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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已经成为“带货”的天堂?但问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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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已经成为“带货”的天堂?但问题不少

无论是社交电商还是短视频电商,虽然其开展经营活动的形式不同,但本质上都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应当受到《电子商务法》的约束。

文|刀马物语  小刀马

当KOC悄然而动的是,被市场解读的信号之一是因为“私域流量”更便宜,更省钱,而大环境带来的效果是如何节约成本,因为企业都面临着营销资金压力。如何少花钱多办事也就成为一种选择。但KOC不能称之为意见领袖,只是在一定小众范围内的影响力传播,能够带动其他潜在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被认为是KOC的主要功绩被标榜。

而这种应用最好的载体之一据称是在短视频中,尤其是某些短视频平台的崛起,带来了一种流量变现的极度渴望,而KOC被认为是比较好的转换模式。因为现在刷短视频的人流已经成为茶余饭后碎片时间中消耗时光的最简单的应用,而这种应用的初始野蛮生长基本完成。不过,更多的短视频以搞笑获得流量,扎实的用户基础其实是薄弱的,更多的是消遣。

短视频日活能达10亿?

某知名短视频平台表示,“预计到2020年,短视频行业的日活跃用户总数将达到10亿。”要知道现在中国移动用户数也不过12亿左右,如果数据准确,那就几乎有九成的用户都刷短视频。

短视频平台认为,短视频平台是一个帮助用户传递信息的工具,短视频带来的是视频创作、分发门槛的大幅度降低,是信息的更快流动和连接,是一种信息普惠的价值。不过我们看到的是,大量能够火爆起来的短视频,无非是娱乐,新奇,搞笑,低端搞笑的无聊制作。而这种产品的传播也很容易上量,并且得到推荐和传播。

有人说,现代人在外出旅游时,也逐渐习惯了以短视频的模式来展现自己的所见,甚至要把自己摆进去,留一个纪念。这也是在照片之外的另一种模式。不过,视频面临着流量问题,存储问题。上传需要一定的数据流量支撑,国内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逐渐排除了这种困难,相信进入5G时代之后,这个上传会更快。当然,资费是另一个问题。而存储在一定的膨胀之后,会不会转为收费?这其实也是极有可能的。

虽然现在短视频平台发短视频都是免费的,就如同电子邮箱和网盘最终走向了收费,移动支付最终也开始收取服务费一样,未来承载的数据流达到一个相对的瓶颈的时候,会不会也要收费?当然,短视频平台是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流来做文章,寻求收益变现的。不过,承载的平衡点是有一个相对的度。尤其是日活用户越来越多的时候,发送的垃圾信息和资源也会越堆积越多。

短视频营销是为了更加直观?

目前,喜欢网购的朋友也能看到,一些商家在介绍自己的产品的时候,也喜欢用短视频呈现更加直观的印象。这其实也是符合用户需求的,因为视频可以看得更加真切。也有人说,“未来淘宝上可能90%的内容都是视频的方式来呈现”。包括微信,也已经放开了对快手和微视的限制,甚至在公众号、看一看,包括朋友圈,都针对短视频做了优化配置。因为这种模式得到了用户的喜爱和认可。

不过,也需要关注的是,即使以视频呈现的内容,一样会存在着“假冒伪劣”和欺诈。就如同那个“声优”乔碧萝殿下一般,因为科技的进步,可以伪装很多东西,所见有时候并非就是所得。短视频带货带来的弊端也很直接,涉及到的欺诈和欺骗也不少,更主要的是,在用户购买的物品出现问题的时候,结果却发现无处投诉或者寻求售后服务,短视频经营者人去楼空,平台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有短视频平台希望呈现一种“美好”,但真正流传起来的恰恰是一种俗文化的不断被根植、泛滥,甚至引起病毒式营销。这是平台难以控制的?其实也不尽然,因为用户对这类内容的追逐更加主动,平台其实也是有意无意地迎合着需求。因为这种内容可以带来更大的传播性和互动性,因此平台乐此不彼。因为这样可以带来话题性的传播和真正的流量导入机会。平台其实在默许着这种演进。

价值和变现能力才是内容制作者在意的?

