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认罪,不得作出具体的从宽承诺

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10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应当同步开展认罪教育工作,但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认罪,不得作出具体从宽承诺。对可能使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快速办理,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可以集中移送审查起诉,但不得为集中移送拖延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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