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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超市擅自借用肖像卖牛排 乔丹怒了——索赔1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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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超市擅自借用肖像卖牛排 乔丹怒了——索赔1千万

对于身家数十亿的乔丹来说,这1千万美元的赔偿金倒也不算什么,这个数字更像在表达乔丹的决心——他希望借此吓退多年来不计其数的侵权者。

图片来源:网络

最近,迈克尔·乔丹在忙着一单官司。

早在2009年,美国芝加哥一家名为Safeway的食品连锁超市,在美国媒体《体育画报》上刊登了一则关于牛排的广告。广告中,除了有一张价值2美元的牛排优惠劵之外,该超市还以恭喜乔丹入选名人堂为由,擅自在广告中加入了乔丹的名字以及数字“23”。他们希望借此博取眼球,达到宣传的效果。

当时的广告单页

虽然这家食品连锁超市如今已经歇业,但乔丹并未打算就此“放过”对方。今年,乔丹以侵犯本人的姓名权为由,将Safeway超市告上了法庭,并向对方索赔1千万美元。该案件于近日开庭审理,这起事件在行业内也引起了轩然大波。

在法庭上,乔丹表示:“我从来和这家连锁超市达成任何的合作协议,更没有让他们使用我的名字,并且这家超市也没有询问过自己是否可以使用我的名字。”乔丹还补充说,即使这家超市事先征求其意见,他也会拒绝这类投资规模太小的商业合作。

据悉,这次官司的进展比较顺利,超市方面已经承认了错误。但目前,双方尚未妥协的是资金赔偿问题。对于乔丹提出的1千万美元赔偿金,超市方面认为,在价值仅2美元的牛排广告单页上采用乔丹的名字,不足以造成超过百万美元的损失。在矛盾无法调和的情况下,法院尚未作出赔偿数字的判决。

众所周知,“飞人”是体坛乃至全球商业场的吸金王之一。此次赔偿金额的大小涉及乔丹姓名的商业价值,因此,赔偿金是否达到1千万美元成为外界最关注的焦点。

据悉,在法庭上,律师除了大量陈述这位传奇球星在职业生涯取得的成就之外,还举出“飞人”在商业价值上的例子——2000至2012年间,乔丹从运动品牌耐克手中获得了4.8亿美元的收益;乔丹曾与比詹(Bijan)香水品牌进行合作,推出以乔丹名字命名的古龙水,为此获得了1千万美元的收入。

乔丹的律师还指出,单是2014年,乔丹仅仅利用自己的名字就获得了超过1亿美元的收入。此外,同样是2014年,乔丹以10亿美元的总收入首次进入福布斯的收入榜单。而如今,“飞人”已经从NBA退役整整10年了。可见,乔丹的商业价值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缩水,反而不断膨胀。

如果这些数据与真实情况没有太大出入的话,那么,以“迈克尔·乔丹”的吸金能力,他提出1千万美元的赔偿金额似乎处在情理之中。据美国媒体Business Insider的消息,该案件的审判结果将在近日公布。

事实上,这不是乔丹近期面对的唯一一场姓名权的纠纷。此前,“飞人”曾把中国运动品牌乔丹体育告上法庭,认为对方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今年7月,这场“商标争议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了乔丹撤销乔丹体育争议商标注册的上诉请求,保留乔丹体育的争议商标。换言之,乔丹在保护姓名权上打了一场败仗。

自1990年代以来,随着乔丹在球场上名声大噪,非法使用“飞人”名字或相关标识的例子不计其数。由于早期维权意识滞后,乔丹并未能有效阻止这场侵权闹剧。近年来,随着乔丹的商业价值急速膨胀,他与背后的团队才意识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频频走入法庭维权,但效果并不明显。

如今,身家数十亿的乔丹大口索要1千万美元的巨额赔偿金,必然不是出于贪财的目的。这“1千万”更像是乔丹及其团队的决心——“飞人”希望借此吓退多年来不计其数的侵权者。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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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超市擅自借用肖像卖牛排 乔丹怒了——索赔1千万

