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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加码支持生猪供应,两部门:明年底前新建猪场等最高补助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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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加码支持生猪供应,两部门:明年底前新建猪场等最高补助500万元

两部门发布通知称,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政策再加码。国家发改委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019年9月9日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称,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

《通知》称,在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基础上,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中央投资原则上分2年安排,第一年安排50%左右资金。

同时,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通知》指出,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界面新闻注意到,增加猪肉供应、稳定猪肉价格成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

据新华社报道,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明确提出包括综合施策恢复生猪生产;地方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等多种措施。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保持物价总体稳定,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适时启动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8月29日曾表示,当前国内猪肉市场供应总体是有保障的。商务部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投放中央储备冻猪肉和牛羊肉,增加肉类市场供应。

8月30日,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坚决完成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要千方百计保障猪肉市场供应,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和串通涨价等不法行为,积极发展禽肉等替代品生产,加大冻猪肉储备规模。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还发布《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要求县市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在3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切实减轻养殖场(户)垫资压力。

交通运输部9月2日也宣布,明确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同时,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上周还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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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加码支持生猪供应,两部门:明年底前新建猪场等最高补助500万元

两部门发布通知称,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政策再加码。国家发改委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019年9月9日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称,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

《通知》称,在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基础上,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中央投资原则上分2年安排,第一年安排50%左右资金。

同时,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通知》指出,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界面新闻注意到,增加猪肉供应、稳定猪肉价格成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

据新华社报道,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明确提出包括综合施策恢复生猪生产;地方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等多种措施。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保持物价总体稳定,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适时启动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8月29日曾表示,当前国内猪肉市场供应总体是有保障的。商务部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投放中央储备冻猪肉和牛羊肉,增加肉类市场供应。

8月30日,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坚决完成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要千方百计保障猪肉市场供应,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和串通涨价等不法行为,积极发展禽肉等替代品生产,加大冻猪肉储备规模。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还发布《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要求县市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在3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切实减轻养殖场(户)垫资压力。

交通运输部9月2日也宣布,明确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同时,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上周还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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