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
任何成熟的市场都有明的暗的规则。这些规则的基础,是从业者共同的心态和对协作的理解。如果心态和理解是基于市场客观的,往往就会带来公平的规则体系。恰好,我们要讨论的音频媒体内容行业,处于被互联网改造的关键时期,一切传统的规则都在被破坏。
于是,机会在疯狂的召唤着,鱼龙混杂的“革新者”蜂拥而至,自以为是的冲进了这个崭新的蛮荒市场,无视着这里竞争的野蛮和规则的混乱。但凡事物经历这样的发展阶段后,就会有“最好和最坏时代”的感叹。
作为一贯自以为是的人,我决定恬不知耻的“帮助”大家理清一些思绪。万一你看完这些话,有了跟我们一样的心态和对协作的理解,说不定可以离赚钱,更近一点。
满足
播客、主播、NJ中有很多人跟不同的平台签约,或者独家或者首播,每个月多的几千,少的几百,甚至是签约都混不上,偶尔获得点推荐。有人开心,有人失望,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满意的前提是满足,满足的标准因人而异。我们不谈“罗辑思维”“郭德纲”那样的大版权,我们只针对在音频节目中耕耘的独立播客或节目团队。一是,大版权的“现象级”玩法对大众不适用,二是,我认为真正的属于未来的音频节目形式将生于草芥。我不是任何平台方的说客,且绝不为痴心妄想者及不劳而获的人说话。让有天赋的努力者成功,是成熟劳务市场的标准。所有幸苦做节目的人,都希望这个市场成熟、公平。
内容生产者的不同角色定位,决定赚钱的关键要素。
做播客,做网络NJ,做音频节目,都是做内容。跟运营公众号的文字自媒体人、优酷自制剧的团队以及跑LiveHouse的唱作歌手一样,大家都是靠提供优质的内容,来为特定生活场景下的用户服务。是服务,自然是可以有收获的。评论、赞、分享、关注、粉、捐助、广告主、电商、付费项目,这都是收获。名和利,名最终也是利。而经济学告诉我们,利益最自由的形态就是货币。做节目,赚钱,就成了我们播客们、NJ们、主播们最期待的生存模式。
作为内容生产者,我们可以扮演几种不同的角色模式。你可以理解为同样是拿刀砍的游戏角色,有盗贼,也有战士,定位不同,天赋分配和技能加点就完全不同,获取游戏币的要领就不一样。
第一,把自己当媒体,例如BBC、传统广播。
媒体世界的逻辑算是复杂的,BBC既拥有广播电视节目网络,也有自己的节目制作部门或子公司。相当于,它既能自己制作节目,也能基于自己的平台来发行节目。严格来说,BBC算是传统意义上的媒体。而今天,我们也只以传统意义的媒体来做参考。那么在我们关心的音频领域,传统电台就是一个经典媒体。以传统电台为模型来看:主播是内容生产者,生产节目内容;而发射台、调频和用户的收音机就是节目的传播渠道。这个台的内容加上它以频率为标志的整体传播渠道,就构成了一整套媒体。
如果我们是媒体,那我们怎么赚钱?
请先回答,媒体生产什么?
很多人,包括我以前很多电台主播同事都跟我说,咱们广播媒体是“生产节目”的。这是个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理想情况下,电台主播是按节目“量”和“质”拿工资的,所以他们认为台里就是生产节目的。但是如果你去问自己的总监,答案肯定变化。很多总监都以为自己是为完成总台下达任务而生的。但我遇见的唯一一次我认同的答案,是一个代理公司业务员说的,“咱们频道做节目,卖的却是听众的关注”!
