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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审核时限将缩短至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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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审核时限将缩短至两个月

此次再融资审核规则基本程序比照科创板IPO。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马晓甜

科创板再迎新规。

继科创板重大资产重组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后,11月8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就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

据了解,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包含两项业务规则: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再融资审核规则》),规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内容与要求、审核程序、小额非公开发行简易审核程序以及再融资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的主要制度安排,以及非公开发行中,不同类型的发行对象确定机制下,与之相对应的发行承销业务流程和监管要求。

具体来看,《再融资审核规则》共五章五十一条,包括总则、审核内容与要求、审核程序、自律管理和附则等。

在审核内容与要求方面,《再融资审核规则》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内容,主要是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对发行条件审核,重点关注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是否合法合规发表的明确意见,以及是否具备充足的理由和依据。对信息披露审核,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非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关注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一致、可理解。上交所通过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核,对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有疑问的,可以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出解释说明、补充核查或其他要求。

在再融资审核程序方面,《再融资审核规则》规定再融资审核原则适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程序,同时,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需求和特点,对再融资审核程序进行了精简优化。一是进一步缩短审核时限。审核时限由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首轮问询的时间缩短到十五个工作日,取消在首轮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多轮问询的要求,在总的时限内可以更灵活快捷。二是区分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进一步简化非公开发行审核程序。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在审核中充分发挥一线监管作用及监管协同效应。公开发行的,审核机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提交上市委审议;非公开发行的,无须提交上市委审议。三是做好再融资审核过程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衔接,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和同步披露再融资的审核进展、问询与回复等信息。

此外,《再融资审核规则》还规定了小额非公开发行的简易审核程序,并强调在提高再融资入口关审核效率的同时,对再融资存在的违规行为加重责任幅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注册制理念精神。

《实施细则》则共计五章四十条。对于公开发行证券,《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在发行承销方面的制度性安排。一是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配股,主要规定了应当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且配售比例应当相同,明确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确定配股价格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二是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增发,规定了发行和配售方式、投资者申购和缴款、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的回拨机制等内容。

对于非公开发行证券,《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一是明确非公开发行中发送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确定申购结果、签订正式认购合同、获配投资者缴款和股份登记等发行程序。二是明确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确定部分发行对象和未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三是明确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非公开发行询价、申购等具体程序。四是明确适用简易审核程序、董事会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中,上市公司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文件前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合同要件。五是简化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在申购结束后、验资完成前文件报备流程,明确了发行完成后的信息披露要求

上交所表示,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项规则,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制定的,就科创板再融资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业务作出具体规定。为贯彻落实《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提高科创板再融资便利性”目标,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制度设计,遵循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制理念,以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导向,结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活动的特点,作出了针对性的优化和完善,包括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审核程序,大幅缩短审核期限,设置小额非公开发行简易审核程序,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再融资发行承销业务流程等。与此同时,相关规则也进一步强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和中介机构的把关职责,加大了自律监管措施的力度。

而除了再融资新规,界面新闻记者近日还从交易所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科创板的并购重组政策正在加紧修改,将于近期正式公布实施。此外,非公开转让等相关制度规则也会很快向市场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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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审核时限将缩短至两个月

此次再融资审核规则基本程序比照科创板IPO。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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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再迎新规。

继科创板重大资产重组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后,11月8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就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

据了解,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包含两项业务规则: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再融资审核规则》),规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内容与要求、审核程序、小额非公开发行简易审核程序以及再融资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的主要制度安排,以及非公开发行中,不同类型的发行对象确定机制下,与之相对应的发行承销业务流程和监管要求。

具体来看,《再融资审核规则》共五章五十一条,包括总则、审核内容与要求、审核程序、自律管理和附则等。

在审核内容与要求方面,《再融资审核规则》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内容,主要是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对发行条件审核,重点关注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是否合法合规发表的明确意见,以及是否具备充足的理由和依据。对信息披露审核,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非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关注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一致、可理解。上交所通过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核,对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有疑问的,可以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出解释说明、补充核查或其他要求。

在再融资审核程序方面,《再融资审核规则》规定再融资审核原则适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程序,同时,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需求和特点,对再融资审核程序进行了精简优化。一是进一步缩短审核时限。审核时限由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首轮问询的时间缩短到十五个工作日,取消在首轮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多轮问询的要求,在总的时限内可以更灵活快捷。二是区分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进一步简化非公开发行审核程序。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在审核中充分发挥一线监管作用及监管协同效应。公开发行的,审核机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提交上市委审议;非公开发行的,无须提交上市委审议。三是做好再融资审核过程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衔接,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和同步披露再融资的审核进展、问询与回复等信息。

此外,《再融资审核规则》还规定了小额非公开发行的简易审核程序,并强调在提高再融资入口关审核效率的同时,对再融资存在的违规行为加重责任幅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注册制理念精神。

《实施细则》则共计五章四十条。对于公开发行证券,《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在发行承销方面的制度性安排。一是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配股,主要规定了应当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且配售比例应当相同,明确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确定配股价格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二是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增发,规定了发行和配售方式、投资者申购和缴款、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的回拨机制等内容。

对于非公开发行证券,《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一是明确非公开发行中发送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确定申购结果、签订正式认购合同、获配投资者缴款和股份登记等发行程序。二是明确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确定部分发行对象和未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三是明确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非公开发行询价、申购等具体程序。四是明确适用简易审核程序、董事会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中,上市公司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文件前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合同要件。五是简化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在申购结束后、验资完成前文件报备流程,明确了发行完成后的信息披露要求

上交所表示,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项规则,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制定的,就科创板再融资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业务作出具体规定。为贯彻落实《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提高科创板再融资便利性”目标,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制度设计,遵循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制理念,以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导向,结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活动的特点,作出了针对性的优化和完善,包括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审核程序,大幅缩短审核期限,设置小额非公开发行简易审核程序,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再融资发行承销业务流程等。与此同时,相关规则也进一步强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和中介机构的把关职责,加大了自律监管措施的力度。

而除了再融资新规,界面新闻记者近日还从交易所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科创板的并购重组政策正在加紧修改,将于近期正式公布实施。此外,非公开转让等相关制度规则也会很快向市场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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