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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刀下揭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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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刀下揭真相

解剖刀下揭真相,显微镜下辨是非,鉴定书中彰正义。

张福兵

文|法治周末记者  万文竹

责编|马蓉蓉

一身藏青色的检察制服外面罩着长长的白大褂,一张时常带着微笑和善意的脸庞,一双虽高度近视但炯炯有神的眼睛——他就是河南省叶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张福兵。 

从外科医生到法医 

今年49岁的张福兵,1991年从河南中医学院毕业,之后被分配至叶县人民医院,成为一名外科医生。

1997年,县检察院到人民医院选拔优秀医生,张福兵被看中。考虑再三,他辞去了光鲜而又收入颇高的外科医生工作,选择到检察院做一名法医。

“好好的,为啥换工作?”“以前是为活人看病,现在可倒好,变成看死人了!”面对儿子的决定,张福兵的老父亲觉得不可理解,时常埋怨。

张福兵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是儿时的警察梦让自己做出了这样的选择。而在法医岗位上,他一干就是22年。

“我是一个搞技术的,面对专业知识,我始终都有一种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感觉。能够在专业知识上精益求精,服务检察工作是我一生的追求。”张福兵说。

为了迅速提高业务水平、掌握法医学鉴定技能,张福兵一方面立足岗位,克服各种困难,勇于实践;另一方面拼命学习法医鉴定的相关理论知识。正是靠着这股拼劲,短短两年时间,他就成为全市检察机关为人所熟知的业务能手。

“时代在进步,技术也在进步。法医的办案环境在不断的变化,也会面临很多新的挑战,我们应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检察鉴定的方法。”张福兵认为不断思考和创新对法医而言同样适用。

张福兵告诉记者,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颁布,为检察机关加强文证审查,杜绝冤假错案指明了工作方向。随着以庭审为中心审判模式的推行,要求法医鉴定人出庭质证,对鉴定人提出了新的挑战。而DNA技术的成熟和发展,要求法医工作者全面提取现场遗留的物证,通过DNA来锁定犯罪嫌疑人,这与传统办案模式有很大不同。

多年来,张福兵提出了多项创新制度,曾两次在全省技术工作会议上交流,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张福兵出色地完成了从一名外科医生到检察院法医的转变。

22年来,张福兵出具的法医鉴定书有100多份,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800多件,无一起冤假、错误的鉴定发生,当事人无一上访;他先后改变公安、司法部门鉴定结论56份,提供技术性咨询700余次,参与疑难案件会诊60次,有效地防止了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和冤错案发生。

“凡是经过我手办的案件,不能出现一起错案。只有不出错案、坚守正义才能对得起检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张福兵说。 

“眼里容不得沙子” 

22年来,张福兵凭着过硬的技术和“火眼金睛”,揪出了不少“假鉴定”。他工作方法得当,耐心细致,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

2008年7月,叶县保安镇农民孙某与赵某因故发生厮打,赵某用砖头砸了孙某的头面部。省、市、县三家医疗机构先后评定孙某头部损伤程度为轻伤。同年11月,赵某被抓捕归案。

在审查逮捕环节,张福兵发现,医院病历资料上未显示伤口是如何处理的、手术医生是谁;公安机关的鉴定书记载,孙某头枕部头皮挫裂创伤长6.4厘米,但从所附检验照片上看,3.5厘米线性瘢痕为锐器伤所致,另外的一段不规则瘢痕为钝器伤所致。另外,鉴定书的内容与医疗机构的鉴定结果也是相互矛盾的。综上分析,孙某头部损伤程度构不上轻伤。

对于此案,张福兵陷入了纠结之中。一方面是省、市、县三次鉴定结果均为轻伤,加上当事人越级上访,处理不好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另一方面是自己的同学找上门来说情,请求张福兵“顺水推舟,按照轻伤处理算了。”

