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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琼股】海南橡胶控股股东海南农垦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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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琼股】海南橡胶控股股东海南农垦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

上交所监管部门指出,海南橡胶(SH.601118)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豁免要约申请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明显滞后。

10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发布《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指出,海南橡胶(SH.601118)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豁免要约申请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明显滞后,决定对其予以监管关注。

经上交所监管部门查明,2015年12月30日,海南橡胶收到原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农垦集团”)的通知,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海南省农垦总局和农垦集团合并组建为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农垦控股”)。根据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合并完成后,海南橡胶的控股股东将由农垦集团变更为农垦控股。上述变更事项将导致农垦控股控制上市公司的权益超过30%而触发要约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农垦控股应当在获得上市公司所在地国资部门批准之日起三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并通知上市公司,同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但迟至2019年4月5日,农垦控股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在提交豁免要约申请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明显滞后。

上交所监管部门表示,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是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控股股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向市场公告,以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控股股东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通知上市公司及时对外披露收购报告书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与此同时,上交所监管部门另经查明,此次控股股东变更并不导致海南橡胶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海南橡胶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海南橡胶在2015年12月30日已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市场对于因行政划拨导致的海南橡胶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事项已有预期,未履行申请豁免要约义务对海南橡胶的影响较小。据此,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监管部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该份决定同时指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应尽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界面海南综合报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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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监管部门指出,海南橡胶(SH.601118)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豁免要约申请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明显滞后。

10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发布《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指出,海南橡胶(SH.601118)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豁免要约申请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明显滞后,决定对其予以监管关注。

经上交所监管部门查明,2015年12月30日,海南橡胶收到原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农垦集团”)的通知,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海南省农垦总局和农垦集团合并组建为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农垦控股”)。根据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合并完成后,海南橡胶的控股股东将由农垦集团变更为农垦控股。上述变更事项将导致农垦控股控制上市公司的权益超过30%而触发要约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农垦控股应当在获得上市公司所在地国资部门批准之日起三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并通知上市公司,同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但迟至2019年4月5日,农垦控股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在提交豁免要约申请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明显滞后。

上交所监管部门表示,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是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控股股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向市场公告,以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控股股东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通知上市公司及时对外披露收购报告书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与此同时,上交所监管部门另经查明,此次控股股东变更并不导致海南橡胶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海南橡胶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海南橡胶在2015年12月30日已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市场对于因行政划拨导致的海南橡胶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事项已有预期,未履行申请豁免要约义务对海南橡胶的影响较小。据此,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监管部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该份决定同时指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应尽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界面海南综合报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