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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地产股东完成配售、认购 合计持股占总股本降至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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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地产股东完成配售、认购 合计持股占总股本降至65.19%

由于配售的缘故,卖方及卖方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股百分比已由约67.58%减至约63.91%。

10月17日晚间,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蓝天控股有限公司、桦龙控股有限公司、万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许健康、黄丽真、许华芳、施思妮及许华芬(卖方的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有本公司投票权约67.58%。

由于配售的缘故,卖方及卖方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股百分比已由约67.58%减至约63.91%。同时,由于认购事项的缘故,上述人士合共持股百分比将由约63.91%增至约65.19%。配售价为每股股份5.40港元。

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上述认购事项需下列条件达成后,方可完成。具体条件如下:条件一、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且有关上市及批准其后并无于交付认购股份之正式股票前被撤回;条件二、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得以完成配售事项;条件三、执行人员批准卖方豁免因进行认购事项而引致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提出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

10月17日,宝龙地产、卖方及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据此,其订约方已同意完全删除上文先决条件三选项。同时,由于订立补充协议的缘故,卖方不会向执行人员申请批准豁免因进行认购事项而引致须根据收购守则提出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

截至公布日,条件二已获达成。同时,在如上所述作出删除、为令配售及认购协议与补充协议一致而可能有必要作出有关其他随后修订规限下,配售及认购协议(经修订)将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紧随认购事项完成后,卖方(许健康全资及实益拥有)将持有宝龙地产总股本的43.57%,蓝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14.25%、桦龙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4.49%、万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总股本的0.41%。

来源:观点地产网

原标题:宝龙地产股东完成配售、认购 合计持股占总股本降至65.19%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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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地产股东完成配售、认购 合计持股占总股本降至65.19%

由于配售的缘故,卖方及卖方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股百分比已由约67.58%减至约63.91%。

10月17日晚间,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蓝天控股有限公司、桦龙控股有限公司、万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许健康、黄丽真、许华芳、施思妮及许华芬(卖方的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有本公司投票权约67.58%。

由于配售的缘故,卖方及卖方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股百分比已由约67.58%减至约63.91%。同时,由于认购事项的缘故,上述人士合共持股百分比将由约63.91%增至约65.19%。配售价为每股股份5.40港元。

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上述认购事项需下列条件达成后,方可完成。具体条件如下:条件一、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且有关上市及批准其后并无于交付认购股份之正式股票前被撤回;条件二、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得以完成配售事项;条件三、执行人员批准卖方豁免因进行认购事项而引致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提出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

10月17日,宝龙地产、卖方及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据此,其订约方已同意完全删除上文先决条件三选项。同时,由于订立补充协议的缘故,卖方不会向执行人员申请批准豁免因进行认购事项而引致须根据收购守则提出全面收购建议的责任。

截至公布日,条件二已获达成。同时,在如上所述作出删除、为令配售及认购协议与补充协议一致而可能有必要作出有关其他随后修订规限下,配售及认购协议(经修订)将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紧随认购事项完成后,卖方(许健康全资及实益拥有)将持有宝龙地产总股本的43.57%,蓝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14.25%、桦龙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总股本的4.49%、万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总股本的0.41%。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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