在人情和公正之间,张福兵选择了后者。为弄清楚事实真相,他先后到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咨询法医专家,并对所有鉴定结果进行技术论证。两级检察院的法医专家一致同意他的观点。

最后,他出具了“不同意原轻伤鉴定结论”的审查意见。县检察院侦监科依据张福兵出具的文政审查意见书,对赵某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赵某被无罪释放。赵某被释放的第二天,孙某及其家属亲戚朋友30余人就来到检察院,进行言语威胁。

检察院领导指派张福兵牵头,一方面,会同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科人员做孙某及其家属的工作,并多次到孙某家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解释其伤情够不上轻伤的原因;另一方面,做赵某及其家属的工作,向对方赔偿医疗费。在张福兵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一案件被评为2009年度河南省检察技术十大精品案件。

“法医肩上扛着‘天大的责任’,工作要求我擦亮眼睛、明辨真伪,眼里容不得沙子。”张福兵说。 

思考创新司法鉴定制度 

案子虽然结了,但张福兵的思考并未结束:是否可以建立一种制度,让检察机关面对某些特定的案件时,在侦查阶段就提前介入并对伤情鉴定作出指导,从而把案件的争议和变数遏制在萌芽状态?

在张福兵的提议下,叶县检察院侦监和技术部门与叶县公安局携手创立“侦、捕、技”一体化协作制度,建立了故意伤害案件伤情鉴定风险评估制度,将故意伤害案件中伤情的复杂程度和定性的区分度分为三个级别,分别适用三种不同的处理程序。事实证明,这套制度在一些案件办理过程中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

自2006年任叶县检察院技术科科长以来,张福兵连续6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2011年12月,在全省检察技术部门岗位练兵活动中,他获得了法医专业“优秀鉴定人”荣誉称号;2012年4月,他获得了“全省检察技术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解剖刀下揭真相,显微镜下辨是非,鉴定书中彰正义。22年来,张福兵始终坚守着忠诚公正的法律良知和公平正义的司法底线,忠实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我热爱法医事业,如同热爱生命一样。”张福兵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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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刀下揭真相

解剖刀下揭真相,显微镜下辨是非,鉴定书中彰正义。

张福兵

文|法治周末记者  万文竹

责编|马蓉蓉

一身藏青色的检察制服外面罩着长长的白大褂,一张时常带着微笑和善意的脸庞,一双虽高度近视但炯炯有神的眼睛——他就是河南省叶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张福兵。 

从外科医生到法医 

今年49岁的张福兵,1991年从河南中医学院毕业,之后被分配至叶县人民医院,成为一名外科医生。

1997年,县检察院到人民医院选拔优秀医生,张福兵被看中。考虑再三,他辞去了光鲜而又收入颇高的外科医生工作,选择到检察院做一名法医。

“好好的,为啥换工作?”“以前是为活人看病,现在可倒好,变成看死人了!”面对儿子的决定,张福兵的老父亲觉得不可理解,时常埋怨。

张福兵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是儿时的警察梦让自己做出了这样的选择。而在法医岗位上,他一干就是22年。

“我是一个搞技术的,面对专业知识,我始终都有一种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感觉。能够在专业知识上精益求精,服务检察工作是我一生的追求。”张福兵说。

为了迅速提高业务水平、掌握法医学鉴定技能,张福兵一方面立足岗位,克服各种困难,勇于实践;另一方面拼命学习法医鉴定的相关理论知识。正是靠着这股拼劲,短短两年时间,他就成为全市检察机关为人所熟知的业务能手。

“时代在进步,技术也在进步。法医的办案环境在不断的变化,也会面临很多新的挑战,我们应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检察鉴定的方法。”张福兵认为不断思考和创新对法医而言同样适用。

张福兵告诉记者,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颁布,为检察机关加强文证审查,杜绝冤假错案指明了工作方向。随着以庭审为中心审判模式的推行,要求法医鉴定人出庭质证,对鉴定人提出了新的挑战。而DNA技术的成熟和发展,要求法医工作者全面提取现场遗留的物证,通过DNA来锁定犯罪嫌疑人,这与传统办案模式有很大不同。

