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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满历史的中山四路怎么保护?规划草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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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满历史的中山四路怎么保护?规划草案来了

核心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拆除。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保持传统街巷格局和历史环境要素的完整性。

文|王苏婵

浓浓民国风情的建筑,茂盛得遮住街道的黄桷树,这就是重庆中国抗战文化保存最集中的区域之一——中山四路。

这条“重庆最美公路”上,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写满历史。

怎样才能保护好这片历史文化街区?10月29日,重庆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公示了“中山四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下称草案),对这片区域进行保护性规划建设。

图片来源:王苏婵/摄

核心范围 :北至周公馆,南接上清寺转盘

草案显示,中山四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是在传统风貌区的基础上,结合现状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划定,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个层次。同时,为统筹保护周边自然环境,在保护范围外划定了风貌协调区。

核心保护范围约12. 61公顷,北至周公馆,南接上清寺转盘, 西临三峡博物馆,东至潘文华公馆;建设制地带约26. 84公顷,围绕在核心保护范围外围,北侧 、西侧以嘉陵江滨江路为界,南以嘉陵桥路和人民路为界,东至曾家岩小学、人民村社区和三峡博物馆。风貌协调区约9.0公顷,北侧、西侧以嘉陵江岸线为界,南侧、东侧与建设控制地带边界相接。

图片来源:重庆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

保护要求:非保护建筑色彩高度与保护建筑协调

草案对如何保护核心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了具体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内应保持建筑(构)物的历间环境的整洁美观,原则上不得新建建(构)筑物,但必要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保护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建设内容除外。

核心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拆除。建筑高度应符合街区高度控制要求,非保护性建筑色彩应与保护性建筑色彩相协调。

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保持传统街巷格局和历史环境要素的完整性,保持空间环境的整洁美观,同时建筑的高度也应符合街区高度控制要求,建筑色彩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风貌和建筑色彩相协调。

历史记忆:这里一砖一瓦都有故事

中山四路承载了太多的历史记忆。

特园、桂园、戴笠公馆、周公馆等历史见证地沿街铺展开来。目前,这一区域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传统风貌建筑20多个。

图片来源:王苏婵/摄

特园:位于上清寺转盘一侧的渝中区嘉陵桥东村37-49号。始建于1929年,1931年完成。特园原为民主人士鲜英的宅院。1945年8月至10月,毛泽东到重庆谈判期间,曾经三顾特园,该处享有“民主之家”的美誉。特园曾是中共与各界人士工商国是的场所,是中国民主同盟的发祥地,因此在特园一旁设民主党派陈列馆。

图片来源:王苏婵/摄

桂园:它是签订《国共双方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的地方,因院内有两株桂花树而得名,2001年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图片来源:王苏婵/摄

戴笠公馆:作为抗战时期,戴笠在重庆的住处之一,中山四路的戴笠公馆已被改造为巴渝文化会馆,常举办书画展览。

图片来源:王苏婵/摄

周公馆:即人们熟知的曾家岩50号。这里曾是八路军重庆办事处、中共中央南方局办公地之一。周公馆内部是两层小楼,木质楼梯踩上去会发出“吱吱”的响声。楼内面向外部的窗户呈长条形,看起来显得隐蔽,据了解,这是当年为了安全保卫的需要而特别设计。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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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满历史的中山四路怎么保护?规划草案来了

核心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拆除。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保持传统街巷格局和历史环境要素的完整性。

文|王苏婵

浓浓民国风情的建筑,茂盛得遮住街道的黄桷树,这就是重庆中国抗战文化保存最集中的区域之一——中山四路。

这条“重庆最美公路”上,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写满历史。

怎样才能保护好这片历史文化街区?10月29日,重庆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公示了“中山四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下称草案),对这片区域进行保护性规划建设。

图片来源:王苏婵/摄

核心范围 :北至周公馆,南接上清寺转盘

草案显示,中山四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是在传统风貌区的基础上,结合现状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划定,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个层次。同时,为统筹保护周边自然环境,在保护范围外划定了风貌协调区。

核心保护范围约12. 61公顷,北至周公馆,南接上清寺转盘, 西临三峡博物馆,东至潘文华公馆;建设制地带约26. 84公顷,围绕在核心保护范围外围,北侧 、西侧以嘉陵江滨江路为界,南以嘉陵桥路和人民路为界,东至曾家岩小学、人民村社区和三峡博物馆。风貌协调区约9.0公顷,北侧、西侧以嘉陵江岸线为界,南侧、东侧与建设控制地带边界相接。

图片来源:重庆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

保护要求:非保护建筑色彩高度与保护建筑协调

草案对如何保护核心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了具体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内应保持建筑(构)物的历间环境的整洁美观,原则上不得新建建(构)筑物,但必要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保护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建设内容除外。

核心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不得擅自拆除。建筑高度应符合街区高度控制要求,非保护性建筑色彩应与保护性建筑色彩相协调。

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保持传统街巷格局和历史环境要素的完整性,保持空间环境的整洁美观,同时建筑的高度也应符合街区高度控制要求,建筑色彩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风貌和建筑色彩相协调。

历史记忆:这里一砖一瓦都有故事

中山四路承载了太多的历史记忆。

特园、桂园、戴笠公馆、周公馆等历史见证地沿街铺展开来。目前,这一区域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传统风貌建筑20多个。

图片来源:王苏婵/摄

特园:位于上清寺转盘一侧的渝中区嘉陵桥东村37-49号。始建于1929年,1931年完成。特园原为民主人士鲜英的宅院。1945年8月至10月,毛泽东到重庆谈判期间,曾经三顾特园,该处享有“民主之家”的美誉。特园曾是中共与各界人士工商国是的场所,是中国民主同盟的发祥地,因此在特园一旁设民主党派陈列馆。

图片来源:王苏婵/摄

桂园:它是签订《国共双方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的地方,因院内有两株桂花树而得名,2001年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图片来源:王苏婵/摄

戴笠公馆:作为抗战时期,戴笠在重庆的住处之一,中山四路的戴笠公馆已被改造为巴渝文化会馆,常举办书画展览。

图片来源:王苏婵/摄

周公馆:即人们熟知的曾家岩50号。这里曾是八路军重庆办事处、中共中央南方局办公地之一。周公馆内部是两层小楼,木质楼梯踩上去会发出“吱吱”的响声。楼内面向外部的窗户呈长条形,看起来显得隐蔽,据了解,这是当年为了安全保卫的需要而特别设计。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