大虾就做个简单的分析。

非美籍人士投保美国保险利弊分析

首先来说,美国保险公司对于不同国籍的人士给予不同的核保等级。一般而言,等级越高,核保约简单,同等条件下给予的费率优惠越高。例如下面这张图,就是美国某寿险公司对于不同国籍人士给予的不同核保标准:

该公司把可投保国家分为A\B\C\D四个分类,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大陆是属于B类核保标准的国家。

其次,各家公司对于外国人在美国投保的美国关联(即US Tie)不同。一般而言,如果美国关联不足,可选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就会比较少。我们举几个例子来看:

AIG(原友邦保险美国的母公司)的美国关联要求翻译文字如下:

至少在前24个月内,在美国每年至少停留 15天,和已经拥有美国财务状况, 包括客户名义下的美国银行账户,在申请前至少开了6个月,和可验证的美国资产,以帮助证明投保的合理性——特别是在申请前至少 6个月。

以客户的名义申请的25%的保额必须在美国持有,和在美国拥有房地产, 或在美国拥有企业, 不包括信托, 或为美国公司工作,或具有可核实的美国税收关系, 或有直系亲属居住在美国。

Allianze(安联美国)的美国关联要求翻译文字如下:

在美国具有重要的合法利益,和在过去12个月中, 在美国实际居留了15天,和目前在美国的目的不仅仅是购买人寿保险,和已经拥有美国财务状况,包括美国银行账户和有效的美国实际邮寄地址的记录。

在美国拥有不动产或拥有其他重要的美国财产所有权,或在美国拥有永久居住地,或在美国维持投资权益。其中可能包括美国投资账户所有权,或是美国员工公司,或在美国有主要工作,或在美国拥有业务,或在过去12个月内积极从事业务并在美国开展业务的成熟外国公司,或在美国拥有重要且系统的持续业务活动,如定期实地访问或在美国开展业务。

或有美国的收入,业务或遗产纳税责任和/或遗产,税收,或金融规划需求在美国,或与美国公民、合法的永久外国公民或 (经过个人审查) 有条件批准的合法永久外国公民结婚 (由美国税法定义) 到美国,或拥有最低余额50万美元的美国金融账户 (过去六个月内,如果这是寿险需要的唯一依据),和最低净资产为200万美元 (美元或美元等值),和最低年收入为10万美元 (美元或美元等值)。

Golobal Atlantic(全球大西洋人寿)对于美国关联要求:

无,只需提供与保额等值的财务证明即可。

由以上我们可以看到,各家公司对于非美籍人士投保的关联度要求也是各不相同的,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只要是核保通过,非美籍人士所享有的权益和美籍是完全相同的。

此外,非美籍人士投保还有一点优势是,大多数的美国保险公司只关注非美籍人士的总资产,而不关注其主动收入。这对于一些靠投资和企业分红带来超高收益的高净值人群来说,无疑是非常便利的条件。

美籍(包括绿卡)人士投保美国保险利弊分析

相对于非美籍人士的美国关联度要求来说,美国国籍的公民或者绿卡人士,投保美国保险便捷性就高得多,可选的公司也非常多。但是值得注意的还是有几个地方:

美籍人士投保美国以外的人寿保险产品一定要非常注意,不可随意,因为这会涉及到美国复杂的税务问题。

有一些准备移民的中国人,在移居美国之前购买了香港人寿保险,现在则处在了一个两难的地步。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困扰,如果有移居美国的计划或已经拿到绿卡,再购买其他国家和地区保险要谨慎并且合理地安排。

美国国内税务局(IRS)不给予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寿保险产品同等免税待遇。对于这些保单,不符合美国国税局7702与7702G条款规定,不但没有享受到“免税”待遇,反而每年还需要报税和交税环节。

美国7702条款对于身故赔偿金额和保单福利总金额进行了限制,并在联邦税收目的的框架下定义了可以被视为“人寿保险”产品的标准。如果超越这个标准,则有可能被认定为MEC(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保单——即“被调整的养老保险”。

而一旦被认定为MEC保单,一旦从保单中产生包括贷款、现金领取等形式的收益分配,都会被征税。并且还会对从保单中操作收益分配的应税额度额外征收10%的惩罚性税款。

所以如果准备移民的人士在过去几年在香港购买了人寿保险,一定要关注此问题,因为相隔的人寿保险往往超过了美国国税局IRS 7702条款允许的最大值,所以就不能被认定为人寿保险,而是一个理财产品。

