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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万海外账户曝光,2020年起美国绿卡持有人或遭49年来最强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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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万海外账户曝光,2020年起美国绿卡持有人或遭49年来最强滑铁卢

在2010年推出FATCA后,这九年里FATCA并未“动真格”。而就在2020年1月1日后,随着宽限期结束,FATCA也将正式登场。

图片来源:FREERANCE

作者:Amy姐姐

报海外资产、征全球税,每个美国人都懂,但几乎所有人都不想报。或者说,大多数新移民美国人都没有报。

现在,开始算账了。

隐瞒海外资产的,美国税局开始大规模动手了! 所有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以及常住美国的人士注意了:2020年1月1日起,只要你有「美国标识」,海外金融机构(签FATCA国家的)都要收集你的美国税号(TIN),并将你的账户信息报送回美国。

提供税号,还是不提供?这就是个死命题。

提供,则海外资产曝光。就隐瞒不报行为,将面临每年账户最高余额50%的罚款,往前追溯6年,以及最高10年的刑事处罚;

不提供,则被销户。

这或许是49年来,「隐瞒海外资产」遭遇的最强滑铁卢!

为防逃税,1970年实施的《银行保密法》,要求申报海外资产(FBAR),至今49年。

事出FATCA?

在万税之国—美国,所有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以及符合居住测试的人士,只要你是美国纳税人,都要报海外资产、征全球税。

隐瞒不报,在海外藏钱逃税怎么办?有FATCA。

FATCA:揪出隐瞒海外资产的人。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财政吃紧,在奥巴马政府的推动下,美国决意开始惩治海外藏钱逃税,先是撬开了离岸天堂瑞士银行的保险箱,并于2010年一举推出了FATCA(“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即美版CRS。

2014年7月1日,FATCA正式生效,113个国家(/地区)的29.3万个海外金融机构(FFIs),加入向美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海外资产的大军。(29.3万数据为截至2017年11月1日)

由此,金融体系保密告终,美国纳税人的海外资产获取通道也彻底被打通。

一方面,FATCA强行要求海外金融机构(FFIs),向美国税局报告有「美国标识」客户的账户信息(Form 8966),对于不配合的FFI,就其来源于美国的所得征收30%的预提税作为处罚。

另一方面,美国税局又要求美国纳税人,自行申报其所持海外资产(Form 8938),不申报的,处以1-5万美元罚款、额外40%税款,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严防死守,交互验证,以揪出申报违规者,揪出隐瞒海外资产的「美国人」。

2020年之前,FATCA未动真格

FATCA恐吓威力有。但事实上,在2020年之前,美国税局并不能通过FATCA揪出隐瞒海外资产的纳税人。

原因是,在海外金融机构(FFIs)执行FATCA的过程中,根本收集不到有「美国标识」客户的最关键身份信息——美国税号(即TIN),大多情况是客户不愿提供,部分是根本就没有美国税号(比如意外美国人)。

根据FATCA,金融机构需要收集有「美国标识」客户的身份信息,以及账户信息等。而身份信息最关键的就是税号(TIN)。

看个数据,截至2017年9月,美国税局共收到876万份海外账户FATCA报告。其中,有430万份没有税号,或者税号无效,占五成之多。

没有TIN谈何匹配验证揪出隐瞒者。金融机构被动了,等罚?求饶!

当然,收集不到税号,金融机构(FFIs)也很被动,美国在上,FATCA在上,苍天在上,要么合规不做美国人生意,要么不合规被美国征30%的惩罚税……着实都受不起啊。

为了不被FATCA搞到破产,欧洲银行联盟(EBF)一而再地“求饶”,美国终于松口:给3年宽限期,即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签署FATCA模式1管辖区的)海外金融机构(FFIs)不提供有「美国标识」客户的税号(TIN),不算重大违规。(财政部Notice2017-46)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2020年1月1日起,海外资产大批量曝光开始

2020年1月1日起,宽限期结束,FATCA正式登场。

自此以后,只要你账户有「美国标识」(不解释或解释不清的),就必须提供美国税号(TIN),否则将被销户。

而提供税号,则很容易被美国税局查实隐瞒海外资产的行为(如有),可以预期,2020年之后,海外资产大批量曝光开始!厉政啊!

曝光后会怎么样?

曝光后,如果被发现曾经有隐瞒海外资产的行为,会很惨,

除违反美国税局的FATCA申报要求外,往往同时还会违反美国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FBAR的申报要求,将面临民事罚款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举。

1、FATCA罚

对所有美国纳税人(包括个人、实体与信托等等),只要海外金融资产总值在报税年度最后1天,或是在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一定数值,即便这些资产没有产生收入,都需每年向美国税局(IRS)报告FATCA,即填报Form 8938。

对住在美国境外的个人,数值是最后1天超过20万美元,或是在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30万美元。

如未申报FATCA,将面临最高达5万美金的民事罚款,以及可能的刑事处罚。

如因此导致少交税款,还将面临额外的少交税款40%的罚款。

2、FBAR更是罚

除FATCA外,还将遭受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行局(FINCEN)FBAR的处罚。