多年来,张福兵提出了多项创新制度,曾两次在全省技术工作会议上交流,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张福兵出色地完成了从一名外科医生到检察院法医的转变。

22年来,张福兵出具的法医鉴定书有100多份,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800多件,无一起冤假、错误的鉴定发生,当事人无一上访;他先后改变公安、司法部门鉴定结论56份,提供技术性咨询700余次,参与疑难案件会诊60次,有效地防止了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和冤错案发生。

“凡是经过我手办的案件,不能出现一起错案。只有不出错案、坚守正义才能对得起检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张福兵说。 

“眼里容不得沙子” 

22年来,张福兵凭着过硬的技术和“火眼金睛”,揪出了不少“假鉴定”。他工作方法得当,耐心细致,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

2008年7月,叶县保安镇农民孙某与赵某因故发生厮打,赵某用砖头砸了孙某的头面部。省、市、县三家医疗机构先后评定孙某头部损伤程度为轻伤。同年11月,赵某被抓捕归案。

在审查逮捕环节,张福兵发现,医院病历资料上未显示伤口是如何处理的、手术医生是谁;公安机关的鉴定书记载,孙某头枕部头皮挫裂创伤长6.4厘米,但从所附检验照片上看,3.5厘米线性瘢痕为锐器伤所致,另外的一段不规则瘢痕为钝器伤所致。另外,鉴定书的内容与医疗机构的鉴定结果也是相互矛盾的。综上分析,孙某头部损伤程度构不上轻伤。

对于此案,张福兵陷入了纠结之中。一方面是省、市、县三次鉴定结果均为轻伤,加上当事人越级上访,处理不好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另一方面是自己的同学找上门来说情,请求张福兵“顺水推舟,按照轻伤处理算了。”

在人情和公正之间,张福兵选择了后者。为弄清楚事实真相,他先后到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咨询法医专家,并对所有鉴定结果进行技术论证。两级检察院的法医专家一致同意他的观点。

最后,他出具了“不同意原轻伤鉴定结论”的审查意见。县检察院侦监科依据张福兵出具的文政审查意见书,对赵某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赵某被无罪释放。赵某被释放的第二天,孙某及其家属亲戚朋友30余人就来到检察院,进行言语威胁。

检察院领导指派张福兵牵头,一方面,会同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科人员做孙某及其家属的工作,并多次到孙某家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解释其伤情够不上轻伤的原因;另一方面,做赵某及其家属的工作,向对方赔偿医疗费。在张福兵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一案件被评为2009年度河南省检察技术十大精品案件。

“法医肩上扛着‘天大的责任’,工作要求我擦亮眼睛、明辨真伪,眼里容不得沙子。”张福兵说。 

思考创新司法鉴定制度 

案子虽然结了,但张福兵的思考并未结束:是否可以建立一种制度,让检察机关面对某些特定的案件时,在侦查阶段就提前介入并对伤情鉴定作出指导,从而把案件的争议和变数遏制在萌芽状态?

在张福兵的提议下,叶县检察院侦监和技术部门与叶县公安局携手创立“侦、捕、技”一体化协作制度,建立了故意伤害案件伤情鉴定风险评估制度,将故意伤害案件中伤情的复杂程度和定性的区分度分为三个级别,分别适用三种不同的处理程序。事实证明,这套制度在一些案件办理过程中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

自2006年任叶县检察院技术科科长以来,张福兵连续6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2011年12月,在全省检察技术部门岗位练兵活动中,他获得了法医专业“优秀鉴定人”荣誉称号;2012年4月,他获得了“全省检察技术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解剖刀下揭真相,显微镜下辨是非,鉴定书中彰正义。22年来,张福兵始终坚守着忠诚公正的法律良知和公平正义的司法底线,忠实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我热爱法医事业,如同热爱生命一样。”张福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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