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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股权流拍后遭变卖,曾为追债与股东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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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股权流拍后遭变卖,曾为追债与股东对簿公堂

日前,天津银行发布2019年中期报告。2019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88.55亿元,同比增长48.6%;实现净利润31.43亿元,同比增长9.7%。

文 | 科技金融在线

近日,科技金融在线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注意到一则变卖公告,天津银行597.6万内资股股份正在被公开变卖,变卖价1545.23万元,保证金305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截至发稿,围观次数达1955次,21人设置提醒,但却无人报名参与变卖活动。

近日,科技金融在线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注意到一则变卖公告,天津银行597.6万内资股股份正在被公开变卖,变卖价1545.23万元,保证金305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截至发稿,围观次数达1955次,21人设置提醒,但却无人报名参与变卖活动。

阿里司法拍卖显示,天津银行被变卖的597.6万内资股股份全部归属于天津达亿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亿钢铁”),变卖时间自2019年8月25日至2019年10月24日,目前变卖活动已持续一个月之久。

与变卖不同的,天津银行该笔股权此前曾两度被法院公开拍卖,但均遭流拍。据了解,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30日,达亿钢铁持有的天津银行597.6万内资股股份年内首次现身阿里司法拍卖平台,起拍价1716.92万元,较2019.91万元的评估价折价15%,但却无人问津。

2019年7月16日,上述股权拍卖进入二拍阶段,起拍价降至1545.23万元,较首次起拍价下调10%。但在拍卖结束后,依然未有投资者参与报名,股权拍卖再次进入流拍状态。目前,股权转让方式由拍卖进入变卖程序,虽给股权转让增加了寻求竞买方的时间,但达亿钢铁持有的天津银行股权能否卖出,暂时仍未得知。

股东卷入借款纠纷案,原告方竟是天津银行旗下支行

值得一提的是,达亿钢铁此前曾因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被天津银行旗下一家支行诉至法庭。

回溯来看,2015年7月,天津市润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通石油”)因经营需要向天津银行振北支行申请借款1500万元,期限12个月,自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7月8日,借款利率为年息6.63%,由达亿钢铁为此次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在签约之后,天津银行振北支行按约向润通石油发放贷款,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出借义务。但润通石油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能如期还款,并拖欠相应利息,达亿钢铁作为担保方也未能履行连带责任保证。

在天津银行振北支行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遂将润通石油和达亿钢铁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润通石油立即偿还本息合计共1906.26万元;判令达亿钢铁对润通石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天津银行振北支行还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要求法院冻结达亿钢铁名下银行存款1906.26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在2018年8月27日(2018)津0105民初6371号民事裁定书中同意了天津银行振北支行的这一请求。

而达亿钢铁作为被告,经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后,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到庭,也未向该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任何证据材料,因此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视为其放弃质证及抗辩的权利。

2019年1月3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在披露的《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北支行与天津市润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天津达亿钢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判决同意了天津银行振北支行在诉讼中提出的要求借款人偿还本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

微妙的是,天津银行振北支行于2019年2月1日向法院提出裁判执行申请,但不久后又申请终结执行程序。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北支行、天津市润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显示,因被执行人润通石油、达亿钢铁名下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天津银行振北支行不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在裁判书中指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天津银行振北支行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天津银行IPO三年有余,净利息收入连连下滑

日前,天津银行发布2019年中期报告。2019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88.55亿元,同比增长48.6%;实现净利润31.43亿元,同比增长9.7%。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银行前身为城市信用社。1996年11月,在65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为“天津城市合作银行”,成为首批获准组建的5家城市合作银行之一。1998年8月,更名为“天津市商业银行”。2007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天津银行”,并获准跨区域经营,先后在北京、石家庄、上海等地设立一级分行,从地方银行变身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

2016年3月,天津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天津市国有企业IPO募集资金最高和资产规模最大的上市公司。

然而上市前两年内,天津银行并未在资本市场的赛道上快步向前,反而出现倒退走势。据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天津银行营业收入由上年度的119.22亿元降至118.15亿元,同比下降0.9%;净利润也由49.32亿元缩减至45.18亿元,同比下降8.4%。

2017年,天津银行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下滑,降幅呈现放大之势。当年,天津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01.43亿元,同比下降14.1%;净利润39.43亿元,同比下降12.7%。

但在2018年,天津银行营收和净利润止跌回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1.38亿元,相较2017年增长19.7%;实现净利润42.3亿元,相较2017年增长7.3%。

科技金融在线发现,在近几年转型过程中,天津银行的收入结构也在逐渐进行调整。从具体表现来看,2015年—2018年,该行净利息收入分别为106.79亿元、103.59亿元、84.01亿元、67.06亿元,下滑趋势明显。

而净利息收入在总营收中占比的变化亦对收入结构变动有所反应,2015年、2016年、2017年,天津银行净利息收入在总营收中占比分别为89.57%、87.68%、82.83%,虽然占比均高达80%以上,但已开始出现下滑迹象;2018年,天津银行净利息收入在总营收中占比大幅下滑近至55.25%。

天津银行在2018年全年业绩公告中则解释称,其在2018年首次执行了IASB于2014年7月发布的IFRS 9。

“结合IFRS 9和IAS 1《财务报表的列报》要求,将原准则下部分以摊除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至新准则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应资产产生的利息也由利息收入科目调整至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从而会对利息收入、利息净收入等产生影响。”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天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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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股权流拍后遭变卖,曾为追债与股东对簿公堂

