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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管控电子烟的司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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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管控电子烟的司法难题

这5起死亡病例,再加上已有的数百例与使用电子烟有关的严重肺病病例,使得电子烟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文 |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李天骄

责编 | 马蓉蓉

9月7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部的洛杉矶公共卫生部门宣布,该地区出现首例已知与使用电子烟相关的居民死亡事件,并且发布了对电子烟的警告。这是继伊利诺伊州、俄勒冈州、明尼苏达州、印第安纳州后的第5例已经证实的与电子烟相关疾病的死亡案例。

这5起死亡病例,再加上已有的数百例与使用电子烟有关的严重肺病病例,使得电子烟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电子烟致病案例在美激增 

8月23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公共卫生部门发布声明,证实该州一位具有电子烟吸食史的成年患者因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死亡。据悉,这名死者在入院治疗时曾出现剧烈咳嗽、呼吸急促和胸痛胸闷等症状。怀疑其死因与吸食电子烟存在关联。

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最新数据,最近两个月以来,疑似因吸食电子烟而导致严重肺病的案例在全美激增,33州约有450个相关病例。除了明显的呼吸道疾病症状外,少数患者还出现了呕吐和腹泻现象。

一名已住院多天的18岁重症患者亚当·赫更·黎德在医院接受采访说:“我的肺现在就像70岁人的肺,我差一点就没挺过来。”而他的母亲也说:“我们把他送进医院时,医生告诉我说如果我们再晚一点把他送来,他的肺就会萎缩,那时就无计可施了。”

伊利诺伊州公共卫生局局长埃齐克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一些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已足以令人担忧”。她说:“我们必须意识到,吸食电子烟是危害健康的危险行为。”

8月30日,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与食药监局对外表示,正在对215例与使用电子烟有关的严重肺病病例展开调查。据了解,调查的重点是电子烟中的哪些成分直接或间接导致患病。

根据最新的调查进展,研究人员发现电子烟中含有的四氢大麻酚,可能为罪魁祸首。四氢大麻酚是大麻的一种致幻成分,含有四氢大麻酚的电子烟产品很可能来自缺乏监管的市场,例如,街头或者黑市。

与此同时,患病也可能与电子烟产品的烟管中含有高水平的维生素E有关。维生素E作为膳食补充剂通常是安全的,但如果被吸入肺部深处,可能会引起问题。

美国沃克斯新闻网称,电子烟产品在数年前刚刚问世时,其市场定位是香烟替代品,旨在协助成年烟民群体戒烟。不过随着行业和市场的不断扩张,该类产品暴露出的问题日益严峻。有调研显示,电子烟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有害颗粒或金属有害物,能导致高血压和冠心病;而为了让电子烟吸上去更“带劲”,一些商家会添加尼古丁、大麻素及各类有害香料。 

电子烟管控办法问世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美国使用电子烟的青少年数量激增。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数据显示,仅在2018年,就有约360万美国中学生使用电子烟,比2017年增加了150万,其中,高中生吸电子烟的人数比2016年增加78%,初中生人数增幅达48%。

目前,很多电子烟产品却在想方设法吸引青少年人群。美国多所高中表示,新型电子烟攻进校园,让学校防不胜防,电子烟外观被重新包装为“文具”“化妆品”或“计算机配件”,而且体积小容易随身携带。此外,水果、糖果口味的电子烟,不像传统香烟,吸食或携带后会在衣物、背包留下浓厚的“烟味”,校方说,如果不尽快预防,恐将有更多青少年“沦陷”在这波烟海。

200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相关的控烟法案,从立法层面赋予了美国食药监局对电子烟的监管权。然而对于电子烟的相关立法活动直到2015年才开始。2015年10月1日,美国食药监局召开会议讨论电子烟在美国国内的监管和立法问题。

会议当天,《今日美国》刊发了一篇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国际控烟研究所所长科恩女士的一篇文章,她在文章中写道:“电子烟是好是坏,现在仍然不太好定义。如果你是传统卷烟消费者,选择电子烟或许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如果你根本不是卷烟消费者,电子烟也不会适合你。”这一基本判断代表了很多美国民众的观点。

2016年5月5日,美国食药监局发布了新的电子烟管控办法,强制要求2007年以后上市的所有电子烟产品必须通过一系列极其昂贵的检验检测方可继续销售。所有的电子烟产品,从电子烟油到蒸发器,都要经过可追溯的上市前审批程序。

