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院赔偿委员会就田丰国家赔偿一案听取意见:将按规赔偿

据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11月15日14时30分,保定中院依法就田丰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听取意见。

保定中院立案庭于2019年10月30日收到田丰国家赔偿申请书后,同日审批立案。10月31日保定中院赔偿委员会向田丰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11月8日保定中院赔偿委员会向田丰送达通知书,告知赔偿请求人田丰于2019年11月15日到本院审判庭听取意见。

听取意见过程中,保定中院赔偿委员会对田丰一案审理过程及羁押时间进行核实,并充分听取了赔偿请求人田丰及其委托代理人靳辉关于赔偿的请求及依据。

保定中院赔偿委员会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赔偿决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