任何平台都需要内容制作的及时跟进,而内容创造者需要变现的机会。依据中国互联网大数据公司发布的中国互联网2019年春季报告显示,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人均花费将近6个小时玩手机,其中40%的时间是在看短视频。

有的“流量达人”通过短视频平台,开通购物车功能。一个半月之后,账号粉丝突破100万人,并绑定淘宝账号,直接带来的效果就是销售额翻了5倍,其中短视频转化占一半,转化率还是非常高的。此举基本是短视频平台普遍存在的一种模式,俗称带货。据悉,“有口红一哥之称的美妆博主李佳琦,曾创下5个半小时带货353万,5分钟内销售1.5万支口红的记录。”

事实上,由于市场鱼龙混杂,爆出的问题也不少。有人就表示:“带货小能手们,带的都是啥货啊?”很多被短视频带货“坑”的用户纷纷吐槽自己的经历。有人质疑,短视频平台对商户没有监管吗?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呢?有的网友“在短视频平台一家卖手串的买了手串,58元,买到后发现是塑料的。找卖家,他根本不理我了”,有的“买樱桃,付了钱,半个月过去了,货不知道跑去哪了,店铺找不到了”等等。

有人总结了,消费者在短视频平台购买时遇到的问题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买到的商品与展示商品严重不符;二是货到付款,货到了钱付了,看到货却和说的不一致,更主要的是还无处退;三是通过视频加了微信,付了钱后商家跑了,找不到了。

众所周知,随着短视频和社交平台的出现,催生出了不少新的职业。视频达人、网红主播、微商等等。因为它们开启了商品买卖服务,又被称作“二类电商”。也就是说,阿里系和京东等是一类电商,在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信息流移动平台上,依靠流量广告做单品销售的商家则是二类电商。二类电商中,从商家选品到买家收货的交易过程很短,并且,交易方式有线上和货到付款多种。

对于用户来说,面临的选择有很多种,而直观的选择可以带来冲动消费的欲望。这也是新兴电商平台生存的根基,而无论是社交电商还是短视频电商,虽然其开展经营活动的形式不同,但本质上都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应当受到《电子商务法》的约束。但是在维权的过程中,却颇为麻烦和不顺。平台承担的责任显然还不够明晰化。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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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已经成为“带货”的天堂?但问题不少

无论是社交电商还是短视频电商,虽然其开展经营活动的形式不同,但本质上都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应当受到《电子商务法》的约束。

文|刀马物语  小刀马

当KOC悄然而动的是,被市场解读的信号之一是因为“私域流量”更便宜,更省钱,而大环境带来的效果是如何节约成本,因为企业都面临着营销资金压力。如何少花钱多办事也就成为一种选择。但KOC不能称之为意见领袖,只是在一定小众范围内的影响力传播,能够带动其他潜在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被认为是KOC的主要功绩被标榜。

而这种应用最好的载体之一据称是在短视频中,尤其是某些短视频平台的崛起,带来了一种流量变现的极度渴望,而KOC被认为是比较好的转换模式。因为现在刷短视频的人流已经成为茶余饭后碎片时间中消耗时光的最简单的应用,而这种应用的初始野蛮生长基本完成。不过,更多的短视频以搞笑获得流量,扎实的用户基础其实是薄弱的,更多的是消遣。

短视频日活能达10亿?

某知名短视频平台表示,“预计到2020年,短视频行业的日活跃用户总数将达到10亿。”要知道现在中国移动用户数也不过12亿左右,如果数据准确,那就几乎有九成的用户都刷短视频。

短视频平台认为,短视频平台是一个帮助用户传递信息的工具,短视频带来的是视频创作、分发门槛的大幅度降低,是信息的更快流动和连接,是一种信息普惠的价值。不过我们看到的是,大量能够火爆起来的短视频,无非是娱乐,新奇,搞笑,低端搞笑的无聊制作。而这种产品的传播也很容易上量,并且得到推荐和传播。

有人说,现代人在外出旅游时,也逐渐习惯了以短视频的模式来展现自己的所见,甚至要把自己摆进去,留一个纪念。这也是在照片之外的另一种模式。不过,视频面临着流量问题,存储问题。上传需要一定的数据流量支撑,国内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逐渐排除了这种困难,相信进入5G时代之后,这个上传会更快。当然,资费是另一个问题。而存储在一定的膨胀之后,会不会转为收费?这其实也是极有可能的。

虽然现在短视频平台发短视频都是免费的,就如同电子邮箱和网盘最终走向了收费,移动支付最终也开始收取服务费一样,未来承载的数据流达到一个相对的瓶颈的时候,会不会也要收费?当然,短视频平台是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流来做文章,寻求收益变现的。不过,承载的平衡点是有一个相对的度。尤其是日活用户越来越多的时候,发送的垃圾信息和资源也会越堆积越多。

短视频营销是为了更加直观?