无烟替代品贸易协会执行董事辛西娅·卡布雷拉表示,这样一来,公司必须提供每一产品的成分清单,以及产品对公众健康影响的广泛的研究成果,单位产品至少耗费200万美元才能满足这一要求。

这一规定对电子烟和电子液体制造商来说,是非常繁重的一项工作。不仅因为产品种类多、更新换代的速度快,审批时间周期长,而且整个过程会消耗巨额资金。一些小公司将会因繁琐的程序在利润减弱甚至入不敷出的情况下最终被逐出商业圈。

在此之前,电子烟公司经营没有受任何联邦法规管束,不仅因为电子烟的法规设定关系到烟草的法律和医疗药品政策,还因为电子烟发展历史尚短,具有相对新颖性,其产品的使用对公众健康的问题尚在研讨中。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直处于讨论状态。 

电子烟新规被烟草公司起诉 

美国食药监局对于电子烟的新规引起了生产厂家的强烈抗议。无烟权利联盟和其他9个组织于2016年6月对美国食药监局、美国食药监局局长提出申诉。各种电子烟团体组织包括美国蒸汽烟协会、电子烟联盟也一致表示,美国食药监局的规定违反了美国第一修正案,该管制禁止公司通过免费的样品,并表示电子烟应该被保护而不是被误导。

这些组织还提出,美国食药监局的行政程序是“非法的和不合理的”,包括把电子烟之类产品定义为应该受管制的“烟草产品”并试图抑制扼杀此类产品。他们在诉讼文件上表示:“美国食药监局在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理由的情况下将电子烟定义为‘烟草产品’,并首次立法遏制电子烟产品,其理由及原因是荒唐的,仅仅因为电子烟的消费者是曾经的传统烟民。”

在华盛顿地区法院的另外一起针对美国食药监局的诉讼案中,全球最大烟草公司——奥驰亚起诉美国食药监局禁止电子烟和雪茄产品的标签出现如“低”“轻”或“轻微”这样的用词。

在诉讼中,奥驰亚表示,如果美国食药监局不允许把“轻微”传达给消费者,告诉消费者“黑色温柔”雪茄产品比其他雪茄或烟斗更加安全,将是“终止标志性的品牌”。“美国食药监局没有证据表明“黑色温柔”雪茄的名字中含有任何关于产品健康风险的信息”……“相反,美国食药监局忽视被驳回的证据,包括专家对此类产品的一项调研报告表明‘黑色温柔’的名字并没有任何传递关于健康,风险或是安全信息。”

美国的一家烟油公司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心区法院针对美国食药监局提起诉讼。这家公司起诉美国食药监局没有考虑到该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违反了监管灵活性法案。

该公司在其诉讼文件中提出,美国食药监局应该首先充分分析调研该法案对广大中小实体商户的影响,然后再确定替代方案或最大限度地减小这些影响,而不是着重为特定的既得利益者实施管制而立法。

西弗吉尼亚州众议院共和党人代表拉里·费尔布是名电子烟用户,其也对美国食药监局关于电子烟的法案提起诉讼。费尔布向西弗吉尼亚南部地区的联邦地方法院提交的文件中指出:他已经使用电子烟和其他蒸汽烟设备成功戒烟,美国食药监局的此项法案“很可能将人们再次引入使用烟草制品的不健康的习惯中去”。

费尔布的律师这样陈述“通过推行限制电子烟和烟液产品的售卖,原告认为很可能将导致人们重新选择更危险的烟草制品,而根据美国癌症协会的一项调查,每一包烟草制品将导致约35美元的医疗费用”……“原告在使用电子烟之前,每天要抽两包烟,保守估计还有30年的寿命,这项法案的影响将会增加原告预计76万美元的医疗费用。”

在巨大的反对浪潮下,美国食药监局被迫妥协。2017年7月28日,美国食药监局宣布了一个新的监管框架,以“在监管和鼓励开发可能比卷烟更危险的创新烟草产品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美国食药监局将非燃烧型产品的烟草预上市申请审核提交日期推迟到2022年8月8日,给予电子烟公司更多时间和精力准备上市申请资料,以降低产品不能通过上市申请的风险。但是从本质上看,美国食药监局的电子烟管制的内容并没有任何修改,目前已经实施的监管将继续照常实施。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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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管控电子烟的司法难题

