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庆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高检网消息,近日,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庆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王庆利用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下称十四冶公司)国际工程公司总经理、十四冶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列会议支出、侵吞等方式将大额公款非法占为己有,依法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04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王庆利用担任十四冶公司国际工程部长、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国际工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等人员贿送的大额财物,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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