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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选派千名博士挂职企业科技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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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选派千名博士挂职企业科技副总

山东将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人员遴选优秀青年博士,到省内提出需求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挂职服务。

文 | 山东商报 刘建宇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决定组织2019年度省“千名博士挂职企业科技副总”活动,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人员遴选优秀青年博士,到省内提出需求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挂职服务。

通知要求显示,具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及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博士可报名本年度挂职行动。

选派要求挂职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但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十强产业”以及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据了解,行动聚焦服务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将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选派1000名左右优秀青年博士,到提出需求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挂职服务一年,挂职岗位一般为科技副总、总经理助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技术顾问等。

挂职选派工作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人岗相适、注重实效”原则,采取省市结合、以市为主、集中组织与分散实施相结合方式进行,优先满足“十强产业”和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企业需要。

据悉,“千名博士挂职企业科技副总”行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决策部署,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青年人才创新实践能力,有效服务新时代山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鼓励派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专门针对挂职博士或须具有实践经历的教学科研人员的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表彰奖励等的专门政策,解决挂职博士的后顾之忧。

 

来源:山东商报

原标题: 山东将选派千名博士挂职企业科技副总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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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人员遴选优秀青年博士,到省内提出需求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挂职服务。

文 | 山东商报 刘建宇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决定组织2019年度省“千名博士挂职企业科技副总”活动,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人员遴选优秀青年博士,到省内提出需求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挂职服务。

通知要求显示,具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及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博士可报名本年度挂职行动。

选派要求挂职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但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十强产业”以及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据了解,行动聚焦服务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将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选派1000名左右优秀青年博士,到提出需求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挂职服务一年,挂职岗位一般为科技副总、总经理助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技术顾问等。

挂职选派工作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人岗相适、注重实效”原则,采取省市结合、以市为主、集中组织与分散实施相结合方式进行,优先满足“十强产业”和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企业需要。

据悉,“千名博士挂职企业科技副总”行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决策部署,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青年人才创新实践能力,有效服务新时代山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鼓励派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专门针对挂职博士或须具有实践经历的教学科研人员的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表彰奖励等的专门政策,解决挂职博士的后顾之忧。

 

来源:山东商报

原标题: 山东将选派千名博士挂职企业科技副总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