这5起死亡病例,再加上已有的数百例与使用电子烟有关的严重肺病病例,使得电子烟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文 |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李天骄

责编 | 马蓉蓉

9月7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部的洛杉矶公共卫生部门宣布,该地区出现首例已知与使用电子烟相关的居民死亡事件,并且发布了对电子烟的警告。这是继伊利诺伊州、俄勒冈州、明尼苏达州、印第安纳州后的第5例已经证实的与电子烟相关疾病的死亡案例。

这5起死亡病例,再加上已有的数百例与使用电子烟有关的严重肺病病例,使得电子烟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电子烟致病案例在美激增 

8月23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公共卫生部门发布声明,证实该州一位具有电子烟吸食史的成年患者因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死亡。据悉,这名死者在入院治疗时曾出现剧烈咳嗽、呼吸急促和胸痛胸闷等症状。怀疑其死因与吸食电子烟存在关联。

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最新数据,最近两个月以来,疑似因吸食电子烟而导致严重肺病的案例在全美激增,33州约有450个相关病例。除了明显的呼吸道疾病症状外,少数患者还出现了呕吐和腹泻现象。

一名已住院多天的18岁重症患者亚当·赫更·黎德在医院接受采访说:“我的肺现在就像70岁人的肺,我差一点就没挺过来。”而他的母亲也说:“我们把他送进医院时,医生告诉我说如果我们再晚一点把他送来,他的肺就会萎缩,那时就无计可施了。”

伊利诺伊州公共卫生局局长埃齐克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一些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已足以令人担忧”。她说:“我们必须意识到,吸食电子烟是危害健康的危险行为。”

8月30日,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与食药监局对外表示,正在对215例与使用电子烟有关的严重肺病病例展开调查。据了解,调查的重点是电子烟中的哪些成分直接或间接导致患病。

根据最新的调查进展,研究人员发现电子烟中含有的四氢大麻酚,可能为罪魁祸首。四氢大麻酚是大麻的一种致幻成分,含有四氢大麻酚的电子烟产品很可能来自缺乏监管的市场,例如,街头或者黑市。

与此同时,患病也可能与电子烟产品的烟管中含有高水平的维生素E有关。维生素E作为膳食补充剂通常是安全的,但如果被吸入肺部深处,可能会引起问题。

美国沃克斯新闻网称,电子烟产品在数年前刚刚问世时,其市场定位是香烟替代品,旨在协助成年烟民群体戒烟。不过随着行业和市场的不断扩张,该类产品暴露出的问题日益严峻。有调研显示,电子烟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有害颗粒或金属有害物,能导致高血压和冠心病;而为了让电子烟吸上去更“带劲”,一些商家会添加尼古丁、大麻素及各类有害香料。 

电子烟管控办法问世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美国使用电子烟的青少年数量激增。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数据显示,仅在2018年,就有约360万美国中学生使用电子烟,比2017年增加了150万,其中,高中生吸电子烟的人数比2016年增加78%,初中生人数增幅达48%。

目前,很多电子烟产品却在想方设法吸引青少年人群。美国多所高中表示,新型电子烟攻进校园,让学校防不胜防,电子烟外观被重新包装为“文具”“化妆品”或“计算机配件”,而且体积小容易随身携带。此外,水果、糖果口味的电子烟,不像传统香烟,吸食或携带后会在衣物、背包留下浓厚的“烟味”,校方说,如果不尽快预防,恐将有更多青少年“沦陷”在这波烟海。

200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相关的控烟法案,从立法层面赋予了美国食药监局对电子烟的监管权。然而对于电子烟的相关立法活动直到2015年才开始。2015年10月1日,美国食药监局召开会议讨论电子烟在美国国内的监管和立法问题。

会议当天,《今日美国》刊发了一篇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国际控烟研究所所长科恩女士的一篇文章,她在文章中写道:“电子烟是好是坏,现在仍然不太好定义。如果你是传统卷烟消费者,选择电子烟或许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如果你根本不是卷烟消费者,电子烟也不会适合你。”这一基本判断代表了很多美国民众的观点。

2016年5月5日,美国食药监局发布了新的电子烟管控办法,强制要求2007年以后上市的所有电子烟产品必须通过一系列极其昂贵的检验检测方可继续销售。所有的电子烟产品,从电子烟油到蒸发器,都要经过可追溯的上市前审批程序。

