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9月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发布最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5、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予提取。
二、办理要件
1、市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未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备案的,请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中心说明情况、提供购房人员名单,并给购房职工开具购房证明)
2、购房增值税发票;
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用于拆迁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
4、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四、提取期限
自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五、提取额度
1、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其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六、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本月初时,南京公积金还发布了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二手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予提取;
6、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7、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已发生产权变动并被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不予提取。
二、办理要件
1、《不动产权证书》;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3、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增值税发票;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在南京市主城区购买二手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四、提取期限
自《不动产权证书》制发之日起一年内。
五、提取额度
1、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若不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人均数计算。
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六、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柜面提取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网上提取即时审批完毕。
公积金提取对象
(一)住房类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5、单位集资建房;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7、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8、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9、在国有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10、在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11、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
12、租住公共租赁房;
13、租住私房;
14、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
(二)销户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三)其他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附:南京线下各公积金缴存提取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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