美国国税局IRS规定,美国税务居民,购买美国以外的保险产品,都需要为保费缴纳额外的税金,这款税金叫做“外国保险税(Foreign Insurance Taxes)”。

具体的税率,按照IRS的标准,如果保费是$10.10, 那么,税就是 11 美分。同时,对于不符合7702条例定义的非美国人寿保险保单产品来说,如果保单里的现金值部分有分红利得,在美国政府的眼里算是个人资本利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对于之前购买了非美国本土保险产品的移民人士,或者已经移民还准备购买中国国内和香港保险的人士来说,需要找到专业人士,跟进美国税务情况,对保单持有人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做重新的设置。

美国国籍及绿卡人士虽然可选的美国保险公司和产品较多,但是对于移民人群来说一定要注意的是国内报税和保险保额的问题。

尤其对于中国国内的一些移民美国的高净值客户来说,往往是收入很高,纳税很低,报税而不纳税。

这些人群购买美国保险就会面临一个问题:低保额无法解决自己的保险需求和未来资产传承的问题,高保额又会面临被美国IRS查税的风险。所以对于这类人群,要么在拿到移民批文且未免签登录美国前解决美国保险配置问题;要么如实报税;如果两者都没有办法解决,那么最好找一位专业人士进行这方面的咨询。

综上所述,做个简单结论概况:(1)非美籍和美籍投保美国保险,承保之后所享受的权益是一致的;(2)非美籍投保可选范围比较窄,有US Tie 要求,但是对资产收入要求相对简单,对税务要求相对简单;(3)美籍人士可选公司和产品更多,但是对要关注主动收入和缴税情况,并且投保非美地区的保险要合理设计。

来源:顾问云

原标题:购买美险,美国国籍不见得比非美籍更轻松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购买美险,美国国籍不见得比非美籍更轻松

综合来看,非美籍和美籍投保美国保险,享受的权益是一致的。

图片来源:FREERANCE

作者:张大虾

赴美国买保险,是赴港投保热之后,近几年国内高净值客户的又一选择。

最初只是国内一些办理了美国移民的人群赴美投保。逐渐地,一些没有办理美国移民的高净值人群也开始赴美投保。

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非美籍人士和美籍(包括绿卡)人士在投保美国保险时到底有什么不同,今天大虾就做个简单的分析。

非美籍人士投保美国保险利弊分析

首先来说,美国保险公司对于不同国籍的人士给予不同的核保等级。一般而言,等级越高,核保约简单,同等条件下给予的费率优惠越高。例如下面这张图,就是美国某寿险公司对于不同国籍人士给予的不同核保标准:

该公司把可投保国家分为A\B\C\D四个分类,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大陆是属于B类核保标准的国家。

其次,各家公司对于外国人在美国投保的美国关联(即US Tie)不同。一般而言,如果美国关联不足,可选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就会比较少。我们举几个例子来看:

AIG(原友邦保险美国的母公司)的美国关联要求翻译文字如下:

至少在前24个月内,在美国每年至少停留 15天,和已经拥有美国财务状况, 包括客户名义下的美国银行账户,在申请前至少开了6个月,和可验证的美国资产,以帮助证明投保的合理性——特别是在申请前至少 6个月。

以客户的名义申请的25%的保额必须在美国持有,和在美国拥有房地产, 或在美国拥有企业, 不包括信托, 或为美国公司工作,或具有可核实的美国税收关系, 或有直系亲属居住在美国。

Allianze(安联美国)的美国关联要求翻译文字如下:

在美国具有重要的合法利益,和在过去12个月中, 在美国实际居留了15天,和目前在美国的目的不仅仅是购买人寿保险,和已经拥有美国财务状况,包括美国银行账户和有效的美国实际邮寄地址的记录。

在美国拥有不动产或拥有其他重要的美国财产所有权,或在美国拥有永久居住地,或在美国维持投资权益。其中可能包括美国投资账户所有权,或是美国员工公司,或在美国有主要工作,或在美国拥有业务,或在过去12个月内积极从事业务并在美国开展业务的成熟外国公司,或在美国拥有重要且系统的持续业务活动,如定期实地访问或在美国开展业务。