无烟替代品贸易协会执行董事辛西娅·卡布雷拉表示,这样一来,公司必须提供每一产品的成分清单,以及产品对公众健康影响的广泛的研究成果,单位产品至少耗费200万美元才能满足这一要求。

这一规定对电子烟和电子液体制造商来说,是非常繁重的一项工作。不仅因为产品种类多、更新换代的速度快,审批时间周期长,而且整个过程会消耗巨额资金。一些小公司将会因繁琐的程序在利润减弱甚至入不敷出的情况下最终被逐出商业圈。

在此之前,电子烟公司经营没有受任何联邦法规管束,不仅因为电子烟的法规设定关系到烟草的法律和医疗药品政策,还因为电子烟发展历史尚短,具有相对新颖性,其产品的使用对公众健康的问题尚在研讨中。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直处于讨论状态。 

电子烟新规被烟草公司起诉 

美国食药监局对于电子烟的新规引起了生产厂家的强烈抗议。无烟权利联盟和其他9个组织于2016年6月对美国食药监局、美国食药监局局长提出申诉。各种电子烟团体组织包括美国蒸汽烟协会、电子烟联盟也一致表示,美国食药监局的规定违反了美国第一修正案,该管制禁止公司通过免费的样品,并表示电子烟应该被保护而不是被误导。

这些组织还提出,美国食药监局的行政程序是“非法的和不合理的”,包括把电子烟之类产品定义为应该受管制的“烟草产品”并试图抑制扼杀此类产品。他们在诉讼文件上表示:“美国食药监局在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理由的情况下将电子烟定义为‘烟草产品’,并首次立法遏制电子烟产品,其理由及原因是荒唐的,仅仅因为电子烟的消费者是曾经的传统烟民。”

在华盛顿地区法院的另外一起针对美国食药监局的诉讼案中,全球最大烟草公司——奥驰亚起诉美国食药监局禁止电子烟和雪茄产品的标签出现如“低”“轻”或“轻微”这样的用词。

在诉讼中,奥驰亚表示,如果美国食药监局不允许把“轻微”传达给消费者,告诉消费者“黑色温柔”雪茄产品比其他雪茄或烟斗更加安全,将是“终止标志性的品牌”。“美国食药监局没有证据表明“黑色温柔”雪茄的名字中含有任何关于产品健康风险的信息”……“相反,美国食药监局忽视被驳回的证据,包括专家对此类产品的一项调研报告表明‘黑色温柔’的名字并没有任何传递关于健康,风险或是安全信息。”

美国的一家烟油公司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心区法院针对美国食药监局提起诉讼。这家公司起诉美国食药监局没有考虑到该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违反了监管灵活性法案。

该公司在其诉讼文件中提出,美国食药监局应该首先充分分析调研该法案对广大中小实体商户的影响,然后再确定替代方案或最大限度地减小这些影响,而不是着重为特定的既得利益者实施管制而立法。

西弗吉尼亚州众议院共和党人代表拉里·费尔布是名电子烟用户,其也对美国食药监局关于电子烟的法案提起诉讼。费尔布向西弗吉尼亚南部地区的联邦地方法院提交的文件中指出:他已经使用电子烟和其他蒸汽烟设备成功戒烟,美国食药监局的此项法案“很可能将人们再次引入使用烟草制品的不健康的习惯中去”。

费尔布的律师这样陈述“通过推行限制电子烟和烟液产品的售卖,原告认为很可能将导致人们重新选择更危险的烟草制品,而根据美国癌症协会的一项调查,每一包烟草制品将导致约35美元的医疗费用”……“原告在使用电子烟之前,每天要抽两包烟,保守估计还有30年的寿命,这项法案的影响将会增加原告预计76万美元的医疗费用。”

在巨大的反对浪潮下,美国食药监局被迫妥协。2017年7月28日,美国食药监局宣布了一个新的监管框架,以“在监管和鼓励开发可能比卷烟更危险的创新烟草产品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美国食药监局将非燃烧型产品的烟草预上市申请审核提交日期推迟到2022年8月8日,给予电子烟公司更多时间和精力准备上市申请资料,以降低产品不能通过上市申请的风险。但是从本质上看,美国食药监局的电子烟管制的内容并没有任何修改,目前已经实施的监管将继续照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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