目前,喜欢网购的朋友也能看到,一些商家在介绍自己的产品的时候,也喜欢用短视频呈现更加直观的印象。这其实也是符合用户需求的,因为视频可以看得更加真切。也有人说,“未来淘宝上可能90%的内容都是视频的方式来呈现”。包括微信,也已经放开了对快手和微视的限制,甚至在公众号、看一看,包括朋友圈,都针对短视频做了优化配置。因为这种模式得到了用户的喜爱和认可。

不过,也需要关注的是,即使以视频呈现的内容,一样会存在着“假冒伪劣”和欺诈。就如同那个“声优”乔碧萝殿下一般,因为科技的进步,可以伪装很多东西,所见有时候并非就是所得。短视频带货带来的弊端也很直接,涉及到的欺诈和欺骗也不少,更主要的是,在用户购买的物品出现问题的时候,结果却发现无处投诉或者寻求售后服务,短视频经营者人去楼空,平台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有短视频平台希望呈现一种“美好”,但真正流传起来的恰恰是一种俗文化的不断被根植、泛滥,甚至引起病毒式营销。这是平台难以控制的?其实也不尽然,因为用户对这类内容的追逐更加主动,平台其实也是有意无意地迎合着需求。因为这种内容可以带来更大的传播性和互动性,因此平台乐此不彼。因为这样可以带来话题性的传播和真正的流量导入机会。平台其实在默许着这种演进。

价值和变现能力才是内容制作者在意的?

任何平台都需要内容制作的及时跟进,而内容创造者需要变现的机会。依据中国互联网大数据公司发布的中国互联网2019年春季报告显示,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人均花费将近6个小时玩手机,其中40%的时间是在看短视频。

有的“流量达人”通过短视频平台,开通购物车功能。一个半月之后,账号粉丝突破100万人,并绑定淘宝账号,直接带来的效果就是销售额翻了5倍,其中短视频转化占一半,转化率还是非常高的。此举基本是短视频平台普遍存在的一种模式,俗称带货。据悉,“有口红一哥之称的美妆博主李佳琦,曾创下5个半小时带货353万,5分钟内销售1.5万支口红的记录。”

事实上,由于市场鱼龙混杂,爆出的问题也不少。有人就表示:“带货小能手们,带的都是啥货啊?”很多被短视频带货“坑”的用户纷纷吐槽自己的经历。有人质疑,短视频平台对商户没有监管吗?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呢?有的网友“在短视频平台一家卖手串的买了手串,58元,买到后发现是塑料的。找卖家,他根本不理我了”,有的“买樱桃,付了钱,半个月过去了,货不知道跑去哪了,店铺找不到了”等等。

有人总结了,消费者在短视频平台购买时遇到的问题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买到的商品与展示商品严重不符;二是货到付款,货到了钱付了,看到货却和说的不一致,更主要的是还无处退;三是通过视频加了微信,付了钱后商家跑了,找不到了。

众所周知,随着短视频和社交平台的出现,催生出了不少新的职业。视频达人、网红主播、微商等等。因为它们开启了商品买卖服务,又被称作“二类电商”。也就是说,阿里系和京东等是一类电商,在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信息流移动平台上,依靠流量广告做单品销售的商家则是二类电商。二类电商中,从商家选品到买家收货的交易过程很短,并且,交易方式有线上和货到付款多种。

对于用户来说,面临的选择有很多种,而直观的选择可以带来冲动消费的欲望。这也是新兴电商平台生存的根基,而无论是社交电商还是短视频电商,虽然其开展经营活动的形式不同,但本质上都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应当受到《电子商务法》的约束。但是在维权的过程中,却颇为麻烦和不顺。平台承担的责任显然还不够明晰化。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