1970年FBAR开始实施,如果你有听过FBAR的处罚案例,一定刻骨铭心。

2019年7月,中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Lili Bian,隐瞒未报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故意向财政部隐瞒申报FBAR,面临最高5年刑事责任,以及25万元的民事罚款。

2017年10月,美国绿卡持有人Kim,隐瞒未报其外国银行账户2,800万美金,故意向财政部隐瞒申报FBAR,面临最高5年刑事责任,以及超过1,4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2017年2月,世界知名经济学教授,前美国纽约罗彻斯特大学Simon商学院Dan Horsky教授,因隐匿海外银行账户隐瞒申报FBAR,面临5年刑事责任,以及史上最高罚单1亿美金。。。

根据FBAR,对所有美国纳税人,只要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一时间点拥有或支配海外金融帐户(几乎包括所有类型的账户),且加总金额超过1万美元,不管有没有产生收入,必须每年向美国财政部申报FinCEN 114外国银行和财务账号申报表。

未申报海外金融账户的民事责任的追溯期为6年。如果是故意未申报FBAR或者未留存账户记录,罚款为每年账户最高余额的50%或10万美元,取两者选较高者。

如果故意不申报FBAR,或者故意提交虚假的FBAR行为,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处以50万美元的刑事处罚。

3、伴随的税务罚

与此同时,隐瞒不报海外资产的行为往往也牵连着税务申报不合规。

涉及与纳税申报有关的可能的刑事指控包括逃税(26 USC§7201),虚假申报(26 USC§7206(1))以及未能提交所得税申报表(26 USC§7203)。

对于被判有逃税罪的人,最高可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最高罚款25万美元。对于提交虚假申报,可判处最高达三年的监禁,罚款最高可达25万元。对于未提交报税表的人,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

动则刑事,逃无可逃……

结论

从奥巴马开始,美国政府对于隐匿离岸账户和离岸收入的行为一直是严厉打击。

2020年1月1日起,FATCA终于正式发力,113个国家(/地区)的几十万个海外金融机构(FFIs),加入向美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海外资产的大军。

所有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以及常住美国的人士的海外资产将大批量曝光。

这或许是49年来,「隐瞒海外资产」遭遇的最强滑铁卢!

祝好运!

 

来源:Amy姐的跨境金融圈

原标题:重磅!880万海外账户曝光,2020年起,隐瞒海外资产,美国华人或遭49年来最强滑铁卢

最新更新时间:09/19 15:26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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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万海外账户曝光,2020年起美国绿卡持有人或遭49年来最强滑铁卢

在2010年推出FATCA后,这九年里FATCA并未“动真格”。而就在2020年1月1日后,随着宽限期结束,FATCA也将正式登场。

图片来源:FREERANCE

作者:Amy姐姐

报海外资产、征全球税,每个美国人都懂,但几乎所有人都不想报。或者说,大多数新移民美国人都没有报。

现在,开始算账了。

隐瞒海外资产的,美国税局开始大规模动手了! 所有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以及常住美国的人士注意了:2020年1月1日起,只要你有「美国标识」,海外金融机构(签FATCA国家的)都要收集你的美国税号(TIN),并将你的账户信息报送回美国。

提供税号,还是不提供?这就是个死命题。

提供,则海外资产曝光。就隐瞒不报行为,将面临每年账户最高余额50%的罚款,往前追溯6年,以及最高10年的刑事处罚;

不提供,则被销户。

这或许是49年来,「隐瞒海外资产」遭遇的最强滑铁卢!

为防逃税,1970年实施的《银行保密法》,要求申报海外资产(FBAR),至今49年。

事出FATCA?

在万税之国—美国,所有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以及符合居住测试的人士,只要你是美国纳税人,都要报海外资产、征全球税。

隐瞒不报,在海外藏钱逃税怎么办?有FATCA。

FATCA:揪出隐瞒海外资产的人。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财政吃紧,在奥巴马政府的推动下,美国决意开始惩治海外藏钱逃税,先是撬开了离岸天堂瑞士银行的保险箱,并于2010年一举推出了FATCA(“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即美版CRS。

2014年7月1日,FATCA正式生效,113个国家(/地区)的29.3万个海外金融机构(FFIs),加入向美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海外资产的大军。(29.3万数据为截至2017年11月1日)

由此,金融体系保密告终,美国纳税人的海外资产获取通道也彻底被打通。

一方面,FATCA强行要求海外金融机构(FFIs),向美国税局报告有「美国标识」客户的账户信息(Form 8966),对于不配合的FFI,就其来源于美国的所得征收30%的预提税作为处罚。

另一方面,美国税局又要求美国纳税人,自行申报其所持海外资产(Form 8938),不申报的,处以1-5万美元罚款、额外40%税款,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严防死守,交互验证,以揪出申报违规者,揪出隐瞒海外资产的「美国人」。

2020年之前,FATCA未动真格

FATCA恐吓威力有。但事实上,在2020年之前,美国税局并不能通过FATCA揪出隐瞒海外资产的纳税人。

原因是,在海外金融机构(FFIs)执行FATCA的过程中,根本收集不到有「美国标识」客户的最关键身份信息——美国税号(即TIN),大多情况是客户不愿提供,部分是根本就没有美国税号(比如意外美国人)。

根据FATCA,金融机构需要收集有「美国标识」客户的身份信息,以及账户信息等。而身份信息最关键的就是税号(TIN)。

看个数据,截至2017年9月,美国税局共收到876万份海外账户FATCA报告。其中,有430万份没有税号,或者税号无效,占五成之多。

没有TIN谈何匹配验证揪出隐瞒者。金融机构被动了,等罚?求饶!