掌声!一个机构生产什么,那它一定销售什么。
媒体的买家,被称为广告主。广告主买走的就是这个媒体生产的听众关注。只是这些关注力,被打包成了以时段、时长和频次来量化的广告形式。媒体卖的不是广告,而是广告包起来的受众注意力。咱们播客如果也把自己当作媒体的话,那么咱们就要按照媒体的方式来销售自己生产的听众注意力。于是,你要有自己的节目生产部门和销售伙伴。你要生产好节目,再通过节目获得听众的注意力,再通过你的销售伙伴把这些注意力“量化打包”并卖出去,然后“分赃”。具体分配的合理方案,又是一个话题,稍后会说。
你已经发现,作为媒体,我们要掌握两个非常重要的技术:A,根据听众的喜好来生产合适的节目,以获得“注意力”资源;B,把自己的“注意力”资源“量化打包”并卖出去。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深挖的技术细节,也有很多值得传承的经验教训,但我不是传媒专业的老师不想深究,只想谈谈这里面被我刻意“边缘化”的平台方。似乎,如果我们把自己当作媒体来做的时候,平台已经不重要了。
没错!传统电台的播出发射系统是一次性固定投资的,你可以租用,互联网里的“喜马拉雅”、“凤凰FM”“蜻蜓FM”等等,也一样。“做好节目,租用平台播出,获得听众后,自己卖出广告。” 当你能完成这个工作流时,平台确实不重要。根据平台用户多少,用户特征等因素,你来决定“是否”和“花多少钱”租用。这个“租用费用”里,你也一定可以要求平台方打包相应的推广资源(群发、VPN、推荐位……)以及节目插播广告的权利。
好吧,如果你把自己当作媒体,且有能力把自己当作媒体。那么平台,只是你的工具。甚至,当你够强大的时候,你会使用自主平台:自己开发APP,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据说,微信公众号将为播客直接提供节目播放系统服务)。当然,就算你有自主平台,很可能你会继续租用用户量大的播出平台。这时平台可能不爽,但是,你跟平台的博弈才是正常的。
所以,如果你当自己是媒体,那么利用平台间如今的竞争态势,获取支持自己节目的资源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你的节目能获得足够多的听众注意力,并做好销售。你说你不会做销售怎么办?请看完本文。
第二,把自己当内容商,例如万合天宜、音乐人、图书作者。
这是一个非常简洁的商业模式。你拍了一部电影,卖给发行方赚取票房和数字版权费用,这就是你最大的收入。如果你除了拍电影,什么都不做,由发行方帮你做推广和后续市场跟进,那票房费用可能是一揽子打包的;而在线数字版权方面,就更好理解了,按点击付费量来分成是最基础的,花哨的玩法不多,也可以一揽子打包。音乐人制作专辑,卖给唱片公司拿版税,图书作者写书,卖给出版社拿版税,万合天宜拍摄《万万没想到》交给“优酷”发行,拿版税(其中还有广告等,但是基本层面上先是这个合作策略)。
这样的模式需要,整个市场繁荣到可以支撑各个环节有大量成熟的专业团队操办细节。目前,网络音频内容市场做不到。实际上,目前的状况是平台方为了能够满足内容方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自己既做播出平台又做广告代理商还做节目推广方。为此,它还要付钱给优秀的主播。不用同情他们,他们的目标是整个音频广告市场,也就是传统广播广告向互联网音频广告的转移。这个市场每年500亿,而且,各个环节基本是成熟的。
顺着这个思路,你每月花费10000块制作你的播客节目,你的生活开销是6000块,那么你起码要把你的节目卖出16000一个月才能生活吧,或者你有精力做更多的节目。
目前音频平台方跟主播们之前的所谓独家协议,就是这个方案。所有的播客都是在接受一个打包价格。虽然有些协约也提到,如果有广告了可以分成,但然并卵。现在平台都没什么广告,何况分给你的呢?就算有广告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平台有很多办法让主播拿不到更多收入。所以,就算要卖也要挺住打包价格。价格不满意,你可以不卖,直到你的节目内容成长起来,获得更多的议价权。或者,等到成熟的运营团队进入这个市场来收购你的节目资源。
在这个定位中,想赚钱的关键是:A,节目做到极致;B,根据听众口味开发极致节目。电影公司就是这么干的,拍好电影,根据观众喜好拍电影。
实际上,这个定位就是做纯粹的节目制作公司。而音频节目制作公司跟电视制片商、电影公司和音乐人的实际盈利操作有很大不同,卖节目并不如卖电视节目、电影和音乐要符合受众的消费习惯。音乐和电影都是长久以来的付费内容市场,电视节目也有分销市场存在。虽然可以卖,但不好卖就成了大家的困惑。
怎么办?答案是,成为服务者,内容产业化。怎么做?看完本文,根据操作指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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