或有美国的收入,业务或遗产纳税责任和/或遗产,税收,或金融规划需求在美国,或与美国公民、合法的永久外国公民或 (经过个人审查) 有条件批准的合法永久外国公民结婚 (由美国税法定义) 到美国,或拥有最低余额50万美元的美国金融账户 (过去六个月内,如果这是寿险需要的唯一依据),和最低净资产为200万美元 (美元或美元等值),和最低年收入为10万美元 (美元或美元等值)。

Golobal Atlantic(全球大西洋人寿)对于美国关联要求:

无,只需提供与保额等值的财务证明即可。

由以上我们可以看到,各家公司对于非美籍人士投保的关联度要求也是各不相同的,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只要是核保通过,非美籍人士所享有的权益和美籍是完全相同的。

此外,非美籍人士投保还有一点优势是,大多数的美国保险公司只关注非美籍人士的总资产,而不关注其主动收入。这对于一些靠投资和企业分红带来超高收益的高净值人群来说,无疑是非常便利的条件。

美籍(包括绿卡)人士投保美国保险利弊分析

相对于非美籍人士的美国关联度要求来说,美国国籍的公民或者绿卡人士,投保美国保险便捷性就高得多,可选的公司也非常多。但是值得注意的还是有几个地方:

美籍人士投保美国以外的人寿保险产品一定要非常注意,不可随意,因为这会涉及到美国复杂的税务问题。

有一些准备移民的中国人,在移居美国之前购买了香港人寿保险,现在则处在了一个两难的地步。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困扰,如果有移居美国的计划或已经拿到绿卡,再购买其他国家和地区保险要谨慎并且合理地安排。

美国国内税务局(IRS)不给予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寿保险产品同等免税待遇。对于这些保单,不符合美国国税局7702与7702G条款规定,不但没有享受到“免税”待遇,反而每年还需要报税和交税环节。

美国7702条款对于身故赔偿金额和保单福利总金额进行了限制,并在联邦税收目的的框架下定义了可以被视为“人寿保险”产品的标准。如果超越这个标准,则有可能被认定为MEC(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保单——即“被调整的养老保险”。

而一旦被认定为MEC保单,一旦从保单中产生包括贷款、现金领取等形式的收益分配,都会被征税。并且还会对从保单中操作收益分配的应税额度额外征收10%的惩罚性税款。

所以如果准备移民的人士在过去几年在香港购买了人寿保险,一定要关注此问题,因为相隔的人寿保险往往超过了美国国税局IRS 7702条款允许的最大值,所以就不能被认定为人寿保险,而是一个理财产品。

美国国税局IRS规定,美国税务居民,购买美国以外的保险产品,都需要为保费缴纳额外的税金,这款税金叫做“外国保险税(Foreign Insurance Taxes)”。

具体的税率,按照IRS的标准,如果保费是$10.10, 那么,税就是 11 美分。同时,对于不符合7702条例定义的非美国人寿保险保单产品来说,如果保单里的现金值部分有分红利得,在美国政府的眼里算是个人资本利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对于之前购买了非美国本土保险产品的移民人士,或者已经移民还准备购买中国国内和香港保险的人士来说,需要找到专业人士,跟进美国税务情况,对保单持有人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做重新的设置。

美国国籍及绿卡人士虽然可选的美国保险公司和产品较多,但是对于移民人群来说一定要注意的是国内报税和保险保额的问题。

尤其对于中国国内的一些移民美国的高净值客户来说,往往是收入很高,纳税很低,报税而不纳税。

这些人群购买美国保险就会面临一个问题:低保额无法解决自己的保险需求和未来资产传承的问题,高保额又会面临被美国IRS查税的风险。所以对于这类人群,要么在拿到移民批文且未免签登录美国前解决美国保险配置问题;要么如实报税;如果两者都没有办法解决,那么最好找一位专业人士进行这方面的咨询。

综上所述,做个简单结论概况:(1)非美籍和美籍投保美国保险,承保之后所享受的权益是一致的;(2)非美籍投保可选范围比较窄,有US Tie 要求,但是对资产收入要求相对简单,对税务要求相对简单;(3)美籍人士可选公司和产品更多,但是对要关注主动收入和缴税情况,并且投保非美地区的保险要合理设计。

来源:顾问云

原标题:购买美险,美国国籍不见得比非美籍更轻松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