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出台《2019年下半年促进农民增收二十二条措施》,要求抓紧兑现转移性收入。其中,6.5亿余元的渔船油补等一批真金白银将很快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渔民与农民手中,具体的措施有4条。
抓好渔船补助发放促增收。抓好渔船油补资金发放,各沿海市县10月30日前将沉淀在市县的2015—2018年度渔业油补资金65909.69万元和2018年度特定水域油补资金4131.9万元,全部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渔民;
推动发放减船转产补助,按照5000元/千瓦标准,及时发放2019年中央下达海南的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补助资金及2018年结余共计16732.65万元。
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沿海各市县政府。
抓好地力补贴发放促增收。2019年海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下达财政补贴资金49116万元,全省水旱田面积3601248.05亩,每亩补助136.386元,必须在10月30日前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民。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抓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落实促增收。各市县要研究确定补助标准,积极筹措资金,发放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统筹利用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抓好产业扶贫促增收。加快推进“4000元奖励1000元”奖励政策落实,对贫困户年度家庭经营性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的贫困户,落实奖励1000元政策。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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