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0年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民办学校严禁考试选拔新生

10月18日,呼和浩特市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要求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免试入学、同步招生原则,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招生政策显示,2020年呼和浩特市民办小学不得跨区域招生。市区民办初中可在市四区范围内招生,不得去五个农业旗县或跨盟市、跨省市招生。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过程中,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按照网上录取结果入学并在该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中考时具有“分招”资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本着属地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全体均衡原则,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实施。分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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