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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拟3.2亿收购关联方资产,交易真实目的被上交所火速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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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拟3.2亿收购关联方资产,交易真实目的被上交所火速问询

上交所的问询函直指核心,除了要求结合公司和标的资产的资金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现金流的具体影响以外,还要求结合控股股东的资金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主要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文 | 财联社 刘梦然

10月22日,林洋能源(601222.SH)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21亿元收购控股股东华虹电子持有的华虹租赁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华虹租赁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也将相应减少。

几乎同一时间,上交所就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营业状况、采用的估值方式、是否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等问题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进行回复。

据林洋能源公告显示,本次收购华虹租赁100%股权,能消除公司与华虹租赁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其中,华虹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陆永华为华虹电子实际控制人及华虹租赁董事等,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上交所还对此次交易作价作出问询。在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工作中,公司称因华虹租赁业务依赖于林洋能源等的支持,无法参照历史财务数据对未来进行合理预测,故不适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因此采用的是资产基础法。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华虹租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21亿元,较审计后账面所有者权益3.11亿元,评估增值989.85万元,增值率3.18%。

不过,上交所关注到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虹租赁资产总额5.24亿元,其中包括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余额4.69亿元。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就融资租赁行业监管和信贷政策,说明上市公司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对于此次交易目的,公司还表示将通过布局融资租赁业务,与新能源板块业务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为光伏电站和储能项目建设开发业务提供资金支持。不过,此次交易的收购资金对于林洋能源而言或许存在一定压力。

公司在当天同时发布了三季报,公司在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25.46亿元,同比下降7.23%;净利润6.86亿元,同比增长6.03%。

尽管净利润实现增长,不过据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九个月林洋能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亿元,同比下降46.77%;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5.96亿元,同比下降28.72%,同时公司尚有短期借款11.07亿元、长期借款19.07亿元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4亿元。

据一位证券分析行业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不仅说明公司营业收入降低,对公司的支付能力和财务状况也是考验。光伏电站建设开发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建设开发业务资金成本较高,尽管公司表示光伏电站建设开发与融资租赁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可降低成本,不过在相关财务数据有待商榷的前提下,大额投资依然存在较大风险。

而上交所的问询函则直指核心,除了要求结合公司和标的资产的资金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现金流的具体影响以外,还要求结合控股股东的资金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主要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针对上述问题,财联社记者致电林洋能源董秘办进行采访,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收到问询函后正在积极组织进行回复工作,具体回复和交易事项的相关进展以后期公司公告为准。

来源:财联社

原标题:林洋能源拟3.2亿收购关联方资产 交易真实目的被上交所火速问询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林洋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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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拟3.2亿收购关联方资产,交易真实目的被上交所火速问询

上交所的问询函直指核心,除了要求结合公司和标的资产的资金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现金流的具体影响以外,还要求结合控股股东的资金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主要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文 | 财联社 刘梦然

10月22日,林洋能源(601222.SH)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21亿元收购控股股东华虹电子持有的华虹租赁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华虹租赁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也将相应减少。

几乎同一时间,上交所就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营业状况、采用的估值方式、是否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等问题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进行回复。

据林洋能源公告显示,本次收购华虹租赁100%股权,能消除公司与华虹租赁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其中,华虹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陆永华为华虹电子实际控制人及华虹租赁董事等,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上交所还对此次交易作价作出问询。在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工作中,公司称因华虹租赁业务依赖于林洋能源等的支持,无法参照历史财务数据对未来进行合理预测,故不适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因此采用的是资产基础法。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华虹租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21亿元,较审计后账面所有者权益3.11亿元,评估增值989.85万元,增值率3.18%。

不过,上交所关注到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虹租赁资产总额5.24亿元,其中包括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余额4.69亿元。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就融资租赁行业监管和信贷政策,说明上市公司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对于此次交易目的,公司还表示将通过布局融资租赁业务,与新能源板块业务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为光伏电站和储能项目建设开发业务提供资金支持。不过,此次交易的收购资金对于林洋能源而言或许存在一定压力。

公司在当天同时发布了三季报,公司在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25.46亿元,同比下降7.23%;净利润6.86亿元,同比增长6.03%。

尽管净利润实现增长,不过据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九个月林洋能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亿元,同比下降46.77%;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5.96亿元,同比下降28.72%,同时公司尚有短期借款11.07亿元、长期借款19.07亿元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4亿元。

据一位证券分析行业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不仅说明公司营业收入降低,对公司的支付能力和财务状况也是考验。光伏电站建设开发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建设开发业务资金成本较高,尽管公司表示光伏电站建设开发与融资租赁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可降低成本,不过在相关财务数据有待商榷的前提下,大额投资依然存在较大风险。

而上交所的问询函则直指核心,除了要求结合公司和标的资产的资金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现金流的具体影响以外,还要求结合控股股东的资金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主要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针对上述问题,财联社记者致电林洋能源董秘办进行采访,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收到问询函后正在积极组织进行回复工作,具体回复和交易事项的相关进展以后期公司公告为准。

来源:财联社

原标题:林洋能源拟3.2亿收购关联方资产 交易真实目的被上交所火速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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