当然,收集不到税号,金融机构(FFIs)也很被动,美国在上,FATCA在上,苍天在上,要么合规不做美国人生意,要么不合规被美国征30%的惩罚税……着实都受不起啊。

为了不被FATCA搞到破产,欧洲银行联盟(EBF)一而再地“求饶”,美国终于松口:给3年宽限期,即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签署FATCA模式1管辖区的)海外金融机构(FFIs)不提供有「美国标识」客户的税号(TIN),不算重大违规。(财政部Notice2017-46)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2020年1月1日起,海外资产大批量曝光开始

2020年1月1日起,宽限期结束,FATCA正式登场。

自此以后,只要你账户有「美国标识」(不解释或解释不清的),就必须提供美国税号(TIN),否则将被销户。

而提供税号,则很容易被美国税局查实隐瞒海外资产的行为(如有),可以预期,2020年之后,海外资产大批量曝光开始!厉政啊!

曝光后会怎么样?

曝光后,如果被发现曾经有隐瞒海外资产的行为,会很惨,

除违反美国税局的FATCA申报要求外,往往同时还会违反美国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FBAR的申报要求,将面临民事罚款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举。

1、FATCA罚

对所有美国纳税人(包括个人、实体与信托等等),只要海外金融资产总值在报税年度最后1天,或是在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一定数值,即便这些资产没有产生收入,都需每年向美国税局(IRS)报告FATCA,即填报Form 8938。

对住在美国境外的个人,数值是最后1天超过20万美元,或是在年中任一时间点超过30万美元。

如未申报FATCA,将面临最高达5万美金的民事罚款,以及可能的刑事处罚。

如因此导致少交税款,还将面临额外的少交税款40%的罚款。

2、FBAR更是罚

除FATCA外,还将遭受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行局(FINCEN)FBAR的处罚。

1970年FBAR开始实施,如果你有听过FBAR的处罚案例,一定刻骨铭心。

2019年7月,中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Lili Bian,隐瞒未报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故意向财政部隐瞒申报FBAR,面临最高5年刑事责任,以及25万元的民事罚款。

2017年10月,美国绿卡持有人Kim,隐瞒未报其外国银行账户2,800万美金,故意向财政部隐瞒申报FBAR,面临最高5年刑事责任,以及超过1,4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2017年2月,世界知名经济学教授,前美国纽约罗彻斯特大学Simon商学院Dan Horsky教授,因隐匿海外银行账户隐瞒申报FBAR,面临5年刑事责任,以及史上最高罚单1亿美金。。。

根据FBAR,对所有美国纳税人,只要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一时间点拥有或支配海外金融帐户(几乎包括所有类型的账户),且加总金额超过1万美元,不管有没有产生收入,必须每年向美国财政部申报FinCEN 114外国银行和财务账号申报表。

未申报海外金融账户的民事责任的追溯期为6年。如果是故意未申报FBAR或者未留存账户记录,罚款为每年账户最高余额的50%或10万美元,取两者选较高者。

如果故意不申报FBAR,或者故意提交虚假的FBAR行为,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处以50万美元的刑事处罚。

3、伴随的税务罚

与此同时,隐瞒不报海外资产的行为往往也牵连着税务申报不合规。

涉及与纳税申报有关的可能的刑事指控包括逃税(26 USC§7201),虚假申报(26 USC§7206(1))以及未能提交所得税申报表(26 USC§7203)。

对于被判有逃税罪的人,最高可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最高罚款25万美元。对于提交虚假申报,可判处最高达三年的监禁,罚款最高可达25万元。对于未提交报税表的人,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

动则刑事,逃无可逃……

结论

从奥巴马开始,美国政府对于隐匿离岸账户和离岸收入的行为一直是严厉打击。

2020年1月1日起,FATCA终于正式发力,113个国家(/地区)的几十万个海外金融机构(FFIs),加入向美国税局报告美国纳税人海外资产的大军。

所有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以及常住美国的人士的海外资产将大批量曝光。

这或许是49年来,「隐瞒海外资产」遭遇的最强滑铁卢!

祝好运!

 

来源:Amy姐的跨境金融圈

原标题:重磅!880万海外账户曝光,2020年起,隐瞒海外资产,美国华人或遭49年来最强滑铁卢

最新更新时间:09/1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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