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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20条政策,国家级开发区将获市级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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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20条政策,国家级开发区将获市级管理权限

《政策措施》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要素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出台了20条措施。

文|界面重庆 肖腾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政策措施》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要素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出台了20条措施。

国家级开发区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区和国家级经开区。据悉,按照《政策措施》精神,今后我市国家级开发区将享有市级管理权限,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开发公司,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产业园。

增强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

坚持开发区的事在开发区办,加快推进开发区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分类制定开发区管理权限负面清单,开发区享有负面清单之外的市级管理权限,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步授予。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市政府发文立户。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实行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一表清”,实行项目告知承诺制,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

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激发活力,创新管理体制

实施大部门制机构改革,整合归并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开发区可组建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依法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理顺开发区职责关系。开发区负责管理范围内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科技创新和营商环境优化等经济管理事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信访稳定充分依托所在地政府开展。

实行“政企分开、管运分离”。开发区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开发公司,负责开发区管理范围内投融资、建设、运营、招商及企业服务等。鼓励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与开发公司合作,共同参与开发区建设运营,通过资源整合和股份制改造等,采取共建、托管等方式,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产业园、区中园、国别园。

提升能力,优化要素资源

开发区财政财务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大力鼓励创新发展。支持开发区建设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支持开发区建设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对在开发区建设且运行效果良好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创新创业、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等公共服务平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其设备投入(包括项目研发、系统集成、信息网络、硬件建设等)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获得国家级、市级认定的,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开发区内工业用地规模及布局一经确定,原则上工业用地总量不得减少、布局不得调整。支持开发区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燃气直供气试点、供排水第三方服务等改革,允许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开发区工作。

形成合力,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全市开发区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开发区统计体系和统计制度,制定开发区绩效评价办法,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破解难题中的失误错误,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容错。注重使用大胆改革创新、实绩突出的干部。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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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20条政策,国家级开发区将获市级管理权限

《政策措施》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要素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出台了20条措施。

文|界面重庆 肖腾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政策措施》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要素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四个方面出台了20条措施。

国家级开发区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区和国家级经开区。据悉,按照《政策措施》精神,今后我市国家级开发区将享有市级管理权限,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开发公司,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产业园。

增强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

坚持开发区的事在开发区办,加快推进开发区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分类制定开发区管理权限负面清单,开发区享有负面清单之外的市级管理权限,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步授予。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市政府发文立户。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实行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一表清”,实行项目告知承诺制,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

政务服务推行“网上办”,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激发活力,创新管理体制

实施大部门制机构改革,整合归并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开发区可组建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依法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理顺开发区职责关系。开发区负责管理范围内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科技创新和营商环境优化等经济管理事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信访稳定充分依托所在地政府开展。

实行“政企分开、管运分离”。开发区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开发公司,负责开发区管理范围内投融资、建设、运营、招商及企业服务等。鼓励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与开发公司合作,共同参与开发区建设运营,通过资源整合和股份制改造等,采取共建、托管等方式,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产业园、区中园、国别园。

提升能力,优化要素资源

开发区财政财务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大力鼓励创新发展。支持开发区建设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支持开发区建设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对在开发区建设且运行效果良好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创新创业、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等公共服务平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其设备投入(包括项目研发、系统集成、信息网络、硬件建设等)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获得国家级、市级认定的,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开发区内工业用地规模及布局一经确定,原则上工业用地总量不得减少、布局不得调整。支持开发区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燃气直供气试点、供排水第三方服务等改革,允许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开发区工作。

形成合力,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全市开发区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开发区统计体系和统计制度,制定开发区绩效评价办法,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破解难题中的失误错误,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容错。注重使用大胆改革创新、实绩突出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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