对于身家数十亿的乔丹来说,这1千万美元的赔偿金倒也不算什么,这个数字更像在表达乔丹的决心——他希望借此吓退多年来不计其数的侵权者。

图片来源:网络

最近,迈克尔·乔丹在忙着一单官司。

早在2009年,美国芝加哥一家名为Safeway的食品连锁超市,在美国媒体《体育画报》上刊登了一则关于牛排的广告。广告中,除了有一张价值2美元的牛排优惠劵之外,该超市还以恭喜乔丹入选名人堂为由,擅自在广告中加入了乔丹的名字以及数字“23”。他们希望借此博取眼球,达到宣传的效果。

当时的广告单页

虽然这家食品连锁超市如今已经歇业,但乔丹并未打算就此“放过”对方。今年,乔丹以侵犯本人的姓名权为由,将Safeway超市告上了法庭,并向对方索赔1千万美元。该案件于近日开庭审理,这起事件在行业内也引起了轩然大波。

在法庭上,乔丹表示:“我从来和这家连锁超市达成任何的合作协议,更没有让他们使用我的名字,并且这家超市也没有询问过自己是否可以使用我的名字。”乔丹还补充说,即使这家超市事先征求其意见,他也会拒绝这类投资规模太小的商业合作。

据悉,这次官司的进展比较顺利,超市方面已经承认了错误。但目前,双方尚未妥协的是资金赔偿问题。对于乔丹提出的1千万美元赔偿金,超市方面认为,在价值仅2美元的牛排广告单页上采用乔丹的名字,不足以造成超过百万美元的损失。在矛盾无法调和的情况下,法院尚未作出赔偿数字的判决。

众所周知,“飞人”是体坛乃至全球商业场的吸金王之一。此次赔偿金额的大小涉及乔丹姓名的商业价值,因此,赔偿金是否达到1千万美元成为外界最关注的焦点。

据悉,在法庭上,律师除了大量陈述这位传奇球星在职业生涯取得的成就之外,还举出“飞人”在商业价值上的例子——2000至2012年间,乔丹从运动品牌耐克手中获得了4.8亿美元的收益;乔丹曾与比詹(Bijan)香水品牌进行合作,推出以乔丹名字命名的古龙水,为此获得了1千万美元的收入。

乔丹的律师还指出,单是2014年,乔丹仅仅利用自己的名字就获得了超过1亿美元的收入。此外,同样是2014年,乔丹以10亿美元的总收入首次进入福布斯的收入榜单。而如今,“飞人”已经从NBA退役整整10年了。可见,乔丹的商业价值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缩水,反而不断膨胀。

如果这些数据与真实情况没有太大出入的话,那么,以“迈克尔·乔丹”的吸金能力,他提出1千万美元的赔偿金额似乎处在情理之中。据美国媒体Business Insider的消息,该案件的审判结果将在近日公布。

事实上,这不是乔丹近期面对的唯一一场姓名权的纠纷。此前,“飞人”曾把中国运动品牌乔丹体育告上法庭,认为对方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今年7月,这场“商标争议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了乔丹撤销乔丹体育争议商标注册的上诉请求,保留乔丹体育的争议商标。换言之,乔丹在保护姓名权上打了一场败仗。

自1990年代以来,随着乔丹在球场上名声大噪,非法使用“飞人”名字或相关标识的例子不计其数。由于早期维权意识滞后,乔丹并未能有效阻止这场侵权闹剧。近年来,随着乔丹的商业价值急速膨胀,他与背后的团队才意识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频频走入法庭维权,但效果并不明显。

如今,身家数十亿的乔丹大口索要1千万美元的巨额赔偿金,必然不是出于贪财的目的。这“1千万”更像是乔丹及其团队的决心——“飞人”希望借此吓退多年来不计其数的侵权者。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