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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发文联合整治疫苗和网红食品安全问题: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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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发文联合整治疫苗和网红食品安全问题: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

针对食药安全问题,将落实处罚到人,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重点对疫苗冷链控制和流向追溯进行监督检查;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多部门将以专项行动的方式重拳出击。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随着电子商务、物流网络的快速发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呈现一些新的特征:犯罪产业链条长、跨区域作案日益增多;共同犯罪比例高,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更加精细;网络犯罪趋势化明显,全面查处打击难度不断加大。

据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加强以公益诉讼的方式解决校园周边、网络餐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处罚到人”,对违法犯罪企业进行追责,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

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四个罪名共批捕5299件8401人,起诉12601件2051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罪名案件3259件366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32人1552人。在办理批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过程中,追捕追诉遗漏同案犯783人次。

目前,北京、上海已成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案件;检察机关还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制定类案证据指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等举措,引导侦查机关夯实认定犯罪数额的基础;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检察机关依法就主刑和附加刑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对严重犯罪的,提出不适用轻缓刑、免刑,宣告从业禁止令等建议,配合法院追缴违法所得、收缴作案工具等;对法院判处轻缓刑、免刑不当的案件,坚决提出抗诉。

针对疫苗安全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利雅表示,将统筹运用检查、检验、监测、投诉举报等手段排查风险,做到对疫苗生产企业检查的高频次和全覆盖,依法严查重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处罚相关责任人,追责追刑到个人;与相关部门联合采取诚信惩戒措施,对违法者实行行业禁入;按照《疫苗管理法》要求,要依职责强化储存、运输、配送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监管,重点对冷链控制和流向追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疫苗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快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落实疫苗生产安全责任和监管事权,建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落实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落实疫苗企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疫苗销售配送管理,建设疫苗电子追溯体系;加大疫苗批签发检查检验力度,改革完善批签发管理制度,推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

网红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紧紧抓住案件查办的牛鼻子。"杨红灿说。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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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发文联合整治疫苗和网红食品安全问题: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

针对食药安全问题,将落实处罚到人,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重点对疫苗冷链控制和流向追溯进行监督检查;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多部门将以专项行动的方式重拳出击。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随着电子商务、物流网络的快速发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呈现一些新的特征:犯罪产业链条长、跨区域作案日益增多;共同犯罪比例高,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更加精细;网络犯罪趋势化明显,全面查处打击难度不断加大。

据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加强以公益诉讼的方式解决校园周边、网络餐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处罚到人”,对违法犯罪企业进行追责,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

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四个罪名共批捕5299件8401人,起诉12601件2051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罪名案件3259件366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32人1552人。在办理批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过程中,追捕追诉遗漏同案犯783人次。

目前,北京、上海已成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案件;检察机关还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制定类案证据指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等举措,引导侦查机关夯实认定犯罪数额的基础;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检察机关依法就主刑和附加刑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对严重犯罪的,提出不适用轻缓刑、免刑,宣告从业禁止令等建议,配合法院追缴违法所得、收缴作案工具等;对法院判处轻缓刑、免刑不当的案件,坚决提出抗诉。

针对疫苗安全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利雅表示,将统筹运用检查、检验、监测、投诉举报等手段排查风险,做到对疫苗生产企业检查的高频次和全覆盖,依法严查重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处罚相关责任人,追责追刑到个人;与相关部门联合采取诚信惩戒措施,对违法者实行行业禁入;按照《疫苗管理法》要求,要依职责强化储存、运输、配送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监管,重点对冷链控制和流向追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疫苗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快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的制修订工作;落实疫苗生产安全责任和监管事权,建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落实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落实疫苗企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疫苗销售配送管理,建设疫苗电子追溯体系;加大疫苗批签发检查检验力度,改革完善批签发管理制度,推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

网红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紧紧抓住案件查办的牛鼻子。"杨红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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