日前,天津银行发布2019年中期报告。2019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88.55亿元,同比增长48.6%;实现净利润31.43亿元,同比增长9.7%。

文 | 科技金融在线

近日,科技金融在线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注意到一则变卖公告,天津银行597.6万内资股股份正在被公开变卖,变卖价1545.23万元,保证金305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截至发稿,围观次数达1955次,21人设置提醒,但却无人报名参与变卖活动。

近日,科技金融在线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注意到一则变卖公告,天津银行597.6万内资股股份正在被公开变卖,变卖价1545.23万元,保证金305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截至发稿,围观次数达1955次,21人设置提醒,但却无人报名参与变卖活动。

阿里司法拍卖显示,天津银行被变卖的597.6万内资股股份全部归属于天津达亿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亿钢铁”),变卖时间自2019年8月25日至2019年10月24日,目前变卖活动已持续一个月之久。

与变卖不同的,天津银行该笔股权此前曾两度被法院公开拍卖,但均遭流拍。据了解,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30日,达亿钢铁持有的天津银行597.6万内资股股份年内首次现身阿里司法拍卖平台,起拍价1716.92万元,较2019.91万元的评估价折价15%,但却无人问津。

2019年7月16日,上述股权拍卖进入二拍阶段,起拍价降至1545.23万元,较首次起拍价下调10%。但在拍卖结束后,依然未有投资者参与报名,股权拍卖再次进入流拍状态。目前,股权转让方式由拍卖进入变卖程序,虽给股权转让增加了寻求竞买方的时间,但达亿钢铁持有的天津银行股权能否卖出,暂时仍未得知。

股东卷入借款纠纷案,原告方竟是天津银行旗下支行

值得一提的是,达亿钢铁此前曾因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被天津银行旗下一家支行诉至法庭。

回溯来看,2015年7月,天津市润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通石油”)因经营需要向天津银行振北支行申请借款1500万元,期限12个月,自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7月8日,借款利率为年息6.63%,由达亿钢铁为此次借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在签约之后,天津银行振北支行按约向润通石油发放贷款,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出借义务。但润通石油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能如期还款,并拖欠相应利息,达亿钢铁作为担保方也未能履行连带责任保证。

在天津银行振北支行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遂将润通石油和达亿钢铁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润通石油立即偿还本息合计共1906.26万元;判令达亿钢铁对润通石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天津银行振北支行还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要求法院冻结达亿钢铁名下银行存款1906.26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在2018年8月27日(2018)津0105民初6371号民事裁定书中同意了天津银行振北支行的这一请求。

而达亿钢铁作为被告,经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后,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到庭,也未向该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任何证据材料,因此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视为其放弃质证及抗辩的权利。

2019年1月3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在披露的《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北支行与天津市润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天津达亿钢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判决同意了天津银行振北支行在诉讼中提出的要求借款人偿还本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

微妙的是,天津银行振北支行于2019年2月1日向法院提出裁判执行申请,但不久后又申请终结执行程序。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北支行、天津市润通石油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显示,因被执行人润通石油、达亿钢铁名下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天津银行振北支行不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在裁判书中指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天津银行振北支行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天津银行IPO三年有余,净利息收入连连下滑

日前,天津银行发布2019年中期报告。2019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88.55亿元,同比增长48.6%;实现净利润31.43亿元,同比增长9.7%。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银行前身为城市信用社。1996年11月,在65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为“天津城市合作银行”,成为首批获准组建的5家城市合作银行之一。1998年8月,更名为“天津市商业银行”。2007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天津银行”,并获准跨区域经营,先后在北京、石家庄、上海等地设立一级分行,从地方银行变身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

2016年3月,天津银行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天津市国有企业IPO募集资金最高和资产规模最大的上市公司。

然而上市前两年内,天津银行并未在资本市场的赛道上快步向前,反而出现倒退走势。据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天津银行营业收入由上年度的119.22亿元降至118.15亿元,同比下降0.9%;净利润也由49.32亿元缩减至45.18亿元,同比下降8.4%。

2017年,天津银行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下滑,降幅呈现放大之势。当年,天津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01.43亿元,同比下降14.1%;净利润39.43亿元,同比下降12.7%。

但在2018年,天津银行营收和净利润止跌回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1.38亿元,相较2017年增长19.7%;实现净利润42.3亿元,相较2017年增长7.3%。

科技金融在线发现,在近几年转型过程中,天津银行的收入结构也在逐渐进行调整。从具体表现来看,2015年—2018年,该行净利息收入分别为106.79亿元、103.59亿元、84.01亿元、67.06亿元,下滑趋势明显。

而净利息收入在总营收中占比的变化亦对收入结构变动有所反应,2015年、2016年、2017年,天津银行净利息收入在总营收中占比分别为89.57%、87.68%、82.83%,虽然占比均高达80%以上,但已开始出现下滑迹象;2018年,天津银行净利息收入在总营收中占比大幅下滑近至55.25%。

天津银行在2018年全年业绩公告中则解释称,其在2018年首次执行了IASB于2014年7月发布的IFRS 9。

“结合IFRS 9和IAS 1《财务报表的列报》要求,将原准则下部分以摊除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至新准则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应资产产生的利息也由利息收入科目调整至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从而会对利息收入、利息净